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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罗 编辑
马尔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公元前106年1月3日–公元前43年12月7日),古罗马著名政治家、哲学家、演说家和法学家。出生于古罗马阿尔皮努姆(Arpinum)的骑士家庭,以善于雄辩而成为罗马政治舞台的显要人物。从事过辩护人的工作,后进入政界。开始时期倾向平民派,以后成为贵族派。公元前63年当选为执政官,在后三头同盟成立后被三头之一的政敌马尔库斯·安东尼(Marcus Antonius,公元前82年–前30年)派人杀害于福尔米亚(Formia)。代表作《论法律》。
西塞罗因其作品的文学成就,为拉丁语的发展作出了不小的贡献。他在当时是罗马显著的文学人物,其演说风格雄伟、论文机智、散文流畅,设定了古典拉丁语的文学风格。西塞罗也是一位古希腊哲学的研究者。他通过翻译,为罗马人介绍了很多希腊哲学的作品,使得希腊哲学的研究在希腊被罗马征服之后得以延续。
西塞罗在古罗马时代的影响在中世纪时代渐渐衰落,但在文艺复兴时被重新振兴。彼特拉克在14世纪重新发现了西塞罗的书信,由此开始了文艺复兴学者对西塞罗的重新研究。因此有学者认为,文艺复兴在本质上是对西塞罗的复兴。西塞罗的影响在启蒙时代达到了顶峰,受其政治哲学影响者包括洛克、休谟、孟德斯鸠等哲学家。美国国父亚当斯、汉密尔顿等人也常在其作品中引用西塞罗的作品。
西塞罗深远地影响了欧洲的哲学和政治学说,并且至今仍是罗马历史的研究对象。
自古政途多险难,也许当年的西塞罗对此不知或是一腔热血,反正他当官5年后,就在演说中把西西里总督滥用权力、贪污腐败、管理不善之类的事抖搂出来,一时名震政坛。而在立场上,他最初同前三头同盟庞培、恺撒、克拉苏既有联系合作又保持一定距离,时而站在庞培一边,过会儿又与恺撒凑到一起,不时发表自己的政见,因此不招人待见,公元前60年4月被放逐,专门通过的《关于放逐西塞罗令》强制他必须移居到离意大利土地500英里之外。公元前44年恺撒被布鲁图斯、卡西乌斯刺死,西塞罗与后者结成统一战线,几次在元老院放言抨击安东尼。未料想安东尼和屋大维(恺撒的继承人)、雷必达共同发动内战并取胜,形成后三头同盟。西塞罗起而反对这次政变,但其演说显得苍白无力,政界再也没有他的位置了。安东尼对西塞罗的反复无常感到十分震怒,最后派人杀了西塞罗。
早年岁月
西塞罗于公元前106年出生于意大利的阿尔皮诺,在罗马南边约100公里的一个小镇。他的父亲是一位相对富裕的骑士阶级 元老院仔细考量了对这些反叛者惩罚措施,由于元老院本身是一个立法机构而不是司法机构,因而在惩处谋反者上并不能完全为所欲为,不管怎样,那时还没有解除戒严令。元老院一处的逮捕或者放逐——那时的标准程式——并不能消除对国家的威胁。起初,元老院中的大部分成员都主张采取「极刑」,但很多人随后就被盖乌斯·尤利乌斯·恺撒的演讲所打动,恺撒谴责开启这种先例并将关于惩罚的争论限制在流放的范围内。加图随后起来捍卫死刑,最终所有元老院成员都同意采用这种方式。西塞罗将这些谋反者押送到臭名昭著的莫蒙坦监狱,在那里对他们施行了绞刑。西塞罗陪伴着前任执政官,同时也是同盟者的一个前往莫蒙坦,行刑之后,西塞罗例行公事宣布:“他们曾经活过。”这样说就可以避免直接宣布他们的死亡带来的晦气。西塞罗因粉碎这一阴谋而荣获“祖国之父”的尊号。但此后,他却一直担惊受怕,害怕遭到审判或者流放,毕竟自己没有经过审判而宣判罗马公民死刑。他还为此收到了公民感恩荣誉,在此之前,这一直是个纯粹的军事荣耀。
西塞罗在位期间的演说可以被看作早期明显排犹的范例。在这个演讲中,西塞罗利用了几个两千余年来不绝于耳的典型例子,这些例子引起了罗马贵族卢修斯·瓦尔纳·斯福莱克斯事件,其中最显著的一件是他非法侵吞了犹太人的基金,而这些基金本来都是为了维持在耶路撒冷神殿而设立的。为了保护福莱克斯,西塞罗辩称:“这些公共场所本来是为了设立露天法庭而预留的:现在让我们想想犹太人对金钱的狂热,你选择这个总是熙熙攘攘的地段,(首席检察官)劳利阿斯,考虑一下这个特殊指控,我们都心中有数,这些数量庞大的犹太人群体和他们结党营私的趋势,正是对举办公共会议难得的支撑。”
放逐返回
公元前58年,公民党人立法放逐那些不经法律审判而处死罗马公民的人,尽管西塞罗仍享有前63年元老院终极议决授予给他的豁免权。不过他仍然希望在人民中寻找支持。尽管此时,西塞罗已经不可能一个人出席公共集会了。他决意献身伫立于罗马广场上的密涅瓦神像并自我放逐离开意大利一年,并把自己的计划写进了演讲文稿内。在写给他朋友阿提克斯的信中,西塞罗提到元老院因为忌惮他的成就而在放逐他的问题上并没有施以援手。在一年的放逐生涯后,西塞罗回到了罗马并得到了热烈的欢迎。
公元前50年,当庞贝和恺撒的矛盾日渐升级之时,西塞罗倾向支持庞贝但他努力避免与恺撒为敌。前49年,恺撒侵入意大利,西塞罗逃往罗马。恺撒劝他回来,但是没有成功。那年6月,西塞罗逃出意大利并前往希腊。前48年,西塞罗陪同庞贝前往色萨利营地,在那里他们和一大群共和主义者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其中就有庞贝的儿子。共和主义者态度激进他们轮番上阵与西塞罗辩论。当恺撒在希腊取得辉煌胜利后,西塞罗一行不得已回到了罗马。
去世
当恺撒在公元前44年3月15日被“释放者”刺杀的消息传到西塞罗耳中时,他大吃一惊。在写给参与这一阴谋的特里布拉斯的信中,西塞罗表达了自己希望“被邀请出席宴会”。在这一动荡时期,西塞罗成为了民众领袖并招致了马克·安东尼,前任骑士统领的厌恶。马克·安东尼希望替恺撒复仇,具体措施第一步为承诺不放逐暴君的前提下获得合法性的支持。作为交换,元老院将取消对于那些刺杀者的特赦。
西塞罗和安东尼,都曾经是恺撒的下属,成为了此时罗马的领导人。西塞罗成为了元老院的发言人,正如恺撒所期望的那样,安东尼成为了执政官和行政官。但这两个人从来没有和谐过。当西塞罗指责安东尼不顾恺撒的真实愿望而随意曲解他的政治主张和愿望。他们两人的关系进一步恶化。四月,恺撒的继承人屋大维抵达罗马,西塞罗制订了一个方案让屋大维来制衡安东尼。九月,屋大维通过一系列演讲来批评安东尼。西塞罗把屋大维捧上了天,把他誉为“天赐之子”,他仅有的愿望就是获得光荣与荣耀因而他不会重蹈他舅舅的覆辙。同时,他攻击安东尼,嘲笑他是“绵羊”,西塞罗在元老院重振旗鼓反对安东尼。在这一时间内,西塞罗成为了声誉卓著的民众领袖,按照历史学家阿庇安的说法,他站在他名誉的峰巅。作为一个广受欢迎的领袖,西塞罗的言行瓦解了一批安东尼的支持者。但这样一来却激怒了安东尼及其门徒,他们计划向罗马推进并逮捕西塞罗。西塞罗逃亡使这个计划不了了之。之后马克·安东尼和屋大维又暗自勾结,在希腊击败刺杀凯撒并且外逃的布鲁图斯的军团。
接下来如何处理西塞罗?新三巨头(后三头同盟)还真想了好一阵子,毕竟这不是个容易对付的人物。最后,决定沿用前辈独裁者苏拉的办法。
苏拉于公元前82至79年间公开实行残酷的军事专制,对反对他的人予以严厉的报复。其手段是不经任何法律手续,先后拟定三份犯人名单,宣告名单上的人为公敌,公布于罗马的广场,任何人都可以不经审判杀死列入名单者。因此在各地约有2600名骑士、90个同情所谓敌人的元老院元老和2000位反对党人死于非命。
大概考虑到苏拉的法子太野蛮残忍,凯撒执政时期始终拒绝采用。这三个人开列了一份宣布不受法律保护者的名单。屋大维曾打算赦免西塞罗,但安东尼坚决反对。
当三个头儿商讨此事时,西塞罗和弟弟昆图斯正在外地。获悉不受法律保护者名单后,他们准备乘船到马其顿。不过,因弟弟推迟了行期,很快被仆人出卖遭杀。西塞罗心烦意乱地来到海边的别墅。公元前43年12月7日,效忠于他的仆人正用轿子抬着他向大海走去,企图让主人逃命。但是一个从弟弟昆图斯那里获得自由的年轻奴隶出卖了他,追赶的百人队队长在树林中赶上了轿子,西塞罗曾为这个队长出庭辩护过(罪名是杀害长辈罪)。队长按照安东尼的命令割下西塞罗的头颅和双手,这些战利品依世纪之初内战最为惨烈期间创下的一种习俗,被钉在了罗马城市广场的讲坛上。
安东尼宣布:西塞罗一死,就可以废除宣布不受法律保护这一法令了。因为他相信,这位昔日的执政官老兄,仅凭其博大精深的雄辩才华,就可在他面前筑起许多逾越不了的障碍,而自由之神所依赖的正是这一招。
“没有什么比认识到我们生来是为了正义更能让我们变的崇高了,法律不是靠我们的意志而是依靠其本性来实施的。”西塞罗的这句名言始终耐人琢磨。
编号 | 作 品 | 作品中译名 | 时 间 |
1 | De inventione | 《论取材》 | 91–80 |
2 | Aratea | 《阿剌托斯诗集》(残诗) | 91–80 |
3 | Oeconomici libri | 《治家者之书》(残篇) | 约85 |
4 | Pro Quinctio | 《为克维恩克提乌斯辩护》 | 81 |
5 | Pro Roscio Amerino | 《为若斯奇乌斯·阿美瑞努斯辩护》 | 80 |
6 | Pro Vareno | 《为瓦热努斯辩护》(残篇) | 77?–76 |
7 | Cum quaestor Lilybaeo decederet | 《当财务官离开利吕拜昂》(残篇) | 74 |
8 | Pro Caecina | 《为凯奇纳辩护》 | 71–68 |
9 | Divinatio in Caecilium | 《与凯奇利乌斯竞当起诉人》 | 70 |
10 | In Verrem | 《反维勒斯》 | 70 |
11 | Pro Fonteio | 《为封忒尤斯辩护》 | 69 |
12 | Pro Oppio | 《为欧璞皮乌斯辩护》(残篇) | 69 |
13 | Pro Roscio comoedo | 《为谐剧演员若斯奇乌斯辩护》 | 77–66 |
14 | Pro lege Manilia 或De imperio Cn. Pompei | 《为玛尼利乌斯法案辩护》 或《论格奈·庞培的指挥权》 | 66 |
15 | Pro Cluentio | 《为克路恩提乌斯辩护》 | 66 |
16 | Pro Fundanio | 《为芬达尼乌斯辩护》(残篇) | 66? |
17 | De Manilio或Pro Manilio | 《论玛尼利乌斯》或《为玛尼利乌斯辩护》(残篇) | 66–65 |
18 | De rege Alexandrino | 《论亚历山大里亚的国王》(残篇) | 65 |
19 | Pro Cornelio I & II | 《为科尔内利乌斯辩护》前后篇(残篇) | 65 |
20 | Pro Gallio | 《为伽珥利乌斯辩护》(残篇) | 64 |
21 | In toga candida | 《身着候选者白袍》(残篇) | 64 |
22 | De lege agraria或Contra Rullum | 《论土地法案》或《反对茹珥路斯》 | 63 |
23 | Pro Rabirio perduellionis reo | 《为被控叛国的剌比瑞乌斯辩护》 | 63 |
24 | De proscriptorum liberis | 《论被宣布为公敌者的子女》(残篇) | 63 |
25 | De Othone 或cum a ludis contionem avocavit | 《论欧托》 或《当他从赛会中召集预备会》(残篇) | 63 |
26 | In Catilinam | 《反卡提利纳》 | 63 |
27 | Pro Murena | 《为穆热纳辩护》 | 63 |
28 | Contra contionem Q. Metelli | 《反对昆·美忒珥路斯的预备会》(残篇) | 62 |
29 | Pro Sulla | 《为苏拉辩护》 | 62 |
30 | Pro Archia | 《为阿尔奇阿斯辩护》 | 62 |
31 | In Clodium et Curionem | 《反克洛迪乌斯和库瑞欧》(残篇) | 61 |
32 | De consulatu suo | 《论他的执政官生涯》(残诗) | 60 |
33 | Pro Flacco | 《为弗拉克库斯辩护》 | 59 |
34 | Post reditum in senatu | 《归来后在元老院的演说》 | 57 |
35 | Post reditum ad populum | 《归来后对民众的演说》 | 57 |
36 | De domo sua | 《论他的家宅》 | 57 |
37 | Pro Sestio | 《为色斯提乌斯辩护》 | 56 |
38 | In P. Vatinium testem interrogatio | 《对证人普·瓦提尼乌斯的盘问》 | 56 |
39 | Pro Caelio | 《为凯利乌斯辩护》 | 56 |
40 | De haruspicum responsis | 《论脏卜官的回应》 | 56 |
41 | De provinciis consularibus | 《论执政官的行省》 | 56 |
42 | Pro Balbo | 《为巴珥布斯辩护》 | 56 |
43 | De temporibus suis | 《论他的时光》(残诗) | 56–54 |
44 | In Pisonem | 《反皮索》 | 55 |
45 | De oratore | 《论演说家》 | 55 |
46 | De iure civili in artem redigendo | 《论把市民法化为一种体系》(残篇) | 55 |
47 | Pro Scauro | 《为斯考茹斯辩护》 | 54 |
48 | Pro Plancio | 《为璞兰奇乌斯辩护》 | 54 |
49 | Pro Vatinio | 《为瓦提尼乌斯辩护》(残篇) | 54 |
50 | suave ἔπος | 一首怡人的叙事诗 | 54 |
51 | Pro Rabirio Postumo | 《为剌比瑞乌斯·颇斯图穆斯辩护》 | 54–53 |
52 | De aere alieno Milonis | 《论米洛的债务》(残篇) | 53 |
53 | Pro Milone | 《为米洛辩护》 | 52 |
54 | De re publica | 《论共和国》 | 51 |
55 | De legibus | 《论法律》 | 52后 |
56 | Partitiones oratoriae | 《演说术的分类》 | 54–44 |
57 | De concordia | 《论同心》 | 49 |
58 | Brutus | 《布鲁图斯》 | 46 |
59 | Paradoxa Stoicorum | 《廊下派的反论》 | 46 |
60 | De optimo genere oratorum | 《论那类最好的演说家》 | 46 |
61 | Cato | 《卡托》(残诗) | 46 |
62 | Orator | 《演说家》 | 46 |
63 | Pro Marcello | 《为玛尔刻珥路斯辩护》 | 46 |
64 | Pro Ligario | 《为利伽瑞乌斯辩护》 | 46 |
65 | Marius | 《马略》(残诗) | 45前 |
66 | Consolatio | 《安慰》(残篇) | 45 |
67 | Hortensius | 《霍尔腾西乌斯》(残篇) | 45 |
68 | volumen prohoemiorum | 一沓前言 | 45 |
69 | Academici libri | 《学园派之书》 | 45 |
70 | Catulus | 《卡图路斯》(已佚) | 45 |
71 | Lucullus, , | 《路库珥路斯》 | 45 |
72 | συμβουλευτικόν | 一封建议 | 45 |
73 | σύλλογος πολιτικός | 一部邦政会谈 | 45 |
74 | De finibus bonorum et malorum | 《论善恶之极》 | 45 |
75 | laudatio Porciae | 颇尔奇阿的悼词(已佚) | 45 |
76 | Tusculanae disputationes | 《图斯库路姆论辩集》 | 45 |
77 | Protagoras | 《普罗塔戈拉》 | 45 |
78 | Timaeus或De universo | 《蒂迈欧》或《论宇宙》 | 45 |
79 | De natura deorum | 《论诸神的本性》 | 45 |
80 | De rege Deiotaro | 《论得约塔茹斯国王》 | 45 |
81 | De senectute | 《论老年》 | 44 |
82 | De divinatione | 《论预言》 | 44 |
83 | De fato | 《论命运》 | 44 |
84 | De amicitia | 《论友谊》 | 44 |
85 | De gloria | 《论荣誉》(残篇) | 44 |
86 | Topica | 《论题》 | 44 |
87 | De officiis | 《论义务》 | 44 |
88 | De virtutibus | 《论德性》(残篇) | 44 |
89 | Philippicae | 《反腓力》 | 44–43 |
90 | ἀνέκδοτα | 一部秘史(残篇) | 44–43 |
91 | Ἡρακλείδειον | 一部赫拉克勒伊得斯式的作品(已佚) | 44–43 |
92 | In P. Servilium Isauricum | 《反普·色尔维利乌斯·伊扫瑞库斯》(残篇) | 43 |
93 | Epistulae ad Atticum | 《致阿特提库斯书》 | 68–44 |
94 | Epistulae ad familiares | 《致亲友书》 | 62–43 |
95 | Epistulae ad Quintum fratrem | 《致胞弟昆图斯书》 | 59–54 |
96 | Epistulae ad M. Brutum | 《致玛·布鲁图斯书》 | 43 |
97 | Admiranda | 《奇闻纪》 | — |
98 | Alcyones | 《翠鸟》(残诗) | — |
99 | Commentarii causarum | 《案件笔记》(残篇) | — |
100 | De auguriis | 《论占卜》(残篇) | — |
101 | De expeditione Britannica | 《论不列颠远征》(已佚) | — |
102 | Epigrammata | 《铭辞集》(存疑) | — |
103 | Edictum Lucii Racilii tribuni plebi | 《平民保民官路奇乌斯·剌奇利乌斯的通告》(已佚) | — |
104 | Facete dicta | 《妙语集》(残篇) | — |
105 | Γεωγραφικά | 《地理志》(未完成) | — |
106 | Limon | 《草场》(残诗) | — |
107 | Nilus | 《内伊洛斯》(残诗) | — |
108 | Pro negotiatoribus Achaeis | 《为希腊批发商们辩护》(已佚) | — |
109 | Pontius Glaucus | 《海神格劳科斯》(残诗) | — |
110 | Thalia maesta | 《悲伤的塔勒雅》(残诗) | — |
111 | Uxorius | 《宠妻者》(已佚) | — |
112 | 《竞选手册》(佚名) | — | |
113 | 《致屋大维书》(托名) | — | |
114 | 《反撒珥路斯提乌斯》(托名) | — | |
115 | 《他流亡前的那天》(托名) | — | |
116 | 《献给赫仁尼乌斯的修辞学著作》(托名) | — |
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的代表作是《论共和国》和《论法律》。认为国家是人民的事务,是人们在正义的原则和求得共同福利的合作下所结成的集体;君主、贵族和民主三种政体都是单一政体,理想的政体应是“混合政体”,即以当时罗马元老院为首的奴隶主贵族共和国。
在哲学方面的创作有《论善恶之极》,《论诸神的本性》等,他主张综合各派的学说,因此被认为是古代折中主义最典型的代表。他是第一个将古希腊哲学术语译成拉丁文的人,对哲学的发展和哲学术语都有极大影响。
在教育方面的创作有《论演说家》等,他认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有文化修养的雄辩家,而训练的方法是实地练习。
早在罗马帝国初期法学家兴起以前,他就系统地论证了自然法和实在法之间的关系,认为自然法代表理性、正义和神的意志,是普遍适用、永恒不变的,它在国家产生以前早已存在;实在法必须符合自然法,否则根本不配称为法律。
西塞罗是罗马最杰出的演说家、教育家,古典共和思想最优秀的代表,罗马文学黄金时代的天才作家。他的典雅的拉丁文体促进了拉丁文学的发展,从而影响了罗马以及后来欧洲的教育。
《论演说家》是西塞罗论述教育的主要著作,发表于公元前55年。在此书中,他谈论一个演说家所必需的学问和应该具有的品格。
西塞罗集政治家和法律思想家于一身。据说,他出生时未给母亲带来任何痛苦,奶妈甚至还看到幽灵显形并对她说“这个孩子日后将为祖国做出重大贡献”。预言很快得到应验,从学业开始阶段,其聪颖和灵性就出了名,以至于当地孩子们的家长前来旁听学校的课程,以便亲眼看一看这位小神童。他16岁时穿上成年袍到罗马求学,研读法律和哲学,经常到广场观看举行的各种诉讼,参加行政官们争取那些最终有权投票通过各种法律的民众而召开的公众集会。成为律师后,其雄辩力显示出来,他承办的案子几乎总是胜诉。31岁那年当上西西里省的财政官,39岁担任市政官,次年为大法官,43岁做执政官。主要著作有《论共和国》、《论义务》和《论法律》。由于口才非凡,被人称为无与伦比的演说家、罗马最伟大的辩护者。
西塞罗《论法律》,钟书峰译
西塞罗是一位西方历史上早期杰出的法学家。准确地说,西塞罗不属于他那个时代严格意义上的法学家。他同时代的人说,如果西塞罗懂一点法律的话那他就无所不知了。那时的法学家(jurisconsult)所做的主要工作是解释市民法,回答市民法的问题。西塞罗的著作并没有像他们那样“周旋于细枝未节当中”而是从“法律和法的根源”以及“从哲学深处汲取法的原理”来“解释法的本质问题”。所以,西塞罗可称得上是一位法哲学家,而不仅是法律家。他的政治法律思想主要集中体现在他所著的《论共和国》和《论法律》当中。《论法律》主要思想
《论法律》,钟书峰译,法律出版社
1.自然法思想。西塞罗认为,在实在法,也就是各民族制定的各种法律之上有一更高的适用于一切民族永恒的自然法。自然法是与自然即事物的本质相适应的法,其本质为正确的理性。所以,自然法效力高于实在法。实在法必须反映和体现自然法的要求。因为“恶法非法”,所以法律必须体现正义和公正。据此,西塞罗还提出了“人人平等”的主张,这种主张也影响了日后罗马法的面貌。2.国家理论。首先,西塞罗认为理想政体应该是混合政体,他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将政体分为执政官为代表的君主制、以元老院为代表的贵族制和以保民官为代表的民主制。他认为这三种政体各有其偏失,所以他主张在这三种政体基础之上加以综合而建立一“混合政体”。实际上,西塞罗本人是主张共和制的。其次,在国家的管理方面,他综合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既强调法律的作用,也重视国家管理中的人的因素。
我宁可与柏拉图一同犯错也不要和那种人一起感知真相。(《图斯库路姆论辩集》1.39)
有勇气的人,心中必然充满信念。
没有诚实,哪来尊严。
如果一个人能对着天上的事物沉思,那么在他面对人间的事物时,他的所说所想就会更加高尚。
困难越大,荣耀也越大。
给青年人最好的忠告是让他们谦逊谨慎,孝敬父母,爱戴亲友。
活着就意味着思考。
法是最高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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