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叔嗣 编辑

明朝湖广按察使

高叔嗣(1501~1537),字子业,号苏门山人,河南祥符人,明朝嘉靖二年(1523)进士,官至湖广按察使。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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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高叔嗣

字:子业

号:苏门山人

所处时代:明朝

出生地:河南祥符

出生日期:1501年

逝世日期:1537年

最高官职:湖广按察使

生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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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叔嗣少年时受知于邑人李梦阳。十六岁时,作《申情赋》几万言,见者惊异。

正德十四年(1519),考中举人。

嘉靖二年(1523),考中进士。授工部营缮司主事,历任吏部稽勋司主事、吏部考功司主事、吏部稽勋司员外郎、吏部稽勋司郎中。高叔嗣任职吏部时,与马理、王道同署,以文艺相互切磋。因论事不合权臣意,称病归乡。三年后,官复原职,又因不合权臣意,升任山西左参政,断疑狱十二起,百姓称他神明。升任湖广按察使,卒于任上,年仅三十七岁。

文艺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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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叔嗣作诗,清新婉约,虽为李梦阳所知,不宗其说。陈束为《苏门集》作序,称赞高叔嗣有应物之冲澹,兼曲江之沈雄,体王(王维)、孟(孟浩然)之清适,具高(高适)、岑(岑参)之悲壮。王世贞称赞他:“子业诗,如高山鼓琴,沈思忽往,木叶尽脱,石气自青;又如卫洗马言愁,憔瘁婉笃,令人心折。”蔡汝楠推举他为本朝第一。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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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冤得雪

高叔嗣任职山西时,代州有诸生江槔与邻人争宅址。将哄,阴刃族人江孜等,匿二尸图诬邻人。邻人知,不敢哄,全畀以宅,江槔埋尸室中。数年,江槔的哥哥、千户江楫枉杀其妻,江槔唆使妻家诉讼江楫,并诬陷江楫杀死江孜,江楫拷打至死,无后,由弟江槃袭任江楫的职务。

诉讼上监司台,付高叔嗣再审。高叔嗣问江槔以江孜等尸所在,江槔对曰:“江楫杀江孜,埋尸其室,不知所在。”曰:“江楫何事杀江孜?”槔愕然,对曰:“为江槔争宅址。”曰:“尔与同宅居乎?”对曰:“异居。”曰:“为尔争宅址,杀人埋尸己室,有斯理乎?”问吏曰:“搜尸江槔室否?”对曰:“未也。”乃命搜江槔室,掘地得二尸于江槔居所,刃迹宛然,江槔服罪。州人曰:“十年冤狱,一旦得雪。”

善断疑狱

代州豪强世杰诬陷族人吴世江奸盗,拷掠死二十余命,吴世江更数冬不死。高叔嗣覆狱牍,问曰:“盗赃只有区区布裙一,谷数斛。而吴世江有田若庐,富而行劫,何也。”吴世杰曰:“贼贪恋女色。”即呼奸妇问之曰:“盗奸若何?”对曰:“奸也。”“何时?”曰:“夜。”曰:“夜奸何得识贼名?”对曰:“吴世杰教我贼名。”吴世杰遂伏诬杀人罪。

亲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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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兄:高仲嗣,官至知府,有才名。

次兄:高伯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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