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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孟春 编辑
何孟春(1474年1月27日—1536年5月20日),字子元,号燕泉,湖广郴州府郴州县(今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村头村)人 ,祖籍江西吉安府庐陵县(今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明朝中期名臣。
弘治六年(1493年)进士,授兵部主事,历任兵部员外郎、兵部郎中,为马文升和刘大夏所器重。正德七年(1512年),升任河南左参政,廉洁奉公,很有声威。正德十年(1515年),升任太仆少卿。正德十三年(1518年),升为太仆卿,不久以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平定十八寨造反蛮人,设立永昌府,增设五所长官司,五处防御所,被荫封一子做官,推辞不就。明世宗继位后,升为南京兵部右侍郎,历任吏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后因反对大礼议,被贬为南京工部左侍郎。嘉靖六年(1527年)致仕归乡。
嘉靖十五年五月一日(1536年5月20日),何孟春去世,享年六十三岁。隆庆元年(1567年),赠礼部尚书,谥号文简。
(概述图来源:何孟春塑像取自燕泉河畔 )
全名:何孟春
字:子元
号:燕泉
谥号:文简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湖广郴州府郴州县(今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村头村)
出生日期:1474年1月27日
逝世日期:1536年5月20日
逝世地:湖广郴州府郴州县(今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村头村)
主要成就:历事三朝,多所建白
主要作品:《余冬序录》六十五卷
最高官职:南京工部左侍郎
祖籍:江西吉安府庐陵县(今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
追赠:礼部尚书
从师东阳
成化十年正月十日(1474年1月27日),何孟春出生于湖广郴州府郴州县(今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村头村)。 何孟春自幼天资聪颖,听到有人朗诵比较长的文章,马上就能背下来,黎淳因此将他视为“奇童”。
少年时代,何孟春在李东阳门下求学,学问很广博,李东阳经常把何孟春的文章给周围的同僚观阅,说:“这将是我们楚地将来的人杰。”
弘治五年(1492年),何孟春在湖广乡试中考中第二名。
初入仕途
弘治六年(1493年),何孟春考中进士,本应参加翰林院的庶吉士考试,因父亲去世回家守孝。
弘治九年(1496年),授兵部主事。 同年,谏官庞泮等被逮进监狱,何孟春上书搭救他们。
弘治十一年(1498年),明孝宗诏令修建万岁山毓秀亭、乾清宫西室,役使九千名士卒,计算下来将用掉一百多万两银子,何孟春又抗言上书极力劝阻,获得成功。清宁宫遇灾后,他借机上书陈述了八件事,奏疏长达一万多字。
后来,何孟春历任兵部员外郎、兵部郎中,深受吏部尚书马文升和兵部尚书刘大夏的器重。刘大夏每有重要的事情和边防要事,都要找到何孟春一起去商议,碰到疑难的地方,让何孟春决断。等到何孟春因祖父去世回家守孝时,刘大夏如同失去了左膀右臂,非常想念他。何孟春奉命到山西、陕西管理马政,结果各种规章制度都得到了实施。回朝以后,又提出五条兴利除弊的意见,并且弹劾巡抚的失职行为。不久,又回家为继祖母和母亲守孝。
劝谏武宗
正德元年(1506年)七月,何孟春上书要求明武宗改正孔庙祭祀的典礼,未果。
正德七年(1512年)八月,明武宗外调何孟春为河南左参政,期间廉洁奉公,很有声威。当时河南布政使传来信函,称山东有盗贼,参政应该催促下属官员训练民兵为备不时之需,而何孟春极力反对,后来,盗贼警报解除,河南各地应训练民兵而错过了农时,唯独大梁道无恙。有百姓丢失了奴婢,在井中发现了尸体,不知道凶手是谁,何孟春稍加审问,就抓获了真凶,当时的河南百姓称他为“神明”。
正德十年(1515年)正月,何孟春升任太仆少卿,回京任职,河南的老幼一路相送,不忍让何孟春离去。何孟春到北京后,明武宗想把马政的钱用于游玩,何孟春极力反对,事情就此罢休。
正德十三年(1518年)正月,何孟春又升为太仆卿。明武宗到宣府游玩时,他曾飞章劝谏。 九月,何孟春以右副都御史的名义巡抚云南,平定了十八寨造反的蛮人阿勿、阿寺等,奏准设立了永昌府,增设了五所长官司,五处防御所,登录战功,被荫封一子做官,但何孟春推辞了,没有接受。
召回京城
正德十六年(1521年)七月,何孟春升为南京兵部右侍郎。
嘉靖元年(1522年)二月,何孟春在半路上被召回来做了吏部右侍郎。时值苏、松各府旱涝相继,而江、淮以北河水泛滥,淹没土地、房屋、人口、牲畜,多得无法计算。何孟春仿效汉朝的魏相上书列举了八条意见,明世宗高兴地采纳了。
嘉靖三年(1524年)五月,何孟春升为吏部左侍郎。 尚书乔宇被免职后,何孟春代理吏部的事务。
大礼之议
大礼议的讨论开始后,何孟春在云南听说,就递上一篇奏疏反对。
等到何孟春来吏部做官的时候,明世宗已经尊称自己的父母为兴献帝、兴国太后,继而又改称为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本生圣母章圣皇太后。 何孟春三次上书请按当初的诏书尊崇,明世宗都不加理会。此后明世宗更加听信张璁、桂萼的话,又想去掉本生两个字。张璁当时盛气凌人,上书列举礼官欺君之罪十三条,并且斥责大臣们是朋党。何孟春和九卿秦金等撰写了一篇奏疏,大略是说:“伊尹说过:‘有人说话违背了自己的心思时,一定要向道义方面去寻求。有人说话迎合了自己的想法时,一定要向失道之处去核查。 ’近来在关于‘大礼’的争议中,大臣们所表现出来的邪恶和正直是不一样的。像大臣们为纠正错误而提出的不大好听的数千万言,这就是伊尹所谓的违背了自己心思的话,陛下是否曾经向道义方面推求过? 那么一两个小人,敢假托随顺主上孝心的名义,勾引一些不三不四、不学无术、厚颜无耻的人,迷惑陛下的理智,这就是伊尹所谓的迎合了自己想法的话,陛下是否向失道之处去核查过?为什么那些人的话那么容易得逞,而这些人的话这么难采纳呢?”于是提出了十三条质问来反驳张璁。奏疏递交后被明世宗压在了宫中。
当时詹事、翰林、给事中、御史及六部各司、大理、行人等许多大臣都写了谏章,都被压在宫中,未予批答,一时间群情激愤,不可遏制。正好早朝刚结束,何孟春就号召满朝大臣们说:“宪宗皇帝在位时,百官曾在文华门哭谏,争论慈懿皇太后的葬礼,宪宗最后听从了他们的意见。这是我们明朝的往事啊。 ”修撰杨慎说:“国家养士一百五十年,能不能仗节死义,就看我们今天的表现了。”编修王元正、给事中张罛等就把满朝大臣在金水桥南边拦住,说哪个人不努力争取,大家就一起揍他。何孟春、金献民、徐文华又过来号召大家。 于是九卿、翰林、给事中、御史、各司郎官,共计二百二十九人都在左顺门跪地请愿。明世宗让司礼中官传命他们回去,大家都说:“一定要得到皇上的允准我们才敢回去。”他们从早上跪到中午,世宗两次传下指示,仍然跪在地下不肯起来。
明世宗这下大为恼火,就派遣锦衣过去先抓了几个带头的。于是丰熙、张罛、余翱、余宽、黄待显、陶滋、相世芳、毋德纯八个人一起被关进了皇家监狱。杨慎、王元正于是敲打着宫门大声哭喊,大家也都哭了,哭声响震皇宫的深宅大院。世宗更加恼怒了,就传令逮捕了若干名五品以下的官员,而让何孟春等人等候治罪。 第二天,编修王相等十八个人都被杖打而死,丰熙等人和杨慎、元正都被贬官或充军。明世宗这才把何孟春等人以前的奏疏发下来,批评他说:“我即皇帝位,供奉宗庙祭祀,尊崇亲生父母的大礼,是我自己决定的。何孟春等诋毁君主,败坏政事,颠倒是非,罪实在不小。而且张璁等递上来的十三条意见还留在我手中没发下来,他怎么先知道的?希望他老老实实回答我。” 于是何孟春等上书认罪,说:“张璁等递上去的十三条,在没递上去的时候就先拿草稿给人看过,并且还有副本存放在通政司,所以我们知道它。我们跟在满朝大臣的后边,能够在旁边参加讨论‘大礼’,私下里认力张璁等蒙骗陛下,所以说些话出来和他们辩论,冒犯了陛下您,罪应万死。只是我们希望陛下明察秋毫,辨别一下谁正直,谁邪恶,这样我们即使死了也会感到幸运。 ”明世宗恼怒不休,批评说何孟春号召大家发泄不满,不是大臣侍奉君上的方式,本该从重法办,姑且从轻扣发一个月的俸禄。不久被调出去做南京工部左侍郎。按照过去的惯例,南京各部只设一个侍郎,当时工部已经有右侍郎张琮了,又让何孟春做左侍郎,实际上是冗员了。
归乡去世
何孟春屡次上书称病告老,到嘉靖六年(1527年)春天,才得到批准。
嘉靖七年(1528年)六月,《明伦大典》编成,因何孟春在大礼议中反对明世宗,所以罢免了何孟春的官职。
嘉靖十五年五月一日(1536年5月20日),何孟春在家中去世,享年六十三岁。
隆庆元年(1567年)八月,明穆宗下令追赠何孟春为礼部尚书,谥文简。
政治
何孟春为官多年,史称“历事三朝,多所建白,有人所不敢言者” ,其主要政绩如下:
弘治十一年(1498年),明孝宗诏令修建万岁山毓秀亭、乾清宫西室,导致人力物力耗损过大,何孟春极力劝阻。
正德七年(1512年),何孟春为河南左参政,廉洁奉公,很有声威,被百姓称为“神明”。
正德十三年(1518年),何孟春以右副都御史的名义巡抚云南,平定了十八寨造反的蛮人阿勿、阿寺等,奏准设立了永昌府,增设了五所长官司,五处防御所。
嘉靖元年(1522年),江、淮以北河水泛滥,何孟春仿效魏相上书,使当地成功渡过灾难。
诗歌
何孟春诗歌创作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涉及交游、唱和、咏史、赠答、送别、感怀、题画、咏物、题壁、挽诗等多个方面,相较与其他茶陵派诗人,何孟春诗歌创作题材还增添了西部边陲地区题材,这在茶陵派的诗歌中,具有开拓题材的意义。从思想情感上看,首先最引人注目的是忧心国计民生的苦热心肠;其次是治国理想与“运限苦乖张”的现实的矛盾交织。
另外,何孟春的诗歌中数量最多的当属交游诗。何孟春一生交际面相对狭窄,主要限于同年进士、朝廷宦友之间,然而,此间却有他大半的诗作。这些作品包括唱和、应制、送别、哭哀、赠答、联句等。概括地说,何孟春的交游诗在思想方面多注重对方生平事迹的阐述,艺术方面追求平稳雍容,多奉承夸颂词藻,文学价值不高。
总之,何孟春诗歌中意象重复的特点,难免会导致境界单一狭窄,甚至使读者审美疲劳,但作者大部分诗作还是避免了此一缺陷,能够做到同中有异。结合整体诗风的平淡老造,一些意象的频繁镶嵌反有一波三折之感,避免了诗歌的平滑滥俗。
明世宗朱厚熜:①孟春先以杀贼有功,加俸荫子,今恳辞,可谓克让。 (《明世宗实录》引)②何孟春以侍郎掌吏部事,鼓舞朝臣,伏阙喧攘,猖狂放纵,肆无忌惮,欺朕冲年。朕初见道未明,虽有非彼之意,然而执持不定,屡以罔极至情,开谕辅臣,使相体悉。
李东阳:此吾楚后来之杰也。 (《南京工部左侍郎赠礼部尚书燕泉何公孟春墓志铭》引)
罗钦顺:貌癯神畅,勇于有为,历事三朝,多所建白,有人所不敢言者……虽以议礼忤,然天下逾亮其刚直云。自奉俭约,而仁于故旧有诚,不树私党,虽素所爱,有犯必惩,故所至人皆畏服。于书无所不读,参互考订,博而能精,历数、兵法、奇遁之术,皆臻其妙。诗文清丽丰蔚,一时作者多推让之。 (《南京工部左侍郎赠礼部尚书燕泉何公孟春墓志铭》)
徐阶、张居正等:嘉靖初,海内初称好学笃行之士,关西吕楠、韩邦奇,彬州何孟春,河北何塘,苏州魏校及铣而已。 (《明世宗实录》引)
凌迪知:孟春才高学博,临事敢言,人信其刚直。然仁厚俭约,有长者风。少耽坟素,皓首不衰,名驰艺林,学者矜式。 (《万姓统谱》)
查继佐:燕泉功在云南,较之辑宁内乱,似易。顾其参政河南时,仁明沐浴,则取良之选矣。而案不垢,使后世想见露消万里时,则所谓石能言哉。 (《罪惟录》)
鄂尔泰等:博雅冠一时,政务简静。 (《云南通志》)
纪昀等:孟春少游李东阳之门,学问该博,而诗文颇质,率不能成家。惟生平以气节自许,历官所至,敷奏剀切,殊有可观。 (《四库全书总目》)
刘人熙:公与张龙湖同时从李文正受业,文正称其天姿颖敏绝出,一时名辈如何景明、吕楠皆推服。正色立朝,始终一节。童年即以古文动京师,博学多通,综核九流,尤长于历数,著述甚富。 (《楚宝目录》)
陈田:子元及西涯之门,观所著《余东叙录》,于西涯诗话绪论,娓娓不倦,并梦中亦续西涯诗稿,可谓服膺不忘矣。惟才力稍弱,句调平易,而学殖既深,亦自远于俗调。 (《明诗纪事》)
别号由来
据《明史》记载,何孟春的住处有一口泉,因为燕去水干、燕来水满而得名“燕泉”,所以何孟春就被人称为燕泉先生。
八岁对联
相传何孟春八岁时,跟父亲到郴县学堂应考童子试,有位教书长者是他父亲的朋友,见孟春年纪小,摸着他的小脑袋说:“你读何书?”何孟春说:“正在读《四书·孟子》。”长者说:“那我就出个对子考考你。”随即念出:“夫子之墙数仞高,得其门而入者盖或寡矣。”这个对子是引用《论语·子张》中的一句话,不把《四书》读得滚瓜烂熟的人,是无法对出的。但何孟春不慌不忙,念出:“文王之囿七十里,与其民而同之不亦宜乎?”这是《孟子·梁惠王下》中的一句。长者听了,夸奖他“对得好,对得好!”
开封断案
据《何文简公行述》记载,开封有个黄姓人家的婢女被邻人劫财杀害,并弃尸于义兴王府井中。邻人于井边放置一只婢女的鞋,然后告知于黄姓主人。但黄姓主人并不认识婢女的鞋,仅其妻子认识。何孟春知道了这事,他说:“婢女的主人都不认识她的鞋子,而你只是她的邻居,如何认识她的鞋子?婢女一定是你杀的。”
宜慎火烛
据《治世余闻》记载,成化十一年(1498年)夏天,一头熊忽然从北京的西直门闯入,居然连守城门的人都不知道。这头熊在京师伤害了不少人,引起警戒。当时马文升认为这件事对于京师来讲是上天预警,“谓野兽入城非宜”,他立即上书要求加强京师警备,“因乞严武事以备盗贼”。马文升的想法也有一定道理,因为熊走入京城,说明京城的戒备实在太马虎了,确实应该加强。而何孟春则又加上了一句,应该加强防火戒备,“熊之为兆,既当备盗,亦须慎火”。大家多不解,结果没多久礼部发生火灾。众人问何孟春为何事先知道,何孟春说:“早在南宋绍兴年间,有熊进入永嘉,有个叫高世则的人劝地方官防备火灾,理由居然是熊字和火字搭边。没多久果然发生火灾。”
劝师戒酒
据《玉剑尊闻》记载,李东阳晚年时酷嗜下棋喝酒,何孟春因此劝他停止。李东阳说:“要是不下棋,不喝酒,拿什么打发日子呢?”何孟春说:“您的诗词文章娴熟,浑然天成,足以娱怀取乐,消遣时日了。既有益于后生,又可垂名传世。”李东阳笑道:“这是为后生考虑的,我老了,没有工夫干这营生。”一天,李东阳正在下棋喝酒,前来向他索求诗词文章的人接踵而至。李东阳脸色很不高兴,挥笔大书一首七言绝句道:“莫将性命作人情,写字吟诗总害生。惟有围棋堪遣兴,客来时复两三枰。”何孟春看了,为之悚然,知道他前面所说的意思都在其中了。
辈分 | 关系 | 姓名 |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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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辈 | 曾祖父 | 何仪坚 | 《弘治六年进士登科录》作“何义坚”,官至合州同知,赠通议大夫、吏部右侍郎。 |
祖父 | 何俊 | 官至云南按察司佥事,赠通议大夫、吏部右侍郎。 | |
父亲 | 何说 | 官至刑部郎中,赠通议大夫、吏部右侍郎。 | |
母亲 | 李氏 | 封安人,赠淑人。 | |
平辈 | 妻子 | 欧氏 | —— |
子辈 | 儿子 | 何仲芳 | 嘉靖元年(1522年)入国子监读书。 |
参考资料: |
何孟春著有《余冬序录》六十五卷、《闲日分义》一百卷、《抚滇条约》《军中耳学》《平夷录》《备荒书》《恤刑书》《奏议》及《旧稿通数》十卷,曾为《孔子家语》《贾传》《新书》《陶靖节集》《易疑初筮》《西涯拟古乐府》注释。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列传第七十九》
《国朝献徵录·卷五十三·南京工部左侍郎赠礼部尚书燕泉何公孟春墓志铭》
何孟春共有疑冢多处,明墓是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村头村仙岗岭处的衣冠冢。据《万历郴州志》载,何孟春的坟墓由朝廷专门派了一名墓丁看守,直至明朝亡国为止。何孟春的墓葬处,原有三十米高的大牌坊拱卫墓地,有墓庐、墓道、华表、碑石、石人,石狮、石像等。可惜历经岁月沧桑,石人、石狮、石像,在清代即已破坏。解放后只存墓石、华表,其字刻多出自明朝书法家之手,艺术价值较高。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中,继续遭到破坏。20世纪八十年代因山林划归私人代管,因为互争山界,墓葬被全部毁坏,不仅原有的华表、碑记、石墓尽行打碎或搬走,即其坟堆亦被挖刨,夷为平地。
现今湖南省郴州市燕泉路、燕泉河、燕泉广场等地名,都是因其名号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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