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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御史 编辑
监御史,官职名。秦以御史监郡,称监御史。御史为监察之官,约自秦始。《汉书·百官公卿表》:“监御史,秦官,掌监郡,汉省。”
监御史与郡守、郡尉都是秦朝郡的长官,分别负责监察、行政、军事。
中文名:监御史
属性:官职名
时代:秦
特点:不对县一级的行政事务进行监察
除监察权这一主要职权外,监御史还有其他以下职权。
一、推荐人才的权力。如萧何在做泗水卒史时,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了泗水郡监的赏识,他“欲入言征何”。
二、兴修水利的权力。公元前211年秦军进攻南越时,运输补给供应不上。监御史禄“凿渠运粮,深入越。”他开凿的是著名的灵渠。
三、在战事紧张的时候,统兵作战的权力。曹参曾“攻秦监公军,大破之。”樊哙曾“击泗水监丰下,破之。”夏侯婴和萧何招降了和他们作战的泗水监平,“平以胡陵降。”秦泗水监平曾围攻刘邦,刘邦“出与战,破之。”
此外尚有分任各种任务之御史,如巡按御史(清顺治后不设)、巡漕御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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