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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缉队 编辑
侦缉队的渊源需要从清朝的捕快说起。捕快原来分为捕役和快手,到了明清时,则称之为捕快。捕快是捕役和快手的合称,他们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捕役,捕拿盗匪之官役也”;而“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因二者性质相近,故合称为捕快。捕快在古代属于“贱业”,并严格规定他们的后代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以免有辱斯文。即便他们脱离捕快行业,其子孙也必须在三代以后方有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捕快是没有工资的,每年的伙食补贴即“工食银”不过十两银左右,养家糊口自是艰难,于是敲诈勒索便成为一种风气,他们时常设置种种名目收取好处费,甚至与州县官吏同流合污,或制造冤假错案,或对老百姓横征暴敛,任意拘捕。在老舍先生的作品《茶馆》中,有宋恩子和吴祥子这两个政府鹰犬贯穿始终,他俩穿戴一样、坏的流油,他们从清末到民国一直干这一行,他们的人生哲学是“谁给饭吃,咱们给谁效力”。这两个家伙就是当年的侦缉队。什么是侦缉队呢?侦缉队和警察都是旧时所谓“吃官饭的”。在旧社会,老北京市民都知道侦缉队,也把侦缉队称为“灰大褂”。侦缉队最早出现于清末,直到1949年初才消失。
中文名:侦缉队
早期:捕快
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等
起源时间:清朝
警察要负责管片的治安,收缴各种捐税,向居民派各种差役。在市民眼里,警察是代表官府的,其实警察也是市民中的一分子。警察太多,常因管得太宽与市民发生争执,老百姓往往对警察没有好感,背后称之为“看家狗”、“臭脚巡”。
民国初年,在京师警察厅、京畿军政执法处、步军统领衙门都设有侦缉队,彼此都穿灰大褂。亦属于捕快性质。他们一律穿着灰大褂,所不同的是京师警察厅的灰大褂是“洋灰”(日本布),步军统领衙门的灰大褂是“土灰”(土布),京畿军政执法处的灰大褂是“国灰”(天津北洋织布局生产)。1916年以后“国灰”没有了,1926年时“土灰”也没有了,只留下了“洋灰”。“侦缉队的成员有时不扣扣子,有时只扣几个扣子。走起路来身子向前倾……侦缉队的下层队员,一年四季都把头剃得又光又亮,即便是冬季,也不兴戴帽子。腰上总挂着一块‘汗巾’,从大褂外面看起来,鼓鼓囊囊的好像是揣着‘二把盒子’(手枪)”(方彪《京城百怪》)。他们的职责应是对付贼匪,但却以欺压老百姓为能事,令人切齿。侦缉队的任务是对特定的对象进行盯梢或捉拿归案。在固定的地点,如当铺、茶馆、鬼市蹲坑。因为过去常有盗贼将赃物拿到当铺典当、拿到晓市上卖掉,侦缉队在这些地方蹲坑,常能发现可疑的目标。茶馆是三教九流汇聚之处,常有一些不法分子在这里活动,所以侦缉队也经常光顾茶馆。侦缉队一般不直接负责政治案件侦察,而是以刑事犯为目标,主要是对付盗贼、土匪。侦缉队员平时单独外出执行任务并不带枪,而是带上防身用的袖箭,一旦与对手格斗,侦缉队员竟然采取用白灰面、黄土面迷住对手眼睛的方法制服对方,实在显得过于陈旧、落后。不过对手也只是一些土贼,所以侦缉队虽然武器落后,工作方法陈旧,仍然能够占上风。侦缉队不仅捉拿盗贼、土匪,也通匪、吃匪,甚至借机敲诈普通市民的钱财。所以北京市民对于横行霸道、招摇过市的“灰大褂”是既恨又怕的。有经验的老北京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谁是侦缉队。以后的刑警队略相当于侦缉队。
随着新中国的建立贪污腐败欺压民众的警察侦缉队成为了历史,但是警队内部仍保留了侦缉队的编制负责侦破刑事案件,而人们也在不以“侦缉队”这一贬义词称呼这批人民警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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