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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史学家司马迁著作《史记》卷六十八

商君列传商君列传

商君列传》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创作的一篇文言文,收录于《史记》中。商君,是卫国国君姬妾生的公子。名鞅,姓公孙,他的祖先本来姓姬。公孙鞅年轻时就喜欢刑名法术之学,侍奉魏国国相公叔痤做了中庶子。公叔痤知道他贤能,还没来得及向魏王推荐。公叔痤死后不久,公孙鞅听说秦孝公下令在全国寻访有才能的人,要重整秦穆公时代的霸业,向东收复失地,他就西去秦国,依靠孝公的宠臣景监求见孝公。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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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商君列传

作者:司马迁

创作年代:西汉

作品出处:《史记》

文学体裁:传

作品题材:纪传体

作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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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八 商君列传第八

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公叔痤知其贤,未及进。会座病,魏惠王亲往问病,曰:“公叔病有如不可讳,将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愿王举国而听之。”王嘿然。王且去,痤屏人言曰:“王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痤召鞅谢曰:“今者王问可以为相者,我言若,王色不许我。我方先君后臣,因谓王即弗用鞅,当杀之。王许我。汝可疾去矣,且见禽。”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杀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而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公孙鞅也,岂不悖哉!”

公叔既死,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缪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孝公既见卫鞅,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罢而孝公怒景监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监以让卫鞅。卫鞅曰:“吾说公以帝道,其志不开悟矣。”后五日,复求见鞅。鞅复见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罢而孝公复让景监,景监亦让鞅。鞅曰:“吾说公以王道而未入也。请复见鞅。”鞅复见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罢而去。孝公谓景监曰:“汝客善,可与语矣。”鞅曰:“吾说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诚复见我,我知之矣。”

卫鞅复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知厀之前于席也。语数日不厌。景监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欢甚也。”鞅曰:“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彊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耳。然亦难以比德于殷、周矣。”

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於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於民。愚者闇於成事,知者见於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谋於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彊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学者溺於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於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於是以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居三年,作为筑冀阙宫庭於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强,天子致胙於孝公,诸侯毕贺。

其明年,齐败魏兵於马陵,虏其太子申,杀将军庞涓。其明年,卫鞅说孝公曰:“秦之与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并秦,秦即并魏。何者?魏居领阨之西,都安邑,与秦界河而独擅山东之利。利则西侵秦,病则东收地。今以君之贤圣,国赖以盛。而魏往年大破於齐,诸侯畔之,可因此时伐魏。魏不支秦,必东徙。东徙,秦据河山之固,东乡以制诸侯,此帝王之业也。”孝公以为然,使卫鞅将而伐魏。魏使公子昂将而击之。军既相距,卫鞅遗魏将公子昂书曰:“吾始与公子驩,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魏公子昂以为然。会盟已,饮,而卫鞅伏甲士而袭虏魏公子昂,因攻其军,尽破之以归秦。魏惠王兵数破於齐秦,国内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献於秦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魏惠王曰:“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卫鞅既破魏还,秦封之於、商十五邑,号为商君。

明末汲古阁刻本《史记索隐》涉及《商君列传》的部分 明末汲古阁刻本《史记索隐》涉及《商君列传》的部分

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赵良见商君。商君曰:“鞅之得见也,从孟兰皋,今鞅请得交,可乎?”赵良曰:“仆弗敢愿也。孔丘有言曰:‘推贤而戴者进,聚不肖而王者退。’仆不肖,故不敢受命。仆闻之曰:‘非其位而居之曰贪位,非其名而有之曰贪名。’仆听君之义,则恐仆贪位贪名也。故不敢闻命。”商君曰:“子不说吾治秦与?”赵良曰:“反听之谓聪,内视之谓明,自胜之谓强。虞舜有言曰:‘自卑也尚矣。’君不若道虞舜之道,无为问仆矣。”商君曰:“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子观我治秦也,孰与五羖大夫贤?”赵良曰:“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掖;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武王谔谔以昌,殷纣墨墨以亡。君若不非武王乎,则仆请终日正言而无诛,可乎?”商君曰:“语有之矣,貌言华也,至言实也,苦言药也,甘言疾也。夫子果肯终日正言,鞅之药也。鞅将事子,子又何辞焉!”赵良曰:“夫五羖大夫,荆之鄙人也。闻秦缪公之贤而愿望见,行而无资,自粥於秦客,被褐食牛。期年,缪公知之,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国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国之君,一救荆国之祸。发教封内,而巴人致贡;施德诸侯,而八戎来服。由余闻之,款关请见。五羖大夫之相秦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於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功名藏於府库,德行施於后世。五羖大夫死,秦国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谣,舂者不相杵。此五羖大夫之德也。今君之见秦王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非所以为名也。相秦不以百姓为事,而大筑冀阙,非所以为功也。刑黥太子之师傅,残伤民以骏刑,是积怨畜祸也。教之化民也深於命,民之效上也捷於令。今君又左建外易,非所以为教也。君又南面而称寡人,日绳秦之贵公子。诗曰:‘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何不遄死。’以诗观之,非所以为寿也。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杀祝懽而黥公孙贾。诗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此数事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后车十数,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书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君之危若朝露,尚将欲延年益寿乎?则何不归十五都,灌园於鄙,劝秦王显岩穴之士,养老存孤,敬父兄,序有功,尊有德,可以少安。君尚将贪商於之富,宠秦国之教,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亡可翘足而待。”商君弗从。

后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昂而破魏师,弗受。商君欲之他国。魏人曰:“商君,秦之贼。秦彊而贼入魏,弗归,不可。”遂内秦。商君既复入秦,走商邑,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出击郑。秦发兵攻商君,杀之於郑黾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灭商君之家。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

注释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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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注释

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①,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学②,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公叔座知其贤,未及进③。会座病④,魏惠王亲往问病,曰:“公叔病有如不可讳⑤,将奈社稷何⑥?”公叔曰:“座之中庶子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愿王举国而听之。”王嘿然⑦。王且去,座屏人言曰:“王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座召鞅谢曰:“今者王问可以为相者,我言若⑧,王色不许我⑨。我方先君后臣,因谓王即弗用鞅,当杀之。王许我。汝可疾去矣⑩,且见禽?。”鞅曰:“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杀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而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公孙鞅也,岂不悖哉?!”

①庶孽:旁支侧出或妾生之子。

②刑名之学:战国时以申不害为代表的法家一派。主张循名责实,以推行法治,强化上下关系。刑,通“形”。指形体或事实。名,指言论或主张。

③进:推荐、保举。

④会:适逢,正赶上。

⑤有如不可讳:倘有不测。不可讳,亦作“不讳”。死亡的婉转说法。讳,忌讳,隐瞒。

⑥这一句的意思是说国家怎么办呢?有托付何人的意思。社稷:国家政权的代称。社,土地神。稷,谷神。以古代君主都祭祀社稷,故以代称国家。

⑦嘿:同“默”。

⑧言:指推举。若:你。⑨色:脸色,神情。⑩疾:快,迅速。?禽:同“擒”拘捕,捕捉。?悖:荒唐,糊涂。

公叔既死,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缪公之业①,东复侵地②,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孝公既见卫鞅,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罢而孝公怒景监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监以让卫鞅③。卫鞅曰:“吾说公以帝道④,其志不开悟矣。”后五日,复求见鞅⑤。鞅复见孝公,益愈⑥,然而未中旨⑦。罢而孝公复让景监,景监亦让鞅。鞅曰:“吾说公以王道而未入也⑧。请复见鞅。”鞅复见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罢而去。孝公谓景监曰:“汝客善,可与语矣。”鞅曰:“吾说公以霸道⑨,其意欲用之矣。诚复见我,我知之矣。”卫鞅复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知厀之前于席也⑩。语数日不厌。景监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欢甚也。”鞅曰:“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耳⑬。然亦难以比德于殷周矣⑭。”

①缪公之业:指秦穆公修德行武,开拓疆土,争霸诸侯的事业。详见卷五《秦本纪》“孝公元年令”。缪,通“穆”。

②东复侵地:指原属晋国的河西地区。晋献公死去以后,流亡在外的晋公子夷吾为了争夺君位“使人请秦,求入晋”,并表示“诚得立,请割晋之河西八城与秦”。及夷吾立为晋君,“背约不与河西城”。秦穆公十四年(前646),晋乘秦饥,兴兵攻秦,结果晋惠公夷吾反被秦生擒,只好与秦盟,“献其河西地”。后来“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乱,故晋复强”,把原先割让给秦国的河西之地,又重新夺回。见卷五《秦本纪》,参见卷三十九《晋世家》。

③让:责备。

④说:规劝,劝说。帝道:相传为尧舜等五帝治理国家的方法。

⑤这一句的意思是景监再向孝公请求召见公孙鞅。

⑥益愈:反复前日之论,稍加修正。由帝道渐入王道。

⑦未中旨:未能与孝公的心意相合。

⑧王道:即三王之道。指夏、商汤、周文王、周武王之道。

⑨霸道:即五霸之道。指以尊王攘夷为号召的齐桓、晋文之道。五霸,说法不一,一般认为是秦穆公、晋文公、齐桓公、宋襄公、楚庄王。他们多凭借武力威势治理国家,开拓疆土。

⑩厀之前于席:身上跪在席子上向前膝行。厀,通“膝”。古人席地而坐,膝盖挨着席子。?三代:指夏、商、周三个朝代。?邑邑:同“悒悒”。郁闷不乐。

⑬说:同“悦”。愉快,喜悦。

⑭比德:比量德行。

孝公既用卫鞅①,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卫鞅曰:“疑行无名②,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③;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④。愚者暗于成事⑤,知者见于未萌⑥。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⑦。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⑧;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⑨,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⑩,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

司马迁(约公元前145或前135年—?),夏阳(在今陕西韩城西南)人。出身史学世家,父亲司马谈官至太史令。司马迁十岁时随父到长安,先后求学于董仲舒和孔安国门下。二十岁开始游历名山大川,所到之处均考察风俗,采集史迹传说。继承父亲太史令的职位后,司马迁得以饱览朝廷藏书,又随汉武帝到各地巡游,增长了见识;他同时开始着手整理史料,以完成父亲写一部“名主贤君、忠臣死义之事”的通史的遗愿。汉武帝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李陵出征匈奴时因友军接应不力身陷重围,在矢尽粮绝的情况下投降匈奴,司马迁因上疏为李陵辩护触怒武帝,被处以宫刑。受此大辱,司马迁愤不欲生,但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决心“隐忍苟活”。出狱后任中书令,继续发愤著书,完成了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名著《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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