李长庚 编辑

明代官员

李长庚李长庚

李长庚(1572年-1641年),字酉卿,号孟白,湖广麻城(今湖北麻城)人。李正芳族孙,梅国桢女婿。 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士,明末“西陵三老”(麻城晋代为西陵县)之首 。授户部主事、历江西左、右布政使、山东巡抚、改右副都御史、顺天府尹、吏部尚书等。其人“不植党援”,臣心如水,刚直不阿,敢于直言。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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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李长庚

字:酉卿

国籍:中国

性别:男

朝代:明代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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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庚,麻城城区李家坝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举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任浙江参政、山西按察使、江西左、右布政使,皆考最清廉,迁京兆尹。改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尽心荒政,民赖以苏。晋户部侍郎,督饷天津,会东北用兵,具疏力复海运飞挽,仓廒连亘十余里,曾亲运海饷至辽,经略熊廷弼称其“胸中甲兵乃尔”。天启二年升南京刑部尚书,明年召拜户部尚书,未任,以忧归。魏铛以之为杨、左党人,削籍还里。崇祯朝起工部尚书,升吏部尚书。帝每褒以勤劳清慎。后与柄政意不合。以疾卒于家。宦橐萧然,惟集书一小楼,好学,手不释卷,喜作小行草书殊工,兼精花鸟绘事,博通释、道、占、纬诸家言。晚自称“西有道人”,逝之日犹作偈。

李长庚在明朝晚期以进士入宦途,历三朝,先后任四部尚书,官居正二品,为明代楚中不可多得的风云人物,其学术深得“公安派”学者袁宏道赞誉。后因事忤明思宗,被斥为民,居家十年,明亡后卒于故里。明史有传。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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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与通俗文学家、戏曲家冯梦龙友善,万历四十年(1612)全泰昌元年(1620),冯梦龙两次应李长庚邀到鄂东讲授《春秋》,影响甚大。天启五年(1625)受冯之请为冯著《麟经指月》作序。万历二十四年(1596)归省主鬯问津书院春祭祀典。明光宗泰昌元年(1620)书“万世师”匾额献问津书院,并捐俸银资助贫穷生员以作膏火,倡修书院殿宇房舍,撰书书院大成殿楹联。

史料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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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李长庚传》如下:

李长庚李长庚

李长庚,字酉卿,麻城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江西左、右布政使,所在励清操。入为顺天府尹。改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尽心荒政,民赖以苏。盗蔓武定诸州县,讨擒其渠魁。

四十六年,辽东用兵,议行登、莱海运。长庚初言不便,后言:“自登州望铁山西北口,至羊头凹,历中岛、长行岛抵北信口,又历兔儿岛至深井,达盖州,剥运一百二十里,抵娘娘宫,陆行至广宁一百八十里,至辽阳一百六十里,每石费一金。”部议以为便,遂行之。

明年二月,特设户部侍郎一人兼右佥都御史,出督辽饷,驻天津,即以长庚为之。奏行造淮船、通津路、议牛车、酌海道、截帮运、议钱法、设按臣、开事例、严海防九事。时议岁运米百八十万石,豆九十万石,草二千一百六十万束,银三百二十四万两,长庚请留金花,行改折,借税课,言:“臣考会计录,每岁本色、折色通计千四百六十一万有奇。入内府者六百余万,入太仓者,自本色外,折色四百余万。内府六百万,自金花籽粒外,皆丝绵布帛蜡茶颜料之类,岁久皆朽败。若改折一年,无损于上,有益于下。他若陕西羊绒,江、浙织造,亦当稍停一年,济军国急。”帝不悦,言:“金花籽粒本祖宗旧制,内供正额及军官月俸,所费不赀,安得借留?其以今年天津、通州、江西、四川、广西上供税银,尽充军费。” 于是户科给事中官应震上言:“考《会典》,于内库则云:金花银,国初解南京供武俸,诸边或有急,亦取给其中。正统元年,始自南京改解内库。嗣后除武官俸外,皆为御用。是金花银国初常以济边,而正统后方供御用也。《会典》于太仓库则云:嘉靖二十二年,题准诸处京运钱粮,不拘金花籽粒,应解内府者悉解贮太仓库,备各边应用。是世宗朝金花尽充兵饷,不知陛下初年何故敛之于内也。今不考各边取给应用之例,而反云正供旧额,何相左若是?至武官月俸,岁不过十余万,乃云所费不赀哉。且原数一百万,陛下始增二十万,年深日久,颠末都忘。以臣计之,毋论今年当借,即嗣后年年借用可也;毋论未来者当济边,即见在内帑者尽还太仓可也。若夫物料改折,隆庆元年曾行之以解部济边,六年又行于南京监局,亦以济边。此则祖宗旧制,陛下独不闻耶?”帝卒不听。

时诸事创始,百务坌集,长庚悉办治。天启二年,迁南京刑部尚书,就移户部。明年,召拜户部尚书,未任,以忧归。

崇祯元年,起工部尚书,复以忧去。久之,代闵洪学为吏部尚书。六年正月,修撰陈于泰疏陈时弊,宣府监视中官王坤力诋之,侵及首辅周延儒。长庚率同列上言:“陛下博览古今,曾见有内臣参论辅臣者否?自今以后,廷臣拱手屏息,岂盛朝所宜有。臣等溺职,祈立赐谴黜,终不忍开内臣轻议朝政之端,流祸无穷,为万世口实。”帝不怿。次日召对平台。时副都御史王志道劾坤语尤切,帝责令回奏。奏上,帝益怒。及面对,诘责者久之,竟削其籍。

志道,漳浦人,天启时为给事中。议“三案”为高攀龙所驳,谢病归。其后附魏忠贤,历擢左通政,论者薄之。及是,以忤中官罢。

长庚不植党援,与温体仁不甚合。推郎中王茂学为真定知府,帝不允。复推为顺德知府,帝怒,责以欺蒙,并追咎冠带监生授职事,责令回奏。奏上,斥为民。家居十年,国变,久之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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