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产业 编辑
文化产业(Culture Industry)是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在《启蒙辩证法》( 1947年)一书中率先使用的概念。他们特别强调“文化产业必须和大众文化严格区分开来。文化产业把旧的面熟悉的东西熔铸成一种新的特质;在其各个分支中,那些适合大众消费的产品,那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消费特性的产品,或多或少地是按计划生产的。某些分支具有相同的结构,或者至少说是彼此互通,它们被置于一个几乎没有差别的系统之中。正是通过技术手段以及经济的和管理的集中化,这一切才有可能实现”。文化产业,大规模发展使审美的商品属性昭然若揭,并使审美生产与消费呈现出规模化的效应。文化产业,这一术语产生于二十世纪初。最初出现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之中。它的英语名称为Culture Industry,可以译为文化工业,也可以译为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和特殊的经济形态,影响了人民对文化产业的本质把握,不同国家从不同角度看文化产业有不同的理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如下: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从文化产品的工业标准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再次消费的角度进行界定。文化产业,是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是指文化意义本身的创作与销售,狭义上包括文学艺术创作、音乐创作、摄影、舞蹈、工业设计与建筑设计。
中文名:文化产业
外文名:Culture Industry
别名:文化工业
专家学者:范周、陈少峰、向勇
研究院校: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
目标:满足人们的文化需要作为目标
产业书籍:文化产业发展预测报告
密切关联产业:文化旅游产业
《公报》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文化系统所属及管理的文化单位共有28.74万个,比上年末减少0.55万个;从业人员204.02万人,比上年减少11.47万人。公共图书馆3117个,比上年末增加5个;人均藏书量0.58册,比上年增加0.03册;全年总流通人次53036万,比上年增长7.7%。群众文化机构44423个,比上年末增加163个;全年组织各类活动147.20万场次,比上年增长13.8%;服务人次50668万,增长14.7%。艺术表演团体8769个,比上年末增加589个;全年演出173.91万场,比上年增长5.3%;国内观众91020万人次,增长1.1%;赴农村演出114.04万场,增长8.5%,赴农村演出场次占总演出场次的65.6%,比重比上年增加2个百分点。文物机构8418个,比上年末增加681个;年末全国文物机构拥有文物藏品4063.58万件,比上年末增加222.77万件,增长5.8%;全年接待观众8425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8%。截至2014年末,国务院共公布了137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文化部共认定了198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14年全国文化事业费583.44亿元,比上年增加52.95亿元,增长10.0%,占国家财政总支出比重为0.38%,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42.65元,比上年增加3.66元,增长9.4%。
2024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年末全国文化和旅游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团体1893个。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309个,总流通112668万人次;文化馆3508个。有线电视实际用户2.02亿户,其中有线数字电视实际用户1.93亿户。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7%,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8%。全年生产电视剧156部4632集,电视动画片93811分钟。生产故事影片792部,科教、纪录、动画和特种影片179部。出版各类报纸258亿份,各类期刊18亿册,图书119亿册(张),人均图书拥有量8.40册(张)。年末全国共有档案馆4154个,已开放各类档案23827万卷(件)。全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129515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8.2%。
从文化创意产业的一些细分领域来看,北京在全国也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2013年,北京图书出版种类达到19.2万种,占全国的52%;2014年,北京期刊出版种类为3053种,占全国的30.6%;2015年,北京电影票房收入31.5亿,名列全国各大城市之首;按常住人口计算,北京人均年观影次数达到3.3人次,为全国最高;平均2.1万人拥有一块银幕,人均银幕居全国第一;北京生产影片291部,占全国总数的42%;在票房前20名的国产影片中,北京出品13部,占65%;票房超过10亿的5部国产影片中,北京出品4部。北京的文艺演出、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广告会展等细分领域也均处于全国前列。
一是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的行业(如生产与销售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等行业);二是以劳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如戏剧舞蹈的演出、体育、娱乐、策划、经纪业等);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装潢、装饰、形象设计、文化旅游等)。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这一定义只包括可以由工业化生产并符合四个特征(即系列化、标准化、生产过程分工精细化和消费的大众化)的产品(如书籍报刊等印刷品和电子出版物有声制品、视听制品等)及其相关服务,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艺术的生产与服务。
文化产业
事实上,世界各国对文化产业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美国没有文化产业的提法,他们一般只说版权产业,主要是从文化产品具有知识产权的角度进行界定的。日本政府则认为,凡是与文化相关联的产业都属于文化产业。除传统的演出、展览、新闻出版外,还包括休闲娱乐、广播影视、体育、旅游等,他们称之为内容产业,更强调内容的精神属性。2003年9月中国文化部制定下发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2004年,国家统计局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界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所以,中国对文化产业的界定是文化娱乐的集合,区别与国家具有意识形态性的文化事业。尽管世界各国对文化产业从不同角度进行了不同的定义,但文化产品的精神性、娱乐性等基本特征不变,因此,文化产业是具有精神性娱乐性的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活动 。
根据以上定义,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包括:
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
2.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
3.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4.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类别名称和行业代码
类 别 名 称 | 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
第一部分 文化产品的生产 | |
一、新闻出版发行服务 | |
(一)新闻服务 | |
新闻业 | 8510 |
(二)出版服务 | |
图书出版 | 8521 |
报纸出版 | 8522 |
期刊出版 | 8523 |
音像制品出版 | 8524 |
电子出版物出版 | 8525 |
其他出版业 | 8529 |
(三)发行服务 | |
图书批发 | 5143 |
报刊批发 | 5144 |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批发 | 5145 |
图书、报刊零售 | 5243 |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 | 5244 |
二、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 |
(一)广播电视服务 | |
广播 | 8610 |
电视 | 8620 |
(二)电影和影视录音服务 | |
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 | 8630 |
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 | 8640 |
电影放映 | 8650 |
录音制作 | 8660 |
三、文化艺术服务 | |
(一)文艺创作与表演服务 | |
文艺创作与表演 | 8710 |
艺术表演场馆 | 8720 |
(二)图书馆与档案馆服务 | |
图书馆 | 8731 |
档案馆 | 8732 |
(三)文化遗产保护服务 | |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8740 |
博物馆 | 8750 |
烈士陵园、纪念馆 | 8760 |
(四)群众文化服务 | |
群众文化活动 | 8770 |
(五)文化研究和社团服务 | |
社会人文科学研究 | 7350 |
专业性团体(的服务)* | 9421 |
—学术理论社会团体的服务 | - |
—文化团体的服务 | - |
(六)文化艺术培训服务 | |
文化艺术培训 | 8293 |
其他未列明教育* | 8299 |
—美术、舞蹈、音乐辅导服务 | - |
(七)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
其他文化艺术业 | 8790 |
四、文化信息传输服务 | |
(一)互联网信息服务 |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6420 |
(二)增值电信服务(文化部分) | |
其他电信服务* | 6319 |
—增值电信服务(文化部分) | - |
(三)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 6321 |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 6322 |
卫星传输服务* | 6330 |
—传输、覆盖与接收服务 | - |
—设计、安装、调试、测试、监测等服务 | - |
五、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 | |
(一)广告服务 | |
广告业 | 7240 |
(二)文化软件服务 | |
软件开发* | 6510 |
—多媒体、动漫游戏软件开发 | - |
数字内容服务* | 6591 |
—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 | - |
(三)建筑设计服务 | |
工程勘察设计* | 7482 |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 | - |
—室内装饰设计服务 | - |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服务 | - |
(四)专业设计服务 | - |
专业化设计服务 | 7491 |
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 |
(一)景区游览服务 | |
公园管理 | 7851 |
游览景区管理 | 7852 |
野生动物保护* | 7712 |
—动物园和海洋馆、水族馆管理服务 | - |
野生植物保护 * | 7713 |
—植物园管理服务 | - |
(二)娱乐休闲服务 | |
歌舞厅娱乐活动 | 8911 |
电子游艺厅娱乐活动 | 8912 |
网吧活动 | 8913 |
其他室内娱乐活动 | 8919 |
游乐园 | 8920 |
其他娱乐业 | 8990 |
(三)摄影扩印服务 | |
摄影扩印服务 | 7492 |
七、工艺美术品的生产 | |
(一)工艺美术品的制造 | |
雕塑工艺品制造 | 2431 |
金属工艺品制造 | 2432 |
漆器工艺品制造 | 2433 |
花画工艺品制造 | 2434 |
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制造 | 2435 |
抽纱刺绣工艺品制造 | 2436 |
地毯、挂毯制造 | 2437 |
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制造 | 2438 |
其他工艺美术品制造 | 2439 |
(二)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的制造 | |
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 | 3079 |
—陈设艺术陶瓷制品制造 | - |
(三)工艺美术品的销售 | |
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 | 5146 |
珠宝首饰零售 | 5245 |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 5246 |
第二部分 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 | |
八、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 | |
(一)版权服务 | |
知识产权服务* | 7250 |
—版权和文化软件服务 | - |
(二)印刷复制服务 | |
书、报刊印刷 | 2311 |
本册印制 | 2312 |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 2319 |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 2320 |
记录媒介复制 | 2330 |
(三)文化经纪代理服务 | |
文化娱乐经纪人 | 8941 |
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 8949 |
(四)文化贸易代理与拍卖服务 | |
贸易代理* | 5181 |
—文化贸易代理服务 | - |
拍卖* | 5182 |
—艺(美)术品、文物、古董、字画拍卖服务 | - |
(五)文化出租服务 | |
娱乐及体育设备出租* | 7121 |
—视频设备、照相器材和娱乐设备的出租服务 | - |
图书出租 | 7122 |
音像制品出租 | 7123 |
(六)会展服务 | |
会议及展览服务 | 7292 |
(七)其他文化辅助生产 | |
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 | 7299 |
—公司礼仪和模特服务 | - |
—大型活动组织服务 | - |
—票务服务 | - |
九、文化用品的生产 | |
(一)办公用品的制造 | |
文具制造 | 2411 |
笔的制造 | 2412 |
墨水、墨汁制造 | 2414 |
(二)乐器的制造 | |
中乐器制造 | 2421 |
西乐器制造 | 2422 |
电子乐器制造 | 2423 |
其他乐器及零件制造 | 2429 |
(三)玩具的制造 | |
玩具制造 | 2450 |
(四)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的制造 | |
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制造 | 2461 |
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制造 | 2462 |
其他娱乐用品制造 | 2469 |
(五)视听设备的制造 | |
电视机制造 | 3951 |
音响设备制造 | 3952 |
影视录放设备制造 | 3953 |
(六)焰火、鞭炮产品的制造 | |
焰火、鞭炮产品制造 | 2672 |
(七)文化用纸的制造 | |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 2221 |
—文化用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 - |
手工纸制造 | 2222 |
(八)文化用油墨颜料的制造 | |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 2642 |
颜料制造* | 2643 |
—文化用颜料制造 | - |
(九)文化用化学品的制造 | |
信息化学品制造* | 2664 |
—文化用信息化学品的制造 | - |
(十)其他文化用品的制造 | |
照明灯具制造* | 3872 |
—装饰用灯和影视舞台灯制造 | - |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3990 |
—电子快译通、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等制造 | - |
(十一)文具乐器照相器材的销售 | |
文具用品批发 | 5141 |
文具用品零售 | 5241 |
乐器零售 | 5247 |
照相器材零售 | 5248 |
(十二)文化用家电的销售 | |
家用电器批发* | 5137 |
—文化用家用电器批发 | - |
家用视听设备零售 | 5271 |
(十三)其他文化用品的销售 | - |
其他文化用品批发 | 5149 |
其他文化用品零售 | 5249 |
十、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 | |
(一)印刷专用设备的制造 | |
印刷专用设备制造 | 3542 |
(二)广播电视电影专用设备的制造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发射设备制造 | 3931 |
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及器材制造 | 3932 |
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 3939 |
电影机械制造 | 3471 |
(三)其他文化专用设备的制造 | |
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 | 3472 |
照相机及器材制造 | 3473 |
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 | 3474 |
(四)广播电视电影专用设备的批发 | |
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 | 5178 |
—广播电视电影专用设备批发 | - |
(五)舞台照明设备的批发 | |
电气设备批发 | 5176 |
—舞台照明设备的批发 | - |
《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与2004年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相比做了哪些修订
与2004年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相比,修订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中国文化产业十年
一是把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定义进一步完善为“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并在范围的表述上对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从内涵)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从外延)做出解释;二是为适应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对原有的类别结构和具体内容作了调整,增加了文化创意、文化新业态、软件设计服务、具有文化内涵的特色产品的生产等内容和部分行业小类,删除旅行社、休闲健身娱乐活动、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其他文教办公用品制造、其他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和彩票活动等;
三是由于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已取得新突破,文化业态不断融合,文化新业态不断涌现,许多文化生产活动很难区分是核心层还是外围层,因此本次修订不再保留三个层次的划分。新分类用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活动、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和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等四个方面来替代三个层次。其中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构成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主体,其他三个方面是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补充。
在全球化背景下,许多国家政府对文化产业联盟产生了新的认识: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弱化了政府对市场垄断的担忧。由于全球产业竞争的加剧,政府开始重新认定市场垄断中“相关市场”的范围,市场范围的扩大促使政府放松了对合作创新的垄断管制,产业联盟的发展限制条件大幅减少。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促使政府更加关注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政府从提高本国产业竞争力的角度出发重视支持产业联盟,以解决产业发展的共性问题,特别是产业创新中的共性问题。
中国创意产业联盟(英文China Creative Industry Alliance,缩写为 CCIA)是由国务院有关部委领导支持、全国政协有关委员会和国家多部委指导,全国知名文化创意机构发起成立的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意产业化协作发展联盟,共同推动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大发展和大繁荣,以实现文化强国创意兴国目标而团结在一起的目前国内唯一的一个全国性文化产业合作联盟。联盟的宗旨是“创新、合作、发展、共赢”,本着促进发展、友好合作的原则,团结全国从事文化创意、文化服务、影视、动漫游戏开发、创作、制作、技术、运营等创意产业的团体和个人,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共同努力推动中国文化产业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新疆文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014年7月14日在乌鲁木齐成立,疆内外文化创意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将“抱团”发力,重点围绕新疆文化演艺、民族音乐、旅游、动漫、工艺美术、创意园区等主导产业的发展环境、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等共性关键问题开展研究,推动高新技术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提升新疆文化产业整体水平。
《2013年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总评榜》
推出《2013年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总评榜》TOP 1: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艺术学理论专业)
TOP 2:中国传媒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TOP 3: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文化产业与管理系)
TOP 4:山东艺术学院艺术文化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TOP 5: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文化产业系)
TOP 6: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学系)
TOP 7: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文化创意产业管理学院)
TOP 8: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TOP 9:南京艺术学院文化产业学院
国内部分设立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或方向的院校: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复旦大学、吉林动画学院、中国海洋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北京印刷学院、南京艺术学院、济南大学历史与文化产业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浙江传媒学院管理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咸阳师范学院、广东商学院、江汉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安徽师范大学、长春大学、同济大学、北京现代艺术研修学院、浙江工商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云南大学、贵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云南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广西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学院、重庆工商大学、西南大学(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广州大学、山西师范大学、中央文化干部管理学院、江西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上海大学、深圳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南昌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湘潭大学、青海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仰恩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石家庄学院、四川文理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管理系、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兰州文理学院、池州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是研究和实践东方文化的非实体学术研究机构,成立于l997年4月。
中心的主要研究领域有:印度文化,阿拉伯伊斯兰文化,日本文化、韩国文化,越南文化等。中心主要工作内容有:编辑出版东方文化研究丛书,举办各种类型的学术研讨会,举办专题讲习班、研修班,提供有关的咨询与建议,开展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中心聘请院内外、国内外有关著名学者为特约研究员,黄心川为名誉主任,徐远和、李甦平曾任中心主任,现任主任为孙晶,副主任卞崇道,秘书长王青。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为四川大学所属从事文化传播与文化产业基础理论、应用理论、管理决策理论研究的跨学科、跨院所的综合性研究机构。2011年获批成为首批全国版权示范基地,中心主任是蔡尚伟。
中心的宗旨是发挥四川大学新闻传播、文学艺术、工商管理、历史文化、软件工程、外国语言等学科的综合优势,主要运用现代化的以实证调查为基础的社会科学研究手段,深入研究世界文化产业特别是亚太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历史、现状及走向,为中国特别是西部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建设性思路与方案,提供有关决策咨询服务,培养和培训有关专门人才,集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和人才培养为一体,为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是中国人民大学直属的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机构,研究所依托中国人民大学文化科技园,整合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相关科研院所及产业链相关的优秀资源,开展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题的课题研究、标准制定、战略规划、决策咨询、园区建设、人才培训、品牌推广、投资促进等系列活动。
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金元浦被誉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理论之父,是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国文化发展纲要》起草工作小组专家组成员,北京市政府、深圳市政府等8省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顾问。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为多个国家部委,省市级城市和数十家文化产业园区提供过咨询服务,是国内文化创意领域成功实践案例最多的文化创意研究机构 。
清华大学
国家为加强文化产业领域的学术研究,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央领导有关指示精神,2004年5月,经清华大学校务会议批准,学校以新闻与传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美术学院、信息学院等7个与文化产业研究相关的实体学院为依托,建立了校级跨院系的清华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中心有一支多学科权威学者和高层行业管理人员组成的研究团队,在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和非物质经济等相关领域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和良好的国际学术声誉,2005年被批准为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2006年,中心被命名为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中心主任是熊澄宇。
中心将以国家文化体制改革精神为指导,以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的文化产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为研究对象,以提升中国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为宗旨,面向市场,面向国际,面向未来,努力建设一个设备先进、机制灵活、人才荟萃、成果丰富、研 学产管一体化的国家基地,为政府决策、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是上海社会科学院设立和领导的专业研究机构,以建设国际一流的文化智库为目标,以理论研究为基础,以规划应用为重点,以决策服务为特色,长期从事文化产业、创意经济、城市战略、企业文化、体育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研究和规划设计。中心主任为花建。
2. 向勇,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副教授,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英国剑桥大学Judge商学院访问学者,英国伦敦Metropolitan大学商学院访问教授。兼任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国家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海淀区创意产业协会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韩国文化院顾问委员会文化产业组委员。
3. 金元浦,男,汉族,1951年1月生,浙江浦江人。1987年于陕西师大获文学硕士学位。1991年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师从钱中文先生学习,1994年获文学博士学位。1999-2000赴韩国讲学。现为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文艺学博士点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学科文艺学学科带头人,澳门城市大学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
4. 范周,男,首席研究员、教授、博士,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澳门城市大学特聘教授、全球文化产业学术联盟主席,《中国文化产业》杂志社总编辑。历任山东省曲阜市文化顾问、中国金牌形象大使等大型活动总策划,参与了许多著名企业的整体经营策划和营销活动。在北京市朝阳区、河北省承德市挂职期间,主抓文化产业工作并将丰富的实践经验充分运用到科研教学中。
5. 叶朗,浙江衢州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大学哲学系主任、兼任宗教学系、艺术学系主任。同时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哲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美学学会副会长兼高校美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哲学会会长,全国政协常委。
中国的文化产业大多有政府介入,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由政府提出,重点文化企业由政府扶植或是经营。
文化产业总体起步晚,市场发育度低,没有健全的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流动和奖励机制。
现行教育制度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懂文化的不懂技术,学技术的轻视人文,文化产业实力偏弱,规模小,管理方式滞后。
演艺业:建设10家左右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或跨区域的文艺演出院线,形成1至2个国际知名的演艺产业集聚区,为实现从演艺大国到演艺强国的跨越奠定基础。
娱乐业:打造5至10家具有较大产业规模和较强竞争实力的娱乐业品牌,使国产娱乐设备、国产原创娱乐内容占据国内市场60%以上份额。
动漫业:力争到2015年,动漫业增加值超300亿元,着力打造5至10个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产动漫品牌和骨干动漫企业。
游戏业:到2015年,游戏业市场收入规模达到2000亿元。
文化旅游产业:使文化旅游成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支撑。
艺术品业:到2015年,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达2000亿元。
工艺美术业:到2015年,全国工艺美术业增加值超过6000亿元,出口额超过200亿美元。
文化会展业:形成3至5个覆盖全国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会展。
创意设计业:举办1至2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意设计展会和赛事活动,支持打造3至5个世界知名的“设计之都”。
网络文化业:提高网络文化产品的原创能力和文化品位,进一步增强网络文化核心竞争力。
数字文化服务业:形成一批采用数字技术提供制作、传播、营销、推广等服务的文化服务企业,为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融合发展提供支撑。
随着文化产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各大文化产业企业间并购整合与资本运作日趋频繁,国内优秀的文化企业愈来愈重视对行业市场的研究,特别是对企业发展环境和客户需求趋势变化的深入研究。
中宣部改革办副主任高书生在政策协调和在基层调研中掌握的情况出发,认为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引人注目的趋势:
一是我国文化资源进入到大调整、大整合的时期。文化资源的行政化配置体制已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严重不适应,这种不适应不仅造成了地区的封锁,还造成了行业的垄断,最终对文化企业非常不利,表现为现文化企业非常弱小、同构化非常严重。中国和德国的出版业相比,我们全国有579家出版社,每年的产值都在600亿左右徘徊,而德国贝塔斯曼2008年一年的销售额就达139亿欧元。我们产业集中度低,低到什么程度?全国所有的图书出版社加在一起不如国外的一家公司,包括我们的演艺也是如此。
因此,改革方向应该是打破这种旧体制,让市场机制更多地在文化资源配置上起基础性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文化资源的调整和整合就不是以谁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是市场和资本的力量在推动它整合。
二是行业界限越来越模糊,出现了行业融合的趋势。以前把文化细分成“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这三个领域,由于传播技术和手段的日益多样化,今后将逐渐出现融合的趋势,行业界限将不再明显。比如,广电的两张网,即有线电视网络和无线移动网,随着技术改造和规模化发展,将成为整合文化资源的重要平台,出现电视图书馆、电视互联网、电视报刊、电视剧场以及手机电视、手机电影、手机报刊、手机图书等新业态,到时就很难说是属于上述哪个领域中的。
三是文化与旅游以及制造业的结合越来越明显。今后随着文化资源的进一步开发,文化和旅游的结合——也就是深度旅游必将会在中国出现。同时,把文化的内涵或元素植入到建筑装修材料当中——这种文化和制造业的结合,既提高了产品的文化含量,又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
四是文化产业发展已经从自发转向自觉。文化体制改革将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方向发展,但是市场机制也有弊端。为了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基地的孵化和集聚功能,加强规划及调控引导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当务之急是研究和制订全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布局规划。
第一,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尚未建立,制约了文化产业的正常发展。
成熟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包括文化产品市场、文化服务市场、文化要素市场。建立并完善我国的文化市场体系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文化市场是文化产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的文化市场能够促进各类文化产品和市场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拓展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
当前我国文化市场的发育还不够完善,文化产品市场、文化服务市场不够发达,文化要素市场的发展就更为滞后,例如,资金市场、设施市场、人才劳务市场、中介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急需建设和发展。这种状况无疑阻碍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流通,限制了我国文化市场、文化产业的深入发展。
第二,丰富的文化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
我国有极为丰富的文化资源,历史文化资源方面,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不胜枚举;民族文化资源方面,56个民族的民族文化资源多姿多彩,极为丰富;现代文化资源方面,在20世纪,中国在政治上经历了帝制、总统制、共和制,在经济上发生了从小农经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巨大转型,在文化上则是各种社会思潮、思想流派异彩纷呈。但是这些丰富的文化资源很少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流传久远的《花木兰》故事,让许多人熟视无睹,但在被好莱坞加工成动画片后,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票房丰收。中华民族五千年来形成的深厚文化积累、多样文化形态,是怎么估计也不过分的宝贵文化资源。如何通过发展文化产业等途径,把我国令人称羡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文化产业优势,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第三,文化产业法规建设滞后。
早在1993年,就有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建议制定文化市场管理法,以解决当时存在的文化管理跟不上,文化市场立法滞后的问题。但由于部门利益纷争、职能严重交叉等原因,文化市场管理法至今尚未形成。当前,根据以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以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要尽早推出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法律法规,使文化产业在发展在法律层面得到保障。例如,可以出台“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产业振兴与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四,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着体制不顺、管理不畅等问题。
只有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思路,以及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大部制改革尝试中,考虑组建统筹管理我国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的机构或部门,集中力量推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壮大。既可以考虑对现行的宣传文化部门设置体制进行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组合,形成一个整合现有各部门与文化产业发展有关的职权和职能的新的综合性部门。如果组成一个负责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大部”的条件还有待进一步成熟的话,现阶段至少也要建立一种部际联系会议制度,尽可能有效整合各部门的力量来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截止到2012年12月,文化部与各银行机构部行合作的机制下,实现重点信贷融资项目97项,累计余额210.96亿元,部行合作带动了文化产业信贷余额的新高。
截至2012年第一季度已有77家文化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已有64家文化企业注册发行了1449.5亿元各类债券,为保证文化产业投融资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参与文化产业投资的基金是135个,资金总规模超过1795亿元,多渠道、多种形式的融资方向极大的拓展了文化产业的投融资体系,为文化企业选择多样化的融资提供了可靠的条件。
刘玉珠表示,将进一步的探索文化与金融结合的新规律、新渠道,扩大与各类金融机构的合作,打造文化产业金融服务的全链条,鼓励各类机构积极参与文化企业在建融资试点,文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文化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流通工作。打造银行、保险、证券等多方面参加的文化产业投融资全链条建设,在拓展延伸文化产业链的同时来顺畅文化金融服务的链条。同时,注重于扶持小微企业,鼓励民间投资、金融改革等政策的配合,依托文化金融工作的实施来推动文化企业的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公司治理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投融资高潮
2012年文化产业发展方兴未艾——各地继续加大投资兴建文化产业园;文化与资本领域对接推陈出新,文化基金仍层出不穷。展望2013年,国家对文化产业大力支持的宏观政策环境不会改变,文化产业投融资高潮或将再现;文化与科技结合成为文化产业的发展主题,各地有望出台相关落地政策,促进新兴文化业态强势发展。 金融资本和文化产业的对接进展迅速。4月27日,人民网在上交所上市,这是第一家在A股上市的新闻网站。此外,新华网、华声在线、央视网等50家中央、地方新闻网站也加入了改制上市大潮。同时,2012年下半年以来,文化产业基金再度大规模集中设立,其中,中诚腾龙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西部文化旅游产业基金和西安曲江影视投资基金在9月设立的基金目标总规模高达202亿元。
资本之所以青睐文化产业与国家宏观层面的支持是分不开的。2012年年初,文化部发布《“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高于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十八大报告又再次强调“要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预计2013年这样的宏观政策面将得到延续,文化产业投融资高潮或将再现。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13479亿元,比2010年增长21.96%,高于同期现价GDP年均增长速度4个百分点。我们预计,得益于宏观层面的支持和资本的介入,2012年、2013年文化产业可望继续保持20%以上的增长。
文化和科技融合文化产业舞台成为“主角”。多部门联合出台《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提出“促进传统文化产业的优化和升级,重点围绕演艺、工艺美术及新闻出版全产业链等产业发展开展技术创新和应用服务示范,同时促进广播电视网升级换代及新技术推广”等促进文化、科技融合的政策方向;十八大报告更是强调“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在文化消费领域,出现“冰火两重天”的局面:以电影产业为代表的大众文化消费持续强劲,毫不理会经济的“寒意”;而以艺术品拍卖为代表的高端文化产品消费则打了个“寒颤”,未来的发展还有赖于实体经济增长的回暖。
2011年,中国电影票房突破131亿元。《“十二五”期间中国电影产业黄金五年发展研究报告》预测,“十二五”期间中国电影票房将突破300亿元,冲击400亿元,到“十二五”末期,中国将成为全球第二大电影市场。
已经征求意见一年多的《中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预计在2013年初即可出台。广东省广电局电影管理处处长黄昌宁说,在广播电视这个大领域里面,电影将是国家从法律层面进行扶助的首个产业。在《促进法》的推动下,2013年的电影产业必将有突破性的发展,与大众文化消费的“旺”势相比,高端文化消费明显遇“冷”。业内人士观察,艺术拍品市场减少3至5成,拍卖成交破亿元人民币的藏品近35件,但2012年却屈指可数。
展望2013年,因为经济增长不可能快速“回暖”,高端文化产品的消费或将继续“走冷”。湖北省博物院研究员蔡路武认为,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正处在深度调整期,体现为激情回归理性,投资与收藏统一,发展策略调整以及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西部的这一阶梯的特色是主要以文化旅游为龙头来发展文化产业,从而使得文化旅游成为这一阶梯模式中起到领头作用、带有全局观念的文化产业形态。对于西部9省区来讲有着以下几大优势,第一、有丰富独特的少数民族的民俗文化风情。第二、第二产业(指工业)不是非常发达,自然环境没有受到破坏,保留了原生态的山川美景,拥有众多美好的风光景色,尤其是那些独特的地形地貌吸引无数人向往。第三,有独特而深厚的历史文化。这些历史文化加上民俗风情、自然环境,形成了非常强大的旅游基础。比如云南的丽江、西双版纳,还有贵州、新疆、宁夏、青海、西藏等省区,这些地方的三大特色非常鲜明,也得到了充分展现。因此,以文化旅游为龙头去发展和带动文化产业是非常切实可行的。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要依据各地具体情况,实事求是,适度的、有前瞻性的发展,发展模式要符合整个国家国情的现实和未来发展。
中国文化产业品牌报告已连续发布九年。过去的一年有哪些品牌事件和品牌亮点,中南大学中国文化品牌研究中心又进行了一次精心的梳理和总结。
美国
美国文化产业概况文化产业头号强国,拥有1500多家日报,8000多家周报,1.22万种杂志,1965家电台,1440家电视台,美国广播公司,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全国广播公司三大电视网,全世界最具影响力的电影生产基地,号称“三片”文化(薯片,大片,芯片)。文化产业大概占全国GDP的10%,拥有全世界56%的广播和有线电视收入,85%收费电视收入,55%的票房收入。以其强大的经济基础和科技实力为背景,很大程度上左右了世界文化产业的发展和走向。美国不设文化部,采用间接管理的方式。设立国家艺术基金会,人文基金会用以扶持公益性文化发展。对非盈利性的文化产业免税。
美国文化产业特点市场化程度高。因为美国本身历史较短,自身没有文化传统和文化习惯,所以容易接受新事物,也容易创造新事物,美国文化产业一开始走的就是市场化的道路,文化产业产品都是商品。
实用主义倾向明显。美国是一个实用主义国家,文化产业重实用性,以娱乐和服务大众为主,受众接触文化产品以获得娱乐为主。“对大多数公众而言,看电影不是一种定期习惯,只有当影片是场面宏大的巨片时他们才会观看”。
以强大的科技为后盾。文化产品科技含量高。以电影为例,美国人将电影从戏剧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以自觉使用大量的科技特效为特点的电影也大多受美国模式影响。
多样化传播手段。将生产出的文化产品数字化,通过美国强大的传媒机构,瞬间渗透到世界各地。
外向型。瞄准世界市场制作文化产品,不具有太多本地特色,产品可以迎合世界各地的大众。
美国文化产业分类采用“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主要有三个大类
娱乐与电子传媒业
电影,电视剧,光盘,有线电视,广播印刷与出版业。
报纸,杂志,书籍的出版印刷,以及其他商业品的印刷旅行与旅游产业。
包括30个和旅游有关的部门,如住宿等。
英国
英国文化产业概况最早提出“创意产业”并以此为理论进行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国家。2001年文化产业产值为1125亿英镑,年增长率9%。由布莱尔倡议成立了“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
英国文化产业特点重视创意,举办“世界创意产业论坛”,02年举办“伦敦设计节”。
英国文化产业分类
表演艺术产业
音乐产业
文化艺术产业
彩票业
日本
日本文化产业概况日本文化产业统称娱乐观光业,强调文化的内容属性。02年产值11万亿日元,是日本汽车业的一半。以音乐,动漫,广告,设计为主的“酷文化”市值1300亿美元。以音乐,游戏和信息出版为主的数字内容产业,2000年产值2.0573万亿日元。
日本文化产业特点拥有成熟的文化企业队伍。如,演艺界有四级剧团,宝冢歌剧团;影界有松竹公司,东映公司;出版业有大日本印刷等。这些大型产业大多历史悠久,实力雄厚,保证了日本文化产业的运作。
多种文化产业综合经营。一种文化产品取得成功后,立即就会被制作成其他类型的文化产品或是文化服务,创造综合的经济效益。例如一部轻小说成功出版后,短时间之内就会被动画化,随后搬上荧幕,制作出大量的周边。
成熟完善的文化中介组织和管理制度。几乎每个组织都有自己的行业协会,这些组织可以制订行业规则,审查文化产品,维护成员利益,发挥政府无法提供的作用。同时,演员,歌手,画家都有自己的经济人,签约和相关法律问题都由经济人代理。
产业 | 内容制造产业 | 休闲产业 | 时尚产业 |
---|---|---|---|
分类 | 一、工作站、网络 二、电视 三、多媒体系统建构 四、数字影像处理 五、数字影像发送 六、录像软件 七、音乐录制 八、书籍杂志 九、新闻 十、汽车导航 | 一、学习休闲 二、鉴赏休闲 三、运动设施、学校 四、体育比赛售票 五、国内旅游 六、电子游戏 七、音乐伴唱 | 一、时尚设计 二、化妆 |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