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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将 编辑
参将,明代镇守边区的统兵官,无定员,位次于总兵、副总兵 ,分守各路。明清漕运官设置参将,协同督催粮运。清代河道官的江南河标、河营都设置参将,掌管调遣河工、守汛防险等事务。清代京师巡捕五营,各设参将防守巡逻。
本名:参将
职称:明代镇守边区的统兵官
记录:《明熹宗实录》
位级:秩正三品
参将为15世纪,中国明朝首设的官制名称,位阶约为今中高级军官。《明熹宗实录》:“天启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辛巳,援辽总兵毛文龙以登抚(袁可立)所遣管运参将黄胤恩、推官孟养志等发到粮饷并布疋军器火药等物,复蒙颁给敕印旗牌,授以援辽总兵便宜行事,具谢恩。”17世纪,清朝统治中国后,沿袭其官制,一般为绿营武官。在清朝,该官品为秩三四品,位于总兵或副总兵之下,都司与游击之上。该官统兵官,位阶次于副将一级。服从于总兵,有时亦可以担任抚标(巡抚直辖的绿营兵)的中军,亦由兵部主管。明孔贞运《明资政大夫兵部尚书节寰袁公墓志铭》:“公(袁可立)于皇城岛请设参将、守备各一员,练兵三千,以为登莱外薮。”
在新田镇参城村。明隆庆初年,位于海(丰)陆(丰)惠(阳)紫(金)四线交界的乌顿山长期被巨贼马祖昌等人盘踞,拦路抢劫,无恶不作,当地群众深恶痛绝,纷纷上书朝廷。隆庆六年(1572),朝廷委派参将侯继高、司马宗武在此设惠州海陆捕盗公署,驻兵镇守,抵御山贼。《陆丰县志》载:“分守岭东道赵可怀议归善、海丰皆严邑也,贼今幸平,补牢是急,新田海丰屏翰,宜城之。”于是,万历三年(1575)始建参将署城。城基用石铺垫,城墙用用青砖垒筑,高6米,宽1.5米,周长达2000多米,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城内建有营房72间,城外设有教场、射击场等军事设施。明末公署撤废,改为平民居住。清雍正七年(1729)又设守备驻兵。雍正十三年又废。现遗址保存有部分残墙和明代青砖。
清朝绿营沿袭明朝,亦有参将,秩正三品,直隶(河北),四川各八人,山东,陕西各九人,山西,福建各十四人,河南五人,江南十一人,江西,广西各六人,浙江,贵州各七人,湖广十三人,甘肃,云南各十二人,广东十六人。位次副将,掌理本营军务,分省建置,其主要任务是镇戍地方。清朝统治者将全国划分为十一个战略军事区,每区下辖一至数省,区的最高军事长官为总督,不设总督的区,则由兼领提督的巡抚为最高长官;省的最高军事长官为提督或兼领提督的巡抚;省下为镇,镇的长官是总兵;镇下分协,协的长官为副将;协下设营,营的长官为参将、游击、都司、守备;营下设汛,汛的长官为千总、把总、外委千总、外委把总。
长城沿线诸镇所辖重要关隘城堡,除总兵驻地外,分遣参将分守。如蓟镇总兵官之下,有分守参将11人,分别为通州参将、山海关参将、石门寨参将、燕河营参将、台头营参将、太平寨参将、马兰峪参将、墙子岭参将、古北口参将、石塘岭参将、喜峰口参将等。清朝参将为正三品武官,统领本营军务。参见“总兵官”。凡参将之为提督及巡抚总理营务者,称提标或抚标中军参将。
清朝兵制:汉军用绿旗,通称“绿营”,分驻各省,最高的统军官叫提督,下设镇(总兵)、协(副将)、营(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汛(千总、把总等)四级,逐级统属,参将是绿旗兵中“营”的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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