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宁 编辑

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王兴宁王兴宁

王兴宁,男,汉族,1964年9月生,湖南慈利人,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学位。

现任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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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王兴宁

民族:汉族

籍贯:湖南慈利

出生日期:1964年9月

毕业院校:湖南师范大学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人物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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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09月—1986年07月,湖南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86年09月—1989年06月,华南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9年06月—1991年02月,广东省纪委研究室干部(其间:1990年01月—1991年01月,在韶关市曲江县马坝镇农业办、政府办、党群办工作锻炼);

1991年02月—1993年01月,广东省纪委办公厅科员;

1993年01月—1995年12月,广东省纪委办公厅副科级干部;

1995年12月—1999年06月,广东省纪委办公厅正科级干部;

1999年06月—2001年01月,广东省纪委办公厅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2001年01月—2003年12月,广东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正处级副主任;

2003年12月—2005年10月,广东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副厅级主任(其间:2003年05月— 2003年08月,在第2期广东省高级公务员公共行政管理知识专题研究班学习);

2005年10月—2007年07月,广东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副厅级主任,省纪委副秘书长;

2007年07月—2009年10月,广东省监察厅副厅长(其间:2008年03月—2009年01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

2009年10月—2010年01月,广东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0年01月—2012年05月,广东省纪委常委、秘书长;

2012年05月—2013年04月,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秘书长;

2013年04月—2015年02月,广东省纪委副书记;

2015年02月—2015年05月,广东省纪委副书记,深圳市委常委;

2015年05月—2015年06月,广东省纪委副书记,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5年06月—2015年10月,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5年10月—2016年12月,中央纪委第十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6年12月—2017年09月,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

2017年09月—2018年05月,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2018年05月—2019年01月,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2019年01月一,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担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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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二十大代表 ,中共第十九届、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陕西省第十三届、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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