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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裕 编辑
本名:李裕
字:资德
号:古澹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江西丰城
主要成就:官至工部尚书、吏部尚书
刚正不阿
景泰五年(1454)进士,授河南道监察御史。
天顺二年(1458),奉命巡按陕西,上选将练兵、汰守令、安流民等安边八事。定远伯石彪滥报首功,诏李裕核实。石彪的叔父、忠国公石亨修书给李裕,希望打通关节,李裕焚之,说:“媚权臣欺天子,吾不敢也”,于是以实情上奏,石亨大怒。不久,石亨事败,得免于祸。由是有强直的名声。
天顺四年(1460),由陕西还京,都御史寇深得到皇帝的宠眷,对待僚属甚为严厉,惟独李裕不为屈服,即使出自皇帝的意思,亦坚持自己的意见而不从。明英宗知道李裕守法,亦不加罪。
天顺七年(1463),以才擢山东按察使。郡内有重囚二百余人,有的甚至经过十余年未判,李裕在旬月间决遣殆尽。青州大岘山贼寨七十余,李裕捕戮其首领,释放胁从,免除欠赋,乱遂平。
成化六年(1470),明宪宗知李裕政绩久次,于是擢陕西布政使。一月后,入为顺天府尹,顺天府地处京畿重地,往往迫于权贵,事多掣肘,惟李裕屹立不摇动,省物料,宽铺户,樽约惜薪,司夫役,禁奸人,不得投献田土,皆有实惠于民。府入给引钞贯,岁计若干故事,尹所应得公恶损廉悉解之,以充官用。政声大著。
屡有政绩
成化九年(1473),进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江北诸府。浚通白塔河、孟渎二河以便漕运。张秋河至南旺湖及淮安西湖旧用木椿捍水,劳费无已。李裕与郎中杨恭、主事郭升等人谋划,易以石,遂为永利。淮安、凤阳发生饥荒,而太仆征集预备马二万匹。李裕论罢之。在淮六年,每岁入计事,陈利病,多施行。
成化十四年(1478),丁父忧归。
成化十八年(1482),服除,留佐院事。
成化十九年(1483),代戴缙为右都御史。戴缙倚附汪直,曾请求复立西厂,在台纲纪不立。李裕想仿照顾佐、李宾,重振风气。御史有过,有人遭到严刑拷打,由是得到诽谤。汪直事败,李裕偕副都御史屠滽请求昭雪诸忤直得罪者。明宪宗不悦,夺俸。
成化二十年(1484),因谗言中伤,坐累,调南京都察院。
成化二十二年(1486),考绩至京,陛见退朝,明宪宗对近侍说:“李都御史,好官员也”,于是留为工部尚书。
李孜省风波
起初,吏部尚书尹旻罢官,耿裕代任。以持正不为万安所喜。而李孜省方受宠信,欲引荐同乡,于是协谋让耿裕罢官,以李裕代任吏部尚书。李裕本廉介负时望,以李孜省故,名省颇受损。在其任职期间,铨叙公正。
成化二十三年(1487),天下朝觐,李裕与一二宪臣焚香誓天,不敢以私意参其间,一时奸贪鲜有漏网者。按照旧例,考察目有四:曰老疾,曰罢软,曰贪酷,曰不谨。李裕言:“人材质不同。偏执类酷,迟钝类软。乞立‘才力不及’一途,以寓爱惜人才之意。”明宪宗赞同李裕的意见,遂著为令。一日,太监覃昌让鸿胪寺官转告李裕说:“以前选官奏本入,上必叮咛司礼监看详,然后赐允。近日上谕昌等曰,李尚书梗直人,必不敢干之自奏,入即奥批出行之”,有此事可见明宪宗对李裕的信任。一日,礼部尚书周洪谟、工部尚书谢一夔与李裕一同候朝时说:“昔日尹旻在吏部,深恶江西人,不使居华要。今山东进士选科道京职者怎么这么多?”李裕正色说:“掌铨法,惟至公庶无罪悔,苟有私衅,不但负朝廷,其如天下公议何。”周、谢二人皆叹服。
明孝宗即位,言官交章弹劾李裕由李孜省而进。李裕不平,作《辨诬录》,连疏乞休去。晚年,两遇恩典,进阶一品。
正德年间卒,年八十八。
李裕自幼聪慧,入学宫后,才气逼人,曾读书东楼,夜半有红光烛空,邻居误惊失火,顷之,光乃没。景泰四年(1453),李裕早起拜访文庙,正值微雨,天未亮,忽见二人擎笼灯自前来迎接李裕,恍然莫测,等到走到学宫时无所见,闻者异之。
《三朝奏议》七卷、《杂录》十卷、《东藩倡和诗》一卷、《归田训》一册、《山东雪寃录》一册、《史抄政事》、《略余力集》、《正家条约》、《辩诬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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