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乐明 编辑

江苏省苏州市政协副主席

刘乐明刘乐明

刘乐明,男,1964年11月生,汉族,江苏靖江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江苏省苏州市政协副主席。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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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刘乐明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籍贯:江苏靖江

出生日期:1964年11月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人物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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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09--1986.07,河海大学水资水文系陆地水文专业学习;

1986.07--1988.09,水利部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工作;

1988.09--1991.06,河海大学管理工程系水力发电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1.06--1995.09,江苏省劳动厅保险事业处、干部培训中心干部;

1995.09--1998.05,江苏省劳动厅社会保险处副主任科员;

1998.05--1998.08,江苏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干部处工作;

1998.08--2000.01,江苏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干部处副科级组织员;

2000.01--2003.05,江苏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干部处(干部二处)正科级组织员;

2003.05--2007.09,江苏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副处级组织员、副调研员;

2007.09--2008.06,江苏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副处长;

2008.06--2013.07,江苏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副处长(正处级)(其间:2008.07--2010.12 援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3.07--2016.01,江苏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副书记、干部人事处处长;

2016.01--2018.07,江苏省纪委组织部部长(副厅级);

2018.07--2018.08,江苏省苏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8.08--2019.01,江苏省苏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代主任;

2019.01,江苏省苏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2024.02,免去任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职务)

2024.01--政协苏州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副主席。

担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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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江苏省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

职务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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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苏州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刘乐明为政协苏州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副主席。

2024年2月,江苏省委决定:刘乐明同志不再担任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职务。

2024年2月26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乐明辞去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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