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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使 编辑
转运使,官名。中国唐代以后各王朝主管运输事务的中央或地方官职,有水陆转运使、诸道转运使、盐铁转运使等。辽南面官亦设有都转运使和转运使。北宋前期转运使职掌扩大实际上已成为一路之最高行政长官,掌管一路的财赋、监察,简称为“漕”,有诸路转运使、都转运使、行在转运使、随军转运使等。后陆续设立了提点刑狱司、安抚司等机构分割转运使的权力。
元、明有都转运盐使,清有都转盐运使,专管盐务。
中文名:转运使
别名:发运使、漕司
类型:官名
时代:唐代~清代
唐代建都长安,因关中地狭,产粮不敷食用,需仰给于盛产粮食的江淮。唐初,洛阳以东租粟先输纳洛阳含嘉仓,然后转运至长安以充太仓。其时中央职官较少,禄廪不多。每年转运一二十万石便足。唐高宗以后,官员激增,加以军需民食,漕运成为迫切问题,于是有设专使以负责漕运的必要。唐玄宗先天二年(713),以李杰为陕州水陆发运使,此为专门设使之始。开元二年(714),又以李杰为河南水陆发运使,改进洛阳至长安间的运输。以后河南尹常带此使,直到元和六年(811)始废。开元二十二年,以裴耀卿为江淮转运使,并增置副使。耀卿改进自江淮直至长安的全线漕运方法,变过去由江南租船直达洛阳的旷年长运法为沿线置仓、节级搬运法,以避免因江、淮、汴、河、洛水情不同而导致的船舶停滞和沉船损失;又改进黄河上的三门峡运道,于三门峡东西各置粮仓,凿三门北山十八里为陆运以避滩险,缩短了洛阳、陕州(今河南三门峡市西)间的陆运路程,使漕运量激增,基本解决了关中缺粮问题。自裴耀卿为使后,江淮转运使遂为常设使职。安史之乱后,北方遭到战事破坏,社会生产衰落,不少藩镇赋税不再上缴,朝廷财政几乎全恃江淮赋税盐利来支持,江淮转运更为重要。唐代宗时刘晏为盐铁、转运二使,又在裴耀卿任江淮转运使时所采诸法的基础上改进漕运,增设和改建沿线转运仓,以盐利作漕运经费,雇用专门漕卒,建造适合各段水情的船只,节级转运,岁转粟一百十一万石,无升斗沉溺,运输量又大大提高。自刘晏后,盐铁、转运逐渐合为一使,称盐铁转运使。继任者皆循刘晏之法。转运、盐铁合为一使后,原转运使下属的巡院及仓吏,即与盐铁使下属的场、监、巡院并职,另于扬州之扬子及江陵各设留后院,以盐铁转运副使主之,称为扬子留后、江陵留后,主持漕务盐利。唐宪宗元和五年(810),曾以江陵留后充荆、衡、汉、沔以南两税使。扬子留后充江、淮以南两税使,使盐铁转运使的权力扩大到征收正税的范围。又盐铁转运各巡院之院官多带御史衔,宣宗大中四年(850),御史中丞魏 奏请以此种院官推勘府州百姓诉事,则盐铁转运使有了处理诉讼之权。盐铁转运使常兼宰相衔,或由重臣兼领;有时则以浙西观察使或淮南节度使领之。本使若在扬州,则以副使留长安,称为上都留后。盐铁转运之职,又曾按地区分为二使,如代宗永泰二年(766),刘晏充东畿、淮南、浙江东西、山南东道盐铁转运使,第五琦充京畿、关内、河东、剑南、山南西道盐铁转运使;唐德宗建中三年(782),包佶充汴东盐铁水陆运使,崔纵充汴西盐铁水陆运使。自贞元以后,不复分区置使。此外,转运使亦有全国性和局部地区之分,如天宝末魏少游为朔方水陆运使,主持朔方六城的漕运。
唐代
唐代建都长安,因关中地狭,产粮不敷食用,需仰给于盛产粮食的江淮。安史之乱以后,官员激增,加以军需民食,漕运成为迫切问题,于是有设专使以负责漕运的必要。唐玄宗先天二年(713),以李杰为陕州水陆发运使,此为专门设使之始。开元二年(714),又以李杰为河南水陆发运使,改进洛阳至长安间的运输。开元二十二年,以裴耀卿为江淮转运使。耀卿改进自江淮直至长安的全线漕运方法,采用沿线置仓、节级搬运法,以避免因江、淮、汴、河、洛水情不同而导致的船舶停滞和沉船损失;又于三门峡东西各置粮仓,凿三门北山为陆运以避滩险,缩短了洛阳、陕州(今河南三门峡市西)间的陆运路程,使漕运量激增,基本解决了关中缺粮问题。自裴耀卿为使后,江淮转运使遂为常设使职。安史之乱后,朝廷财政几乎全恃江淮赋税盐利来支持,江淮转运更为重要。唐代宗时刘晏为盐铁、转运二使。自刘晏后,盐铁、转运逐渐合为一使,称盐铁转运使。继任者皆循刘晏之法。盐铁转运使常兼宰相衔,或由重臣兼领;有时则以浙西观察使或淮南节度使领之。本使若在扬州,则以副使留长安,称为上都留后。
宋代
宋初,曾派若干转运使赴各地供办军需,事毕即撤。宋太宗时,为削夺节度使的权力,于各路设转运使,称“某路诸州水陆转运使”,其官衙称“转运使司”,俗称“漕司”。转运使除掌握一路或数路财赋外,还兼领考察地方官吏、维持治安、清点刑狱、举贤荐能等职责。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以前,转运使职掌扩大实际上已成为一路之最高行政长官。以后,陆续设立了提点刑狱司、安抚司等机构分割转运使的权力。若以两省五品以上官任,或需兼领数路财赋者,称“都转运使”。随军转运使则因事而设。
辽、夏、金
西夏有都转运司,设转运使等官。辽、金两代于各路设转运司,金中都转运司称都转运司,各以使领之,掌管征解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等事务。
元明清
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以阿合马领中书左右部兼诸路转运使,专理财赋,改各路监榷课税所为转运司。元在产盐各省区设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简称运司,又称转盐运使,专司盐运。
明、清亦有转盐运使,是专管盐务的长官。
民国
民国时期在产盐区仍设有盐运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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