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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金额 编辑
大写金额,与数字的小写相对应,用与数字谐音的汉字再次注明金额大小,以防篡改。
中文名:大写金额
外文名:Amount in Words
简介:数字书写方式
地区:东亚地区
原理: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取代数字
通用:中国
大写金额
大明政权建立之初规定:每年全国各布致使司、府、州、县,都要派计吏到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钱粮数。各级政府之间及与户部之间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稍有差错,即被退回重报。由于地方与京城相距遥远,为节省时间,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带上了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如被退回,则随时填写更正。又因为空白账册上盖有骑缝印,不能做别的用途,户部也就没有干预。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三月,户部侍郎郭桓特大贪污案东窗事生,震惊全国。郭桓勾结刑、礼、兵、工等六部小官员及各省官僚、地主,贪污税粮及鱼盐等,折米二千四百余万石。这差不多和全国秋粮实征的总数持平!除此之外,还侵吞大量宝钞金银。
贪官们就是利用空白账册做的文章,各部串通一气,大做假账。以此欺骗皇帝老儿,鱼肉百姓。朱元璋龙颜大怒,下令把郭桓等六部的十二名高官及左右侍郎以下同案犯数万人,皆处死。系狱、充边、拟罪者不计其数。
为反贪枝廉,朱元璋还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把记载钱粮数字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大写,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
朱元璋是个佃农出身的孤儿,他讨过饭,当过和尚,打过杂役,深知老百姓的疾苦。他对贪官污吏搜刮民脂民膏恨之入骨。因此,还制定了比对待敌人还狠毒的铁血手段——“剥皮囊草”,以此酷刑来镇压这帮蛀虫。规定:凡贪赃白银六十两以上的郡守、县令(含朝廷同级官员),按贪款数额多少,判决枭首示众、凌迟处死直至诛灭九族。随后还要“剥皮囊草”——用贪官的人皮檀成草袋子,高悬于公堂旁边,是谓“敕法以峻型,诛一以警百”。明太祖此举可谓“铁血政策”,骇人听闻!用现代人的眼光看,简直太野蛮残酷了,但反映了他对贪官污吏的切齿痛恨与不共戴天!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上面的说法可靠吗?据有关的资料记载,并非如此。大写数字的使用,最迟也得再上溯近七百年,首倡者当推富有改革精神的唐代武则天。她是绝无仅有的敢于自创文字的女皇;她的名字武曌的“曌”字,就是明证。据明末清初的著名学者、考据家顾炎武所著《金石文字记·岱岳观造像记》,可知《岱岳观造像记》是则天朝所树立的石碑,上面有大写数字。顾炎武考证说:“凡数字作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
大写数字在则天朝以后不仅使用在碑石上,也出现在诗文中。唐著名大诗人白居易的宋版《白氏长庆集》中《论行营状请勒魏博等四道兵马却守本界事》有这样的记述:“况其军一月之费,计实钱贰拾漆捌万贯。”其中“贰”“拾”“漆”“捌”都是大写数字。顾炎武说这个“漆”字,本应作“桼”,多的三点是后人妄自加凿的。“漆”后简为“柒”,又省作“七”。
大约到了宋代,官府文书所用计数数字都得用大写。宋代学者程大昌在其所著《演繁露·十数改用画字》中写道:“今官府文书凡计其数,皆取声同而画多者改用之。于是壹、贰、叁、肆之类,本皆非数,直是取同声之字,借以为用,贵点画多不可改换为奸耳。”
上面所举有关的记述,都充分证明,使用大写数字记数,是在武则天当政的时期,距今已有1300多年了,它并非像侯先生所说的始于明代朱元璋时期。
基本数码
数码 小写数字 大写数字 大写数字的另外写法
0 零(〇) 零
1 一 壹 弌
2 二 贰 弍
3 三 叁 弎
4 四 肆
5 五 伍
6 六 陆
7 七 柒
8 八 捌
9 九 玖
倍数
数码 小写数字 大写数字 读音
10 十 拾
20 二十 廿 nian
30 三十 卅 sa
40 四十 卌 xi
100 百 佰
200 二百 皕 bi
1000 一千 仟
壹:专一
君子壹教,弟子壹学,亟成。——《荀子·大略》
译:君子一心一意地教,学生一心一意地学,很快就会有成就。
贰:变节,叛变
女也不爽,士贰其行。——《诗经·卫风·氓》
译:女子没有什么差错,男子行为却前后不一致了。
叁:“参”的另一种写法,加入,接见
肆:任意妄为
伍:古有“五人为伍”之说
陆:高出水面的而地势平坦的土地
柒:漆树或漆料
捌:聚拢谷物的没有齿的耙(有齿为耙,无齿为捌)
玖:黑色的美石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诗经·卫风·木瓜》
译:(你)将木李投赠我,(我)拿琼玖作回报。
拾:捡。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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