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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府尹 编辑
开封府尹,五代、宋朝一重要官职名,位在尚书下、侍郎上,一般是从一品或二品官衔,若为“储君”担任,则为一品官衔。下设官吏有判官、推官、府院、六曹等。五代、宋初,任开封府尹者,多为事实上的储君。宋太宗、周世宗、宋真宗于即位前都曾担任此职。此后,多由亲王兼任,其中秦王赵廷美据说也是金匮之盟约定的继位者。
中文名:开封府尹
性质:官职名称
设置年代:宋朝
地位:北宋首都开封府的最高长官
开封府
开封府即是当年首都东京的首府衙门。开封府初建于五代后梁,也称南衙,距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历代官府中,北宋开封府规模最为宏大,天下首府,地位显赫。府尹总领府事,掌管京师民政、司法、捕捉盗贼、赋役、户口等政务。北宋的太宗、真宗、钦宗未当皇帝之前也曾坐镇开封府,体察民情,治理京畿。他们执法严明,清正廉洁,弘扬了“公生明,清慎勤”的功德正气,开创了“清廉刚毅,除暴安良”的官衙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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