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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乐明 编辑
刘乐明,男,1964年11月生,汉族,江苏靖江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江苏省苏州市政协副主席。
中文名:刘乐明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籍贯:江苏靖江
出生日期:1964年11月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1986.07--1988.09,水利部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工作;
1988.09--1991.06,河海大学管理工程系水力发电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1.06--1995.09,江苏省劳动厅保险事业处、干部培训中心干部;
1995.09--1998.05,江苏省劳动厅社会保险处副主任科员;
1998.05--1998.08,江苏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干部处工作;
1998.08--2000.01,江苏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干部处副科级组织员;
2000.01--2003.05,江苏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干部处(干部二处)正科级组织员;
2003.05--2007.09,江苏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副处级组织员、副调研员;
2007.09--2008.06,江苏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副处长;
2008.06--2013.07,江苏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副处长(正处级)(其间:2008.07--2010.12 援疆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3.07--2016.01,江苏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副书记、干部人事处处长;
2016.01--2018.07,江苏省纪委组织部部长(副厅级);
2018.07--2018.08,江苏省苏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8.08--2019.01,江苏省苏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代主任;
2019.01,江苏省苏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2024.02,免去任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职务)
2024.01--政协苏州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副主席。
2024年2月,江苏省委决定:刘乐明同志不再担任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职务。
2024年2月26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乐明辞去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苏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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