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黄钺 编辑

历史器械

魏晋南北朝时,重臣出征往往加有假黄钺的称号。黄钺,以黄金为饰,古代帝王所用,后世用为仪仗。以黄钺借给大臣,即代表皇帝行使征伐之权之意,魏、晋、南北朝地位最高的大臣出征时,常加此称号。

在晋朝之前,假节、假节钺是同等的地位,只是礼仪不同。例如,假节的辛毗可以依据皇命而约束假节钺的司马懿

从晋朝开始,假钺、假黄钺、假节钺开始区分层级。因晋朝无假节钺,而以假黄钺为级别最高的君王授权方式。 拥有了假黄钺(假节钺)的权力,不但可以随意斩杀触犯军令的士卒,还可以代替君主出征,并拥有斩杀节将的权力。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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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假黄钺

出处:《晋书.职官志》

作用:代表皇帝行使征伐之权之意

词语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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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职官志》:“魏文帝黄初三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刺史。又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事、假黄钺,则总统内外诸军矣。”《通志.职官略六》:“江左以来,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导等权重者乃居之。宋氏人臣无居者,唯江夏王义恭得假黄钺。”宋陆游《上殿札子二》:“一旦或有非常,陛下择羣臣,使之假钺而董二军。”

历史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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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不能事事躬亲,所以必须指派人代行,然空口无信,辄以节为凭,汉朝使节没有区分层级,到了晋朝,使节开始区分层级。

节代表皇帝的身分,凡持有节的使臣,就代表皇帝亲临,象征皇帝与国家,可行使权利。举凡如持节分封诸侯、持节收捕罪犯、持节镇压起兵叛乱、持节出使外国及持节签约议和等事。连诸侯在叛变时,除了私刻玺印,也不忘伪造节杖,江都易王建在叛乱时,就因此制造「二十根」使节,以供使用。

苏武持节不降、还有马日磾受袁术所欺,被骗失节而死(注),各臣所持有的这根节扙,实物上为长八尺的竹竿,最上头装饰着旄羽,颜色上在汉初为赤、后来易黄。节材在后来也有金质铜身,类似金刀铁券之类,极盛装饰之能事,不全为竹。

另外假节之「假」为短期代理,非为真假之意,像假司马就是代理司马,假齐王就是代理齐王,以有别于正牌司马及真齐王,当初韩信就是想当假王,结果刘邦封真王给韩信,此为真假之别。

汉魏假节

汉朝、魏朝的使节没有区分层级,不管是“假节”、“持节”还是“使持节”、“假节钺(或“假黄钺”)”,都是同等地位,表示代表皇帝不分大小。例如曹真在本传为「假节」,但在奏上尊号时列名「使持节」,连出土的曹真碑也是「使持节」;又如魏延在本传为「假节」,但在弹劾李严联名上表时却为「使持节」。倒不是说虚名较高而实权较低,而是代表皇帝不分大小,所以孙虑「假节」开府,长期驻军镇守、统治一方,却没有短期代理之意。相反的,汲黯私自「持节」发河南仓粟以振贫民,本应为「假节」,即临时借用节杖而事后归还,但是此行却视为「持节」。而前四史也没有记载节将的分工,甚至于汉武帝在发兵收捕太子时,为示区别(因为太子亦拥有节),特意将节杖改色,这也左证节杖原来无高低之分,否则汉武帝直接明示「使持节」不就高于太子的「持节」或「假节」,何必担心皇令与太子令相混淆。

晋代假节

晋朝使节开始区分层级,“假节”、“持节”和“使持节”、“假节钺(或“假黄钺”)”代表不同的权力和名望。

整理一下后来晋朝的持节都督权利:

(一)假节:平时没有权利处置人,战时可斩杀犯军令的人。

(二)持节:平时可杀无官位之人,战时可斩杀二千石以下官员。

(三)使持节:平时及战时皆可斩杀二千石以下官员。

(四)假节钺(或假黄钺):可杀节将(含假节、持节、使持节)。

钺为斧钺,一种刑具,即:「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必然专属君王,故偶尔暂借人臣,应为「假」节钺而不为「持」节钺。孔明被「授之以旄钺之重,付之以专命之权」及「亲秉旄钺以历三军」,指的就是假节钺。

晋朝节将的开始时间可追溯曹魏时期,至于、蜀则不一定照办,因为魏晋管辖跨州越郡,所以有假节刺史或持节都督出现,而吴蜀所统寡州少郡,没有分区统治的需要,悉数皆为中央直辖。蜀将廖化、吴壹、张翼等人虽持节,但是真正军事用兵却得凭视大将军姜维所举止;吴将长江各督镇守各地,也非人人持节──因此吴蜀节将的权力,不如魏晋节将来得大。吴蜀之节将,与其代表中央,更像差遣使者。

持节都督镇守一方,也是后来割据地方的「节度使」之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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