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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编辑
理(拼音:lǐ)为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 。此字最早形体为秦代小篆,也见于《诗经》等先秦著作。“理”的本义是指加工玉石,引申为治理、办理,又引申为经过治理,使原本乱糟糟的事物整齐,也指处理诉讼案件。还引申为一般物体的纹理,又引申为抽象的道理,还表示对别人的言行做出反应。
中文名:理
拼音:lǐ
部首:王
五笔:GJFG
仓颉:MGWG
郑码:CKB
笔顺:横、横、竖、提、竖、横折、横、横、竖、横、横
字级:一级(编号:2157)
平水韵:上声·四纸
总笔画:11
四角号码:1611₅
注音字母:ㄌㄧˇ
字形结构:左右结构
统一码:U+7406
造字法:形声字
理字字体演变过程
“理”在小篆中写作图1,是形声字,其中左部为“玉”字,作形旁表义,表示与玉石相关的;右部“里”字为声旁,指示读音。隶书、楷书沿袭小篆,字形整体变化不大。
“理”的本义是“加工玉石”,古时又叫“治玉”,也就是顺着纹路把玉从璞中剖分出来。《战国策·秦策三》:“郑人谓玉未理者璞。”句中的“理”,显然指的是加工玉石。
“理”字从“治玉”的本义中衍生出众多意义。由“治玉”这个本义经过引申,扩大到泛指对一切事物的整治料理。治理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各个行业。治理国家叫“理国”,料理财务叫“理财”,修整头发叫“理发”,处理事情叫“理事”。其他双音节动词还有清理、整理、治理、处理、办理、管理、修理、护理、受理等。
“理”由“整治料理”的意义再引申,产生出了搭理、理睬的意思,但常用于否定。比如:不理他,没理他,但很少说“理他”。“置之不理”就是放在那儿不管它的意思。
玉石上的花纹也叫“理”,推而广之,其他事物的纹路也叫“理”或“纹理”,如木纹也叫“木理”,皮肤的纹理叫“肌理”。思想和语言的层次、工作和生活的秩序叫“条理”。
整治料理事物必须按照事物的内在规律去进行,所以事物的内在规律就叫“物理”。“物理学”是研究物体不改变化学性质只改变形态位置的变化规律的科学,“心理学”是研究人的头脑反映客观现实的规律的科学“生理学”是研究机体的生命活动规律的科学。“理科”是各门自然科学的统称。人们把关于自然界和社会的各种知识进行系统总结,就成了各种“理论”。“理论”有真实和虚假、正确与错误之分。真实的、正确的理论就叫“真理”。公理、定理、原理等都是性质不同的真理。合乎情理叫做“合理”、“有道理”或“有理”,反之就是“不合理”、“没道理”或“无理”。
拼音 | 词性 | 释义 | 英译 | 例句 | 例词 |
---|---|---|---|---|---|
lǐ | 名词 | 物质组织的条纹;纹路 | texture; veins; grain | 《易·系辞上》:“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 《荀子·正名》:“形体色理,以目异。” | 肌理;纹理;条理 |
事物的规律;道理 | sense; nature; reason | 《易·坤卦》:“君子黄中通理。” 《礼记·乐记》:“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而不能反躬,天理灭矣。” 茹志鹃《剪辑错了的故事》二:“(他)是个贤德的人,话多,也多在理上。” | 理念;讲理;合理;定理;理屈词穷 | ||
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 | 理科;数理化 | ||||
指容止或行动 | 《史记·乐书》:“德辉动乎内而民莫不承听,理发乎外而民莫不承顺。” | ||||
法纪;法律 | law | 《韩非子·安危》:“先王寄理于竹帛。” | |||
古代指法官 | judge;justice | 《左传·昭公十四年》:“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 元·关汉卿《望江亭》第一折:“姑姑,您侄儿除授潭州为理。” | |||
掌刑狱的官署 | |||||
使者;媒人 | messenger | 《左传·昭公十三年》:“行理之命,无月不至。” 战国·屈原《离骚》:“解佩纕以结言兮,吾令蹇修以为理。” | |||
姓 | 商末有理征。见《通志·氏族四》。 | ||||
动词 | 管;治;办 | govern;manage; treat;handle | 《易·系辞下》:“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礼记·月令》:“百工咸理,监工日号,毋悖于时。” 《后汉书·刘平传》:“其后每属县有剧贼,辄令平守之,所至皆理。” | 理赔;处理;管理;协理;理财 | |
加工雕刻玉石 | carve | 《韩非子·和氏》:“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 |||
修整;使整洁有序 | repair | 南北朝·无名氏《木兰诗》:“当窗理云鬓,对镜帖花黄。” 巴金《家》三:“琴理了理发鬓,说:‘我该走了。’” | 理发(fà);清理;整理 | ||
医治 | treat | 《后汉书·崔寔传》:“夫以德教除残,是以粱肉理疾也。” | |||
申诉;辩白 | appeal | 《庄子·盗跖》:“鲍子立干,申子不自理,廉之害也。” 《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三:“昨夜鬼扣山庵,与小生诉苦……要小生出身代告大人台下,求理此项。” | |||
顺 | 《易·说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 《孟子·尽心下》:“稽(貉稽)大不理于口。” | ||||
辨别;理解 | distinguish | 南朝梁·萧绎《金楼子·立言下》:“锯齿不能咀嚼,箕口不能别味,榼耳不能理音乐。” | |||
对别人的言行做出反应,表示态度(多用于否定式) | pay attention to | 《汉书·淮南厉王刘长传》:“吏以闻,上方怒赵,未及理厉王母。” 老舍《女店员》第一幕:“咱们虽然住在一条胡同里,可是平日啊我跟志芳都不大爱理你!” | 理睬;搭理;置之不理 | ||
温习;练习 | review; revise |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吾七岁时,诵《鲁灵光殿赋》,至于今日,十年一理,犹不遗忘。” 宋·苏轼《观宋复古画序》:“明日昼卧,复梦殊来理前言,再诵其诗。” | |||
弹奏 | play | 《史记·乐书》:“《雅》《颂》之音理而民正,嘄噭之磬兴而士奋,郑卫之曲动而心淫。” 元·马致远《汉宫秋》第一折:“当此夜深孤闷之时,我试理一曲消遣咱。” | |||
形容词 | 治理得好,秩序安定(与“乱”相对) | orderly | 《孝经·广扬名》:“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宫。” | ||
lài | 动词 | 通“赉”。赐予 | 《史记·殷本纪》:“尔尚及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理女。” |
(参考资料:《现代汉语词典》 《汉语大字典》 )
说文解字
【卷一上】【玉部】良止切(lǐ)
理,治玉也。从玉,里声。
说文解字注
“理,治玉也”注:《战国策》:“郑人谓玉之未理者为璞。”是理为剖析也。玉虽至坚,而治之得其䚡理以成器不难,谓之理。凡天下一事一物、必推其情至於无憾而後卽安,是之谓天理,是之谓善治,此引伸之义也。戴先生《孟子字义疏证》曰:“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在物之质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则有条而不紊、谓之条理。郑注《乐记》曰:“理者、分也。”许叔重曰:“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古人之言:“天理。”何谓也?曰: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天理云者、言乎自然之分理也。自然之分理,以我之情絜人之情、而无不得其平是也。
“从王,里声”注:良止切,一部。
广韵
良士切,上止來 ‖ 里聲之部(lǐ)
理,料理。義理。又正也,文也。《説文》曰:“治玉也。”亦姓,皋陶爲大理,因官氏焉。殷有理徵。
康熙字典
【午集上】【玉部】 理
《唐韵》良止切。《集韵》《韵会》两耳切。《正韵》良以切,音里。《说文》:治玉也。徐曰:物之脉理,惟玉最密,故从玉。《淮南子·览冥训》:夏桀之时,金积折廉,璧袭无理。注:用之烦数,皆钝而无文。
又《说文》徐注:治玉治民皆曰理。《书·周官》:论道经邦,燮理隂阳。《前汉·循吏传》:政平讼理。
又《玉篇》:正也。《左传·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注:理,正也。
又《玉篇》:道也。《广韵》:义理。《易·系辞》:易而天下之理得矣。《史记·平原君传》:谓公孙龙曰:公无复与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胜於辞,公辞胜於理,辞胜於理,终必受诎。《皇极经世》:天下之数出於理,违理则入於术,世人以数而入於术,故失於理也。
又性也。《礼·乐记》:天理灭矣。注:理,犹性也。
又条理也。《易·系辞》:俯以察於地理。疏: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条理,故称理也。
又《说卦》:和顺於道德而理於义。《礼·中庸》:文理密察。朱注:理,条理也。
又《礼·乐记》:理发诸外,而民莫不承顺。注:理,容貌之进止也。
又《玉篇》:文也。《前汉·周勃传》:纵理入口。《唐书·太宗纪》:本心不正,则脉理皆斜。
又《增韵》:肤肉之闲为凑理,以其有脉理也。《礼·内则》:薄切之,必绝其理。杜甫诗:肌理细腻骨肉匀。
又分也。《礼·乐记》:乐者,通伦理者也。注:理,分也。《释文》:分,扶问反。
又赖也。《孟子》:大不理於口。
又《广韵》:料理。《晋书·桓冲传》:冲谓徽之曰:在府日久,当相料理。
又《韵会》:治狱官曰理。《礼·月令》:孟秋之月,命理瞻伤,察创视折。注:理,治狱官也。《史记·循吏传》: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
又媒也。屈原《离骚》:解佩纕以结言兮,吾令蹇修以为理。注:使古贤蹇修而为媒理也。五臣云:令蹇脩为媒,以通辞理。
又姓。《五音集韵》:臯陶为大理,因官氏焉,殷有理徵。
又纸名。《博物志》:南海以海苔为纸,其理倒侧,故名侧理。
又《正字通》:大理,古滇夷国名。自唐始通中国,历蒙赵杨段四姓,俱僭称帝。至元始臣服中国,称总管,及明而亡,改为大理府,属云南。
又与李通。《左传·昭十三年》:行理之命。注:使人也。《周语》:行理以节逆之。贾逵注小行人也。孔晁注亦作李。
《前汉·天文志》:骑官左角曰理。《史记·天官书》:作李。
《说文解字注》
《康熙字典》
《广韵》
字形对比
字形对比(楷体)
书写提示
理字书写笔顺
【规范提示】“王”的末笔横改提。
【写法】“王”窄“里”宽,顶部左右旁齐平,底部“里”低。“王”,中间短横在横中线。“里”,首笔竖在竖中线,第四笔横在横中线下侧;末两横上短下长,长横从“王”下侧起笔。
书法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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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书集成
韵书 |
字头 |
小韵 |
韵摄 |
声调 |
韵目 |
声母 |
开合 |
等第 |
清浊 |
反切 |
拟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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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韵 |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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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 |
止 |
上声 |
六止 |
来 |
开口呼 |
三 |
次浊 |
良士切 |
li |
集韵 |
里 |
止 |
上声 |
六止 | 来 |
开口呼 |
三 |
次浊 |
两耳切 |
lie | |
礼部韵略 |
|
上声 |
止 |
良士切 | |||||||
增韵 |
| 上声 |
止 |
良士切 | |||||||
中原音韵 |
礼 |
上声 |
齐微 |
来 | 齐齿呼 |
次浊 |
li | ||||
中州音韵 |
|
上声 |
齐微 |
良底切 | |||||||
洪武正韵 |
里 |
上声 |
三荠 |
来 |
次浊 |
良以切 |
li | ||||
分韵撮要 |
理 |
|
阳上 |
第三几纪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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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汉典 )
中上古音
时代 |
声韵系统名称 |
韵部 |
声母 |
韵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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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 |
高本汉系统 |
l |
i̯əɡ | |
先秦 |
王力系统 |
之 |
l |
ǐə |
先秦 |
董同龢系统 |
之 |
l |
jəɡ |
先秦 |
周法高系统 |
之 |
l |
iəɣ |
先秦 |
李方桂系统 |
之 |
l |
jəgx |
西汉 |
之 | |||
东汉 |
之 | |||
魏 |
之 |
jəї | ||
晋 |
之 |
jəї | ||
南北朝 |
宋北魏前期 |
之 |
jəї | |
南北朝 |
北魏后期北齐 |
之 |
jəї | |
南北朝 |
齐梁陈北周隋 |
脂之 |
jei | |
隋唐 |
拟音/高本汉系统 |
l |
ji | |
隋唐 |
拟音/王力系统 |
l |
ǐə | |
隋唐 |
拟音/董同龢系统 |
l |
i | |
隋唐 |
拟音/周法高系统 |
l |
i | |
隋唐 |
拟音/李方桂系统 |
l |
ï |
(参考资料:汉典 )
方音集成
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方言类别 | 方言点 | 发音 | 调值 | 调类 | 备注 |
---|---|---|---|---|---|
官话(北京官话) | 北京 | li | 214 | 上声 | |
ly | 214 | 上声 | 口语读音 | ||
官话(北方官话) | 济南 | li | 55 | 上声 | |
ly | 55 | 上声 | 口语读音 | ||
官话(中原官话) | 西安 | li | 53 | 上声 | |
官话(西南官话) | 武汉 | ni | 42 | 上声 | |
官话(西南官话) | 成都 | ni | 53 | 上声 | |
官话(江淮官话) | 合肥 | 0ɿ | 24 | 上声 | |
官话(江淮官话) | 扬州 | li | 42 | 上声 | |
晋语 | 太原 | li | 53 | 上声 | |
吴语 | 苏州 | li | 31 | 阳去 | |
吴语 | 温州 | lei | 34 | 阳上 | |
湘语 | 长沙 | li | 41 | 上声 | |
湘语 | 双峰 | li | 31 | 上声 | |
赣语 | 南昌 | li | 213 | 上声 | |
客家话 | 梅县 | li | 31 | 上声 | |
粤语 | 广州 | lei | 23 | 阳上 | |
粤语 | 阳江 | lei | 21 | 上声 | |
闽语 | 潮州 | li | 53 | 阴上 | |
闽语 | 厦门 | li | 51 | 上声 | |
闽语 | 福州 | li | 31 | 上声 | |
闽语 | 建瓯 | li | 21 | 上声 |
(参考资料:《汉语方音字汇》 、汉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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