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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育 编辑
吴育(1004年~1058年),字春卿,建州浦城(今福建)人。礼部侍郎吴待问长子,宋代参知政事。
少奇颖博学,中进士,《宋史》载:自宋初以来,制策入三等,惟吴育与轼而已。初任大理寺评事,升大理寺丞。历任临安(今杭州)、诸暨(今浙江诸暨县)、襄城(河南省许昌市)知县,任职襄城时,执法严谨。举贤良方正,擢升著作佐郎、集贤院直学士、湖州通判。还京,知任太常礼院,改右正言,历三司盐铁、户部二判官。寻以本官供谏职。
嘉祐三年(1058年)积劳成疾病逝,享年55岁,追赠吏部尚书、谥正肃。葬新郑。
他足智多谋,直言善谏,能以政治道义、君臣行为为准则引导皇帝,对稳定政局、安定边防起到积极作用。
字:春卿
所处时代:北宋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日期:1004年
逝世日期:1058年
主要成就:参知政事
本名:吴育
籍贯:建州浦城(今属福建)
足智多谋
吴育
宝元元年(1038年)西夏元昊称帝。朝中大臣多数主张出兵讨伐,对元昊估计不足,认为很快就可平服。吴育却持反对意见说:“元昊剽悍多诈,封平西王后反复无常,今己称帝,自己降削实难,不如援用国初江南钱俶故事,稍易名称加封而安抚之。”仁宗不用他的计策,命令任福、葛怀敏相继讨伐,都以失败告终。最后封元昊为夏国主,吴育加官同修起居注,知制诰,升翰林学士、累官礼部郎中。契丹国侵略元昊,元昊请求援助,契丹派人请求,不要接纳元昊,朝廷不知如何回答。吴育上书献策:“今二敌相斗,当坐收渔利。如果急于接纳元昊内附,契丹向我们兴兵问罪,朝廷得不到元昊毫发相助。应该使人劝谕元昊,与契丹和好如故,然后答应他内附。并告诉契丹,已经命令元昊辕门谢罪,否则,应当讨伐。如此双方都不能加罪我国。”皇帝欣然答应。这样一来,北宋边疆出现暂时的安定局面。刚直不阿
吴育任开封府知府,不长时间,便揭发大奸吏一人,流放岭外,一府震惊。又侦察获得大盗,缴获赃款一万九千缗,定罪后有不少人为他们翻案。皇帝特派官吏监察审问,依法处死,京城治安好转。
庆历五年(1045年)正月,拜右谏议大夫、枢密副使。停了几个月,改任参知政事。当时山东盗贼作乱,仁宗派人巡视回来说:“盗不足虑。兖州杜衍、郓州富弼深受百姓爱戴,倒是可忧虑的。”仁宗就想把二人调往淮南。吴育劝谏道:“盗贼固不足虑,但小人乘机陷害大臣,却是防不胜防,势不可挡。”仁宗听后,打消了调离二人的想法。宰相的儿子向绶触犯国家法律,怀疑是通判江中立揭发了他,便将中立下狱,中立自缢而死。案发后有大臣向上说情,要从轻发落。吴育说:“不杀向绶,无法向天下人交代。”结果免死,流放到南方。吴育在遇事时敢说真话,与宰相贾昌朝在皇帝面前多次辩论,争论激烈,朝中大臣惊恐失色。吴育仍不停止增论,并向皇上请求:“臣所以辩论,这是臣的职责所在;如果认为臣不称职,希望免了臣的职务。”皇上仍让吴育担任枢密副使。皇上对大臣说:“吴育刚正可用,但嫉恶太过了。”有一天,吴育在宫中侍读,皇上劝他说:“臣下毁誉,多出爱憎,爱卿应当谨慎。” 吴育说:“了解人的言语,不如观察他的行动。圣主的行为,就像日月的光明。提升一个人,要使人都知道他的善举;贬斥一个人,要使人都了解他的恶行。那么,阴邪就不能侵害,公正就可以树立,这是所有王者的行为准则。”
积劳成疾
吴育晚年,带病上朝办事,嘉祐三年(1058年)四月死去,享年55岁。赠吏部尚书、谥“正肃”,赐葬新郑崇义乡朝村(今辛店镇赵老庄),欧阳修为他撰写墓志铭。
第一代 | 第二代 | 第三代 | 第四代 | 第五代 | 第六代 |
吴进忠(凭曾孙吴育贵,赠太师,妣陈氏吴国太夫人) | 吴谅( 凭孙吴育贵,赠中书令,妣葛氏越国太夫人) | 吴待问(礼部侍郎,赠太保,原配李氏楚国太夫人,继娶王氏太原郡夫人) | 吴育(参知政事) | 吴安度(太常寺太祝) | |
吴安矩(太常寺太祝) | |||||
吴安素(太常寺太祝) | |||||
吴安常(大理评事) | |||||
吴安正 (秘书省正字) | |||||
吴安本(秘书省正字) | |||||
吴安序(秘书省正字) | |||||
吴安厚(太常寺奉礼郎) | |||||
吴安宪(未仕) | |||||
吴安节(未仕) | |||||
吴氏,嫁集贤校理韩宗彦 | |||||
吴氏,嫁著作佐郎庞元英 | |||||
吴氏,嫁光禄寺丞任逸 | |||||
吴京(进士) | |||||
吴方(翰林学士) | |||||
吴充(同平章事,原配杨氏,继娶许氏、郑国夫人李氏) | 吴安诗(仁宗谏官起居郎) | 吴储(朝散郎) | |||
吴侔(承议郎) | |||||
吴安时(太常寺奉礼郎) | |||||
吴氏,嫁欧阳修子欧阳发 | |||||
吴氏,嫁吕公著子吕希绩吴氏,嫁光禄寺丞夏伯卿 | |||||
吴氏,嫁文彦博子文及甫 |
《宋史》列传五十
《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左丞赠吏部尚书正肃吴公墓志铭并序》欧阳修撰。节选自《欧阳文忠公文集》
公享年五十有五,以嘉祐三年四月十五日卒于位。诏辍朝一日。曾祖讳进忠赠太师,妣陈氏吴国太夫人。祖讳谅, 赠中书令,妣葛氏越国太夫人。父讳待问,官至礼部侍郎,赠太保,妣李氏楚国太夫人;娶王氏太原郡夫人。子男十人:安度、安矩、安素、皆太常寺太祝。安常大理评事。安正、安本、安序、皆秘书省正字 。安厚太常寺奉礼郎。安宪、安节,未仕 。女三人,长适集贤校理韩宗彦。次适著作佐郎庞元英,皆早卒。次适光禄寺丞任逸。公在二府时,太保公以列卿奉朝请。父子在廷士大夫以为荣。而公踧踖不安,自言子班父前,非所以示人以法。顾不敢以人子私,乱朝廷之制,愿得罢去。不听,天子数推恩群臣子弟。公每先及宗族疏远者,至公之卒。子孙未官者七人,有文集五十卷尤长于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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