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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是“基本建设项目”的简称。亦称“基建项目”。在一个或几个施工现场上,按照一个独立的“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的各单项工程的总体。它是确定和组建建设单位的依据,通常一个建设项目为一个建设单位。在我国,一般以一个企业 (或联合企业) 、事业单位或一个独立的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如一个工厂、一个国营农场、一个独立的水利工程、一条铁路等。不能把不属于同一总体设计并分别核算的几个建设项目,合并为一个建设项目; 也不能把同一总体设计范围内的各个工程,划分为几个建设项目。现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按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用基本建设投资单纯购置一些设备、工具、器具等,一般不作为建设项目。一个建设项目可以包括若干个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 ,也可只是一个独立的工程项目。建设项目所需投资总额,通过编制总概算确定。

目录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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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GB/T 50875-2013《工程造价术语标准》的定义,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规划或设计进行建设的,由一个或若干个互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组成的工程总和。

建设项目是以工程建设为载体的项目,是作为被管理对象的一次性工程建设任务。它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标产出物,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按照一定的程序、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建设项目又称工程建设项目,具体是指按照一个建设单位的总体设计要求,在一个或几个场地进行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之和,其建成后具有完整的系统,可以独立形成生产能力或者使用价值。通常以一家企业、一个单位或一个独立工程为一个建设项目。

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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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与其他项目一样,作为被管理的对象,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单件性或一次性这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最主要特征。所谓单件性或一次性,是指就任务本身和最终成果而言,没有与这项任务完全相同的另一项任务。例如建设一项工程,需要单件报批、单件设计、单件施工和单独地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它不同于其他工业产品的批量性。也不同于其他生产过程的重复性。

(2)具有一定的约束条件凡是工程建设项目都有一定的约束条件,建设项目只有满足约束条件才能获得成功。因此,约束条件是项目目标完成的前提。建设项目的主要约束条件为限定的质量、限定的工期和限定的造价,通常也称这三个约束条件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三大目标。

(3)具有寿命周期。建设项目的单件性和项目过程的一次性决定了每个工程建设项目都具有寿命周期。任何项目都有其产生时间、发展时间和结束时间,在不同的阶段都有特定的任务、程序和工作内容。掌握和了解项目的寿命周期,就可以有效地对项目实施科学的管理和控制。建设项目的寿命周期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和竣工验收等过程。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就要对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和控制,也是对整个建设项目寿命周期的管理。

(4)投资额巨大、建设周期长建设项目不仅实物形体庞大,而且造价数额高昂,工程建设项目消耗资多,涉及项目参与各方的重大经济利益,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较大。同时工程建设一般周期较长,受到各种外部因素及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增加了工程项目管理及工程造价控制的难度。

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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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的组成内容和层次不同,按照分解管理的需要从大至小依次可分为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1.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规划或设计进行建设的,由一个或若干个互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组成的工程总和。

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或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建设规模、主要建筑物构筑物、交通运输路网、各种场地、绿化设施等进行合理规划与布置所作的文字说明和图纸文件。如新建一座工厂,它应该包括厂房车间、办公大楼、食堂、库房、烟囱、水塔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它们之间相联系的道路;又如新建一所学校,它应该包括办公行政楼、一栋或几栋教学大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等建筑物。这些建筑物或构筑物都应包括在一个总体规划或设计之中,并反映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区别,我们将其称为一个建设项目或工程建设项目。

2.单项工程

单项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程项目。

单项工程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一个建设项目可以包括多个单项工程,也可以仅有一个单项工程。工业建筑中一座工厂的各个生产车间、办公大楼、食堂、库房、烟囱、水塔等,非工业建筑中一所学校的教学大楼、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都是具体的单项工程。

单项工程是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一个完整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所组成。

3.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但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程项目。

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在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如一幢教学大楼或写字楼,总是可以划分为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它们分别是单项工程所包含的不同性质的单位工程。

4.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个项目单元。

上述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等就是单位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等就是装饰工程的分部工程。

在每一个分部工程中,因为构造、使用材料规格或施工方法等不同,完成同一计量单位的工程所需要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数量及其价值的差别也很大,因此,还需要把分部工程进一步划分为分项工程。

5.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项目单元。

分项工程是可以通过较为简单的施工过程生产出来,并可用适当的计量单位测算或计算其消耗量和单价的建筑或安装单元。如土石方工程,可以划分为平整场地、挖沟槽土方、挖基坑土方等;砌筑工程可以划分为砖基础、砖墙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可划分为现浇混凝土基础、现浇混凝土柱、预制混凝土梁等。分项工程不是单项工程那样的完整产品,一般来说,它的独立存在是没有意义的,它只是单项工程组成部分中一种基本的构成要素,是为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和计算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而划分出来的一种基本项目单元,它既是工程质量形成的直接过程,又是建设项目的基本计价单元。

综上所述,一个建设项目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组成,一个单项工程由一个或几个单位工程组成,一个单位工程又由若干个分部工程组成,一个分部工程又可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是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的最基本部分。了解建设项目的组成,既是工程施工与建造的基本要求,也是进行计算工程造价的组成单元,作为从事工程造价计价与管理的工程造价技术人员,分清和掌握建设项目的组成显得尤为重要。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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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科学管理,正确反映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建设项目可以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进行分类。

1.按照建设性质划分

建设项目按其建设性质不同,可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

(1)新建项目: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从无到有,新开始建设的项目。对原有的建设项目扩建,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全部固定资本价值三倍以上的,也属于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指原有企业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效益,或增加新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效益而增建的生产车间、独立生产线;行政事业单位在原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扩大规模而增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改建项目:指原有建设单位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进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工艺流程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或为了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和辅助车间或非生产工程的项目。包括挖潜、节能、安全、环境保护等工程项目。

(4)迁建项目 指原有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调整生产力布局的经济发展战略需要或出于环境保护等各种原因,迁移到另外的地方建设的项目。

(5)恢复项目指原有企事业单位或行政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或人为灾害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遭受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来恢复生产能力、业务工作条件和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工程项目。这类工程项目,无论是按原有规模恢复建设,还是在恢复过程中同时进行扩建,都属于恢复项目。但对尚未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受到破坏后,若仍按照原设计重建的,原建设性质不变;如果按照新设计重建,则根据新设计内容来确定其性质。

建设项目按其性质分为上述五类,一个建设项目只能有一种性质,在项目按总体设计全部建成以前,其建设性质是始终不变的。

2.按照投资作用划分

建设项目按其投资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的作用,分为生产性工程项目和非生产性工程项目。

(1)生产性工程项目:指直接用于物质资料生产或直接为物质资料生产服务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1)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工业、国防和能源建设项目。

2)农业建设项目。包括农、林、牧、渔、水利建设项目。

3)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交通、邮电、通信建设项目;地质普查、勘探建设项目。

4)商业建设项目。包括商业、饮食、仓储、综合技术服务的建设项目。

(2)非生产性工程项目: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包括消费性建设项目,是指用于满足人民物质、文化和福利事业需要的建设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1)办公用房。包括国家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管理机关的办公用房。

2)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公寓、别墅等。

3)公共建筑。包括科学、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卫生、博览、体育、社会福利事业、公共事业、咨询服务、宗教、金融、保险等建设项目。

4)其他建设项目。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非生产性项目。

3.按照建设规模划分

为了适应建设项目分级管理的需要,国家将建设项目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类。不同等级标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依法报建时,其审批机构或报建程序有所不同。按照建设规模划分的标准如下:

1)大型、中型、小型项目。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和小型项目是按照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额来划分的。应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总设计能力或投资总额的大小,依据国家颁布的《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进行划分。

2)生产单一产品的工业项目,按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生产多种产品的工业项目,按其主要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来划分;生产品种繁多,不易分清主次,难以按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时,可按投资总额划分。

3)特殊建设项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特殊意义的某些建设项目,虽然设计能力或全部投资不够大、中型项目标准,经国家批准已列人大、中型计划或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项目,也按照大、中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4)更新改造项目。更新改造项目指对原有设施进行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相应配套的工程以及有关工作,一般以提高现有固定资产的生产效率为目的。更新改造项目一般只按投资额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项目,不再按生产能力或其他标准划分。

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小型和更新改造项目的限额的具体划分标准,根据各个时期经济发展水平和时际工作中的需要而有所变化。

4.按照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市场需求划分

按照项目的投资效益,建设项目可划分为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三种。

(1)竞争性项目 指投资效益比较高,竞争性比较强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进入容易、市场调节作用明显。如商务办公楼、酒店、度假村、高档公寓等项目。这种项目的投资主体一般为企业,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投资风险。

(2)基础性项目 指具有自然垄断性、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而收益较低的基础设施或需要政府重点扶持的一部分基础工业项目,以及直接增强国力的符合经济规模的支柱产业项目。如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公用设施等。政府应集中必要的财力和物力,通过经济实体投资建设这些建设项目,同时,还应广泛吸收企业参与投资,有时还可吸收外商直接投资。

(3)公益性项目指为社会发展服务、难以产生经济效益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环保等设施,公、检、法等政权机关以及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办公设施、国防建设等项目。公益性项目的投资主要由政府用财政资金承担。

5.按照项目的投资来源划分

按照项目的投资来源,建设项目可划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两类。

(1)政府投资项目: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出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和国家财政担保的国内外金融组织的贷款等方式独资或合资兴建的建设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在国外也称公共工程。

按照其盈利性不同,政府投资项目又可分为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具有盈利性质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的水利、电力、铁路等项目都属于经营性项目。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进行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对项目实行全过程负责,使项目的建设与建成后的运营实现全过程管理。

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一般是指非盈利性的,主要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学校、医院以及各行政、司法机关的办公楼等项目都属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可实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再移交给使用单位,从而使项目的投资、建设、监管和使用实现“四分离”。

(2)非政府投资项目:指企业、集体单位、外商和私人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这类项目一般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使项目的建设与建成后的运营实现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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