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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登封高速公路 编辑
永城—登封高速公路(Yongcheng-Dengfeng Expressway),简称“永登高速”、“永登高速公路”,又称“永城至登封高速公路”,原高速公路编号:S32 (现编号更改为:G1516 ),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686”规划中的“8横”之一。
2011年12月28日,永城至登封高速公路全线贯通。
2019年6月1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开始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开展国家高速和省级高速路网命名编号优化完善工作。其中:S32永登高速调整为G1516盐洛高速。
中文名:永城—登封高速公路
外文名:Yongcheng—Dengfeng Expressway
别名:永登高速、永登高速公路、永城至登封高速公路
公路等级:高速公路
公路限速:120千米/小时
公路编号:G1516
所属区域:中国河南省
通车时间:2011年12月28日
永城至登封高速公路
2005年11月,永登高速永城段开工建设。2007年11月30日,永(城)登(封)高速公路周口段正式通车。
2011年12月28日,永城至登封高速公路全线贯通。
2012年12月,永登高速永城段全线通车。
2019年6月1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开始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开展国家高速和省级高速路网命名编号优化完善工作。其中:S32永登高速调整为G1516盐洛高速。
永城至登封高速公路永城段
永城至登封高速公路
永城至登封高速公路永城段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686”规划中的“8横”之一,是河南省高速公路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商丘永城市南侧,西起永城市卧龙镇任庄村,接亳州至永城高速公路安徽段,东至永城市候岭镇小新庄,接规划的永城至宿州高速公路,向东在江苏省泗洪与宁徐高速公路交汇,远期规划继续向东延伸至江苏盐城。该项目全长45.936公里,按照平原微丘区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计算行车速度主线120公里/小时。永城至登封高速公路周口段
永城至登封高速公路周口段为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时速120公里,西起扶沟县古城乡,止于鹿邑县戴庄,与安徽亳州相连,全长125公里。该条高速公路分别与京港澳、大庆至广州、日照至南阳高速公路河南段相连接,使登封、禹州、许昌、扶沟、周口等县市之间的来往更加方便。
永城至登封高速公路许昌段
永城至登封高速公路
永城至登封高速公路许昌段途经鄢陵县、许昌县和禹州市,分为:许扶段、许禹段和禹登段三段修建。永登高速公路许扶段东端在周口市扶沟县,许昌境内长27.83公里,2005年开工建设,2007年10月8日通车,由河南许昌至扶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永登高速公路许禹段全长39.07公里,2004年开工建设,2007年12月8日通车,由山东高速公路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永登高速公路禹登段许昌境内长26.32公里,2005年开工建设,2007年10月8日通车,由河南禹州至登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永登高速公路许昌连接线工程
永登高速公路许昌连接线工程计划于2009年10月1日开工,2010年8月1日前建成通车。
永登高速公路许昌连接线工程
永登高速公路许昌连接线工程起于S220线西外环路与天宝路交叉口,终于永登高速公路与省道237线分离式交会处,全长近5公里,路基宽60米,双向10车道,工程概算投资大约1.4亿元。该工程建成通车后,将把京珠高速公路与永登高速公路紧密连接起来,还把国家正在建设的石武高速铁路专线和许昌高速东站与正在规划论证的郑渝高速铁路专线和许昌高速西站连接起来,这将进一步巩固许昌的交通区位优势。
服务区
永城至登封高速公路:鄢陵南服务区
永城南服务区 、鄢陵南服务区 、禹州西服务区
收费站
永城至登封高速公路:永城南收费站
苌庄收费站、许昌西收费站、鄢陵南收费站 、鹿亳收费站 、鹿邑收费站、永城南收费站
减免政策
继续实施的通行费减免车辆14类
军车、警车、消防车、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自愿参加抢险救灾社会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郑州、洛阳、平顶山绕城高速小型客车免费,大件运输车辆按基本费率收费,货车分时段差异化收费,ETC用户通行费减免等。其中,货车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在2019年12月31日优惠期截止后暂停实施,待新的收费模式运行稳定后择机实施。
清理取消的通行费减免车辆6类
救护车、邮政普遍服务运输车、甩挂车、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国安车以及重大活动(会议)指定车辆减免政策。
收费标准
客车
客车每类车型所对应的收费标准与原来没有变化。其中,8、9座小型客车由2类客车调整为1类客车,相同条件下应交通行费将减少。以8、9座小型车行驶100公里1类客车0.45元/公里、2类客车0.65元/公里的路段为例:原来应交通行费为:0.65元/公里*100公里=65元;2020年1月1日0时后应交通行费为:0.45元/公里*100公里=45元;比原来少交20元。
货车
货车收费标准按照“确保在相同交通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原则下,由计重收费模式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模式,各路段收费标准可查看收费站广场公示牌。以标准装载的6型货车行驶100公里,计重收费标准为0.09元/吨•公里,车型收费标准为2.50元/公里路段为例:计重模式应收费用为:[15*0.09+(49-15)*0.04]*100=271元车型模式应收费用为:2.50*100=250元按车型收费比计重模式减少21元。新的收费标准试行期一年。
注意事项
ETC专用车道
一、所有货车需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符合条件可经ETC专用通道或混合车道驶入高速公路,未经检测或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车将无法驶入高速公路。二、已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请从ETC专用车道驶入高速公路,请勿经混合车道领取CPC卡驶入高速公路,避免可能产生的重复扣费现象。
三、2020年1月1日0时起,ETC储值卡用户卡内余额为0时,将无法通过ETC车道驶入高速公路,请尽快将储值卡更换为记账卡,或提前在储值卡内充存一定金额。同时, ETC单卡用户(未安装OBU)不再享受5%的通行费优惠政策。
四、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通行费由系统自动精确到分收取;经混合车道领取CPC卡通行的车辆,通行费将由原来的5元、10元取整,调整为精确到元,请使用移动支付或提前准备好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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