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势合一 编辑

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的历史哲学思想

理势合一,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的历史哲学思想,王夫之认为社会历史有其不可改易的法则、规律和一定如此的必然趋势,这就是理势之合,理势合一是天则,无可移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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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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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理势合一

提出者:王夫之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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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指事物的规律、法则、规定等;势,指事物发展的一定不移的趋势、必然性等。

王夫之认为社会历史有其不可改易的法则、规律和一定如此的必然趋势,这就是理势之合,理势合一是天则,无可移易。他认为,“理”、“势”内涵广大而精微,“合而名之曰天”。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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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势合一是王夫之对传统儒家民本思想及中唐柳宗元、刘禹锡学派关于历史理势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王夫之对于历史的理势天则的核心只说其广大精微,未明确其所指。但他提到陈涉、广、韩山童、杨玄感等农民起义推翻前王朝的重要历史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他将“民可载舟”看作是符合理势的历史活动。

他还从张骞出使西域促进文化会通意义上解释历史之理势,这是从人类文化学意义上理解理势合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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