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姓不婚 编辑

中国传统的婚姻禁忌

同姓不婚同姓不婚

同姓不婚,中国传统的婚姻禁忌。指同一姓的男女不得通婚。先秦至两汉的伦理和法律都反对同姓通婚。

同姓不婚是周代实行族外婚时遗留下的规定。春秋时,人们对同姓婚配会造成后代畸形及不育已有进一步认识,但同姓婚配仍在贵族中时有发生。秦汉以后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对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宋亦依唐律,同姓为婚干杖而离之。明、清后逐渐消亡。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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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同姓不婚

释义:同一姓之男女不相嫁娶

原因:避免后代畸型及不育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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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明律例》与《清律例》均分同姓、同宗为二,表面规定两者皆禁止通婚,实际同姓而不同宗也可以结婚。清末册律,将同姓不婚与亲属不婚合并,只禁止同宗结婚。

历史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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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从西周时代起,就确立了这一婚姻制度,“系之以姓,……虽百世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礼记·大传》)出于伦理和生理两方面的考虑,如“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国语·晋语四》);“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认为同姓通婚将影响宗族的繁衍和后代的素质。

据《魏书·高祖纪》载:“夏殷不嫌一姓之婚,周制始绝同姓之娶。”

北魏太和八年(公元四八四年),下诏禁止同姓通婚。

古代违反这一规定者,轻则受到舆论谴责,重则受到法律惩处。唐律规定:同姓为婚者徒二年,同姓又同宗者以奸罪论。明、清律规定:凡同姓为婚者各杖六十,离异。但上古的姓和后世不同。上古时代,同姓必同宗,后世则同姓不一定有血统关系。所以明、清之后逐渐消亡。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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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记载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在周代以前,夏、商时期还有同姓成婚的存在,而从周代开始,从制度上严格禁止同姓成婚。另据史料记载,从周代往后,诸朝历代都对“同姓不婚”有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大多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凡对违反规定者,都要采取强制措施,其中不乏一些体罚、判刑或勒令离婚等条例。

为什么要禁止同姓结婚呢?对于这个问题似有多种看法存在。

其一,不利遗传基因。

同姓结婚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近亲繁殖,这与遗传基因有着密切关系。据说在周代,人们就已经懂得了这个道理,认识到近亲繁殖的危害。《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不蕃,意即不健康、先天不足。《国语·晋语》又称:“同姓不婚,恶不殖也。”这句话说得也很中肯,同姓不婚,旨在避免婚后不育。

其二,出于政治需要。

禁止同姓成婚,在客观上会促进与异姓之邦的联姻,以此扩大和加强与异姓集团的政治合作及军事联盟,其目的在于扩充势力范围,向一统天下迈进。应该肯定,“同姓不婚”的政策,在政治上还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的。

其三,崇尚伦理道德。

古时大多把同姓看成血亲,因此把同姓成婚与至亲、嫡亲兄弟姐妹通婚等同看待。《通典》一书就将同姓嫁娶视为兽行,故而当绝。另外,《白虎通·嫁娶》也称:“不娶同姓者何,重人伦,防淫佚,耻与禽兽同也。”这里所说得似乎比较严重,因为它把同姓成婚视为乱伦。

其四,防止同姓内部争斗。

因为文化渐进,任何人之间,妒忌之心,渐次发达,争风吃醋的事渐多,必有因争色而致内斗的,于是逐渐加繁其条例,最后,遂至一切禁断。(吕思勉《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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