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菏泽市地方戏曲传承研究院 编辑
菏泽市地方戏曲传承研究院,隶属于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山东梆子、枣梆和大弦子戏三个国家级非遗剧种的项目保护单位,肩负着山东梆子、枣梆和大弦子戏的抢救、整理、研究和传承展演工作。
为推动菏泽地方戏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做大做强“戏曲之乡”品牌,菏泽市地方戏曲传承研究院大力实施地方戏振兴工程,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濒危剧种保护传承模式,抢救、挖掘和恢复了一批传统剧目,首创的“依团代传”抢救濒危剧种模式获得山东省政府首届文化创新奖。在新剧目创作方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全力打造艺术精品,先后创作演出了山东梆子《山东汉子》、《忠诚》、《大唐巾帼》、《古城女人》、《南国之春》,枣梆《龙门谣》、《包公卖官》、《枣树情》、《草根大师》,大弦子戏《两架山》、《金麒麟》等十余部大型剧目,多次获得省级、国家级奖励并晋京赴省演出。其中《山东汉子》获第十一届“文华新剧目奖”;《古城女人》获第十四届“文华优秀剧目奖”;《两架山》入选参加由香港特区政府康文署主办的“2016香港中国戏曲节”,受到特区政府和香港观众的高度评价,开创了菏泽大型戏曲剧目赴港演出的先河。在加强艺术创作的同时,菏泽市地方戏曲传承研究院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大力实施“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工程,每团每年在基层演出均超过300场,极大地丰富了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多次被评为“全省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全省送演出下基层先进集体”。
中文名:菏泽市地方戏曲传承研究院
地址:山东菏泽
成立时间:2001年
下设:办公室、艺术创作科、展演活动科、设备科传承保护中心等
2021年5月22日,当选山东地方戏联盟理事会单位。
任务
揭牌后的菏泽市地方戏曲传承研究院负责山东梆子、枣梆、大弦子戏等地方戏曲的研究、保护、传承和展演工作;承担市级“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演出任务;负责地方戏曲创作和艺术精品打造;负责引进地方戏曲人才和培养后备人才;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基层,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义务辅导、培训基层文艺骨干,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等。
职责
市戏剧院化转为菏泽市地方戏曲传承研究院后,在职责上对山东梆子、枣梆、大弦子戏等地方戏曲的研究、保护、传承和展演工作更加突出和加强了,负责地方戏曲创作和艺术精品打造。更名后的菏泽市地方戏曲传承研究院仍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原机构规格、编制数量不变。
2008年6月,被山东省文化厅命名为“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
2009年2月,获山东省文化厅颁发的“2008年度繁荣艺术创作突出贡献奖”;
2009年9月,被山东省人社厅评为“全省文化系统先进集体”;
2012年3月,被菏泽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评为“全市‘三下乡’工作先进集体”;
2012年4月,被菏泽市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2012年7月,被山东省委宣传部评为“送演出下基层先进集体”;
2012年10月,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9月,获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山东省首届文化创新奖”;
2013年12月,被文化部、财政部等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政策研究实验基地”;
2014年2月,被菏泽市人民政府荣记“集体二等功”;
2015年12月,获“全省‘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
2017年2月,获“菏泽市文化科技‘三下乡’先进集体”、“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
2018年11月,被菏泽市总工会 菏泽市委宣传部 菏泽市文明办等评为“菏泽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菏泽市地方戏曲传承研究院获得“大弦戏、山东梆子、枣梆”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19年12月,被菏泽市文明委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1、本站所有文本、信息、视频文件等,仅代表本站观点或作者本人观点,请网友谨慎参考使用。
2、本站信息均为作者提供和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
3、对任何由于使用本站内容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有侵犯你版权的,请来信(邮箱:baike52199@gmail.com)指出,核实后,本站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