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份 编辑

明代官员

董份(1510年-1595年),字用均,号浔阳山人,又号泌园,浙江乌程县(今湖州南浔)人。明朝官员。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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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董份

字:用均

号:浔阳山人、泌园

所处时代:明朝

出生地:浙江乌程县(今湖州)

出生日期:1510年

逝世日期:1595年

主要作品:泌园集

最高官职: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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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嘉靖十六年(1537年)举乡荐,二十年(1541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参与纂修大明会典。转右春坊右中允,管国子司业事,世宗斋居西宫时,亲点为翰林学士,得乘骑出入宫廷之中,斋醮仪上“天神”表文多出其手。

不久,加太常少卿,赐一品服。又晋礼部右侍郎,赐飞鱼服,领从二品俸。转任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学士,掌詹事府事。修《奉天大志》时,任副总裁,四十一年得赐蟒服。嘉靖二十三年(1544)及三十二年,董份曾两次任会试同考官。三十五年典武会试,三十七年主试北闱,三十八年充会试同考,总裁南宫,赐有“东观总裁”印章,加工部尚书,仍管吏部左侍郎。升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

嘉靖四十四年(1565)六月十三日,给事中欧阳一敬劾其为严嵩同党并接受严世蕃贿赂,为之营解,诏黜为民。与唐枢、蒋瑶一起,仿宋“耆英洛社”,办“逸老堂”。创义田,筑义宅、义塾,又建义仓。

董份居乡广占田地,蓄积财货,“富冠三,田连苏湖诸邑,殆千百顷。有质舍百余处,各以大商主之,岁得利息数百万。家畜僮仆不下千人,大航三百余艘”。“有质舍百余处”。他还利用部分家财放私债,集地租剥削与高利贷剥削于一身,其家在乌程、乌江占有数万亩土地(刘秋根《明清高利贷资本》),是浙江南浔屈指可数的乡宦。

万历二十二年,董份之孙董嗣成提出惩戒家奴,弄清土地纠纷是非,允许民户回赎,价不足者将予以补足。董嗣成言行一出,立即引起湖州民众抗议。浙江乌程县有退休归家的尚书董份、祭酒范应期,他们横行不法,民怨极大,遮上诉状者千人。右副都御史浙江巡抚王汝训和巡按御史南昌彭应参未经细致查实,即与乌程知县张应望将范应期拘捕。祭酒范应期不堪所辱,自缢而死,终年68岁。后其妻吴氏赴京诉冤。神宗怒,命将彭应参、张应望下狱。谪张应望戍烟瘴之地,王汝训、彭应参俱削籍为民,连举荐王汝训、彭应参的吏部尚书孙丕扬和都御史衷贞吉都受到牵连。

后来百官无敢过问此事者,而百姓告状不止,两台命苏州府推官袁可立审理此案,袁可立“博收讼牒下各县以杀其势”,最终的审理结果是董、范两家田产多是抵债或者低价收购、接受投献而来。但董、范两家也势不让人,要求严惩参与打砸抢的人,但袁可立倾向于弱势一方,除了将少数为首施暴的“徐取一、二倡乱者抵法”(明 黄道周《节寰袁公传》),其余均以民事案件分发到各县进行查实,事件很快得到平息。经过退还,董家田产所剩十不及其三。事件过后,董家一蹶不振。不久,即万历二十三年(1595)三月初五日,董份去世,年八十六,病卒,遗命“毋书吾故官,以白布三尺题曰‘耐辱主人’”。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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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泌园集》行世。

董份墓董份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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