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胜 编辑

西汉人物

龚胜(前68~11年),字君宾,徐州彭城县(今江苏省徐州市)人。汉朝大臣、学者,与龚舍并称“楚国二龚”。

年少好学,通晓五经,选为郡吏。举茂才出身,起家重泉县令。汉哀帝时,授谏大夫,上书抨击刑罚严酷、赋敛苛重的问题,迁丞相司直。不满汉哀帝宠幸董贤,出为渤海太守,迁光禄大夫、诸吏给事中。外戚王莽秉政时,归老乡里。

新朝始建国三年(11年),授太子师友、国子祭酒,拒不受命,绝食而死。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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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龚胜

字:君宾

所处时代:西汉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徐州彭城

出生日期:公元前 68年

逝世日期:11年

最高官职:光禄大夫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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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胜(字君宾),龚舍(字君倩),二人相友,并著名节,故世人谓之楚国两龚。少皆好学明经,龚胜为郡吏,三举孝廉,以王国人不得宿卫补吏,再为尉,一为丞,龚胜辄至官乃去。举茂才,为重泉县令,因病去官。大司空何武、执金吾阎崇推荐龚胜。汉哀帝为定陶王时,已闻其名,征为谏大夫。引见,胜荐龚舍及亢父宁寿、济阴侯嘉,有诏皆征。龚曰:“窃见国家征医巫,常为驾,征贤者宜驾。”上曰:“大夫乘私车来耶?”龚胜曰:“唯唯”。有诏为驾。龚舍、侯嘉至,皆为谏大夫。宁寿称疾不至。

龚胜居谏官,数上书求见,言“百姓贫、盗贼多、吏不良、风俗薄”,灾异数见,不可不忧。制度太奢,刑罚太深,赋敛泰重,宜以俭约先下。其言祖述王吉贡禹之意。为大夫两年余,迁丞相司直,徒光禄大夫,守右扶风。数月,上知龚胜非拨烦吏,乃复还为光禄大夫、诸吏给事中。龚胜言董贤乱制度,由是违逆上心。

岁余,丞相王嘉上书荐故廷尉、梁相等人,尚书台劾奏王嘉“言事恣意,迷国罔上,不道”。皇帝下将军中朝者议,左将军公孙禄,司隶鲍宣、光禄大夫孔光等十四人,皆以为嘉应迷国不道法。龚胜独书议曰:“王嘉资性邪僻,所举多贪残吏。位列三公,阴阳不和,诸事并废,咎皆繇嘉,迷国不疑,今举相等,过微薄”。日暮议者罢。明旦复会,左将军公孙禄问龚胜:“君议亡所据,今奏当上,宜何从?”胜曰:“将军以胜议不可者,通劾之。”博士夏侯常见龚胜应禄不和,起至龚胜身前,谓曰:“宜如奏所言”。龚胜以手推夏侯常曰:“去!”后数日,复会,议可复孝惠帝、孝景帝庙否,议者皆曰宜复。龚胜曰:“当如礼”。夏侯常复谓龚胜:“礼有变”。龚胜疾言曰:“去!是时之变。”夏侯常恚,谓龚胜曰:“我视君何若,君欲小与众异,外以采名,君乃申徒狄属耳!”

先是,夏侯常又为龚胜说“高陵有子杀母者”。龚胜白之,尚书问:“谁受?”对曰:“受夏侯常”。尚书使胜问常,夏侯常连恨龚胜,即应曰:“闻之白衣,戒君勿言也。奏事不详,妄作触罪”。龚胜穷,无以对尚书,即自劾奏与夏侯常争言,洿辱朝廷。事下御史中丞,召诘问,劾奏“龚胜吏二千石,常位大夫,皆幸得给事中,与论议,不崇礼义,而居公门下相非恨,疾言辩讼,惰谩亡状,皆不敬”。皇帝下制曰:“贬秩各一等”。龚胜谢罪,乞骸骨。上乃复加赏赐,以子龚博为侍郎,出龚胜为渤海太守。龚胜谢病,不任之官,积六月免归。上复征为光禄大夫,龚胜常称疾卧,数使子上书乞骸骨,会哀帝崩。

初,琅邪邴汉亦以清行征用,至京兆尹,后为太中大夫。王莽秉政,龚胜与邴汉俱乞骸骨。汉昭帝时,涿郡韩福以德行,征至京师,赐策书束帛遣归。诏曰:“朕闵劳以官职之事,其务修孝弟以教乡里。行道舍传舍,县次具酒肉,食从者及马。长吏以时存问,常以岁八月赐羊一头,酒二斛。不幸死者,赐复衾一,祠以中牢”。于是,王莽依旧故事,白遣龚胜、邴汉。策曰:惟元始二年六月庚寅,光禄大夫、太中大夫,耆艾二人,以老病罢。太皇太后使谒者仆射策诏之曰:盖闻,古者有司,年至则致仕,所以恭让而不尽其力也。今大夫年至矣,朕愍以官职之事烦大夫,其上子若孙若同产、同产子一人。大夫其修身守道,以终高年。赐帛及行道舍宿,岁时羊酒衣衾,皆如韩福故事。所上子男皆除为郎。”于是,龚胜、邴汉遂归老于乡里。邴汉兄子邴丹亦养志自修,为官不肯过六百石,辄自免去,其名过出于邴汉。

参见《汉书·卷七十二·王贡两龚鲍传第四十二》。

后世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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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枋得·《辞洞斋华父二刘兄惠寒衣》

平生爱读龚胜传,进退存亡断得明。范叔绨袍虽见意,大颠衣服莫留行。

此时要看英雄样,好汉应无儿女情。只愿诸贤扶世教,饿夫含笑死犹生。

受到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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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胜曾受到什邡人杨宣的大力举荐。《华阳国志·卷十·先贤士女总赞中·广汉士女》记载:(杨宣)又荐辽东王纲、琅琊徐吉、太原郭越、楚国龚胜等宜赞隆时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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