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台子遗址 编辑

山东省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刘台子遗址刘台子遗址

刘台子遗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曲堤街道刘台村西约150米处,是西周时期的遗址,于1950年发现。

刘台子遗址,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呈高台状,高出地面约2.5米。遗址表面遍布商、周陶片,并有较厚的商代地层。墓地坐落在龙山文化至商周时期遗址上,共发掘了4座西周墓葬。出土的文物包括青铜器、陶器、玉器、石器、骨器和蚌器。刘台子遗址对了解和研究西周的葬礼制度、宗教信仰、青铜文化、陶瓷工艺等提供了有利的实物条件。

2019年10月16日,刘台子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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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刘台子遗址

地理位置: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曲堤街道刘台村西约150米处

所处时代:西周

占地面积:约 20000 m²

保护级别: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编号:8-0068-1-068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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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一场大雨从刘台子遗址的东南角冲刷出了一些青铜器和玉器。由于当时村民不知道这些属于文物,他们便将青铜器送至废品收购站,收购站嫌青铜器的纯度不够而拒绝收购,这些青铜器最终被村民遗弃至河沟之中。

1956年,济阳县文物工作的先行者王尔俊从村民手里征集回来了1件铜鼎、1件残破的原始瓷罐和1件青玉鸟纹玉刀(国家一级文物)。根据村民讲述当时发现的情况,初步推断它们出自同一个墓葬。自此,刘台子遗址开始作为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纳入正规管护。

1979年冬,德州地区文化局文物室联合济阳县博物馆对刘台子遗址进行调查勘探,发掘了西周墓葬2号墓。

1982年,德州地区文化局文物室联合济阳县博物馆对刘台子遗址的西周墓葬3号墓和4号墓进行了发掘。

1985年5月,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德州地区文化局文物室、济阳县博物馆联合挖掘了刘台子遗址的西周墓葬6号墓。

遗址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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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台子遗址,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呈高台状,高出地面约2.5米。遗址表面遍布商、周陶片,并有较厚的商代地层。墓地坐落在龙山文化至商周时期遗址上,共发掘了4座西周墓葬(2号墓、3号墓、4号墓、6号墓)。

刘台子遗址

主要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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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墓

2号墓位于台地北端二级台地上,慕为土坑竖穴式,方向北偏东12度。一棺一椁。棺内有完整人骨架一具,上面遍撒朱砂一层,色彩鲜艳,最厚处达0.5厘米。人骨架头北足南,仰身直肢,两手合于胸骨之下,全长1.65米。枕、额等处结节平滑,耻骨弓大于90度。

3号墓

3号墓位于台地北端二级边缘,紧邻2号墓西侧。3号墓方向12度。口上有东西向盖板一层,共十四块,椁板外侧有红黑彩绘,色泽鲜艳。棺内有人骨架一具,仰身、直肢,长1.69米,保存较为完好。右上肢近直,左上肢屈曲,左手放于左侧锁骨之上。左下肢近直,右下肢股骨内斜,胫、腓骨叠于左下肢股骨之上。

4号墓

4号墓位于台地西侧二级斜坡上,和3号墓相距20米。4号墓方向12度。一椁一棺。椁口上有东西向盖板一层,共十三块。板上撒有零星朱砂,盖板北端有残原始青瓷器盖一个。棺内人骨堆放于南端,仅存头骨、肱骨、肩胛骨及部分椎骨。人骨堆放近方形,较整齐。由此看来是当时二次葬的完整实例,死者似为青少年。

6号墓

6号墓位于台地西侧二级斜坡上。墓口上有1米厚的扰乱土。墓室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式,其东南角被一汉墓打破,墓向北偏东30度。基圹清楚,基壁规整墓内填五花土,经夯打较硬,夯窝隐约可见,无规律。棺上涂满朱砂,具有某种宗教意义,棺位偏南墓主仰身直肢,头向北。墓底未发现腰坑。

文物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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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墓

2号墓,圹北端的生土层台上置有铜器五件,陶器两件及石、玉、骨等饰物。墓主手胸领部及口内有玉器16件,及串珠1挂,左手拇指处有花玉琮1件,足部有贝饰77枚,足突处有河砾石16粒。玉器主要有白玉龟、白玉匕、青玉棒、白玉、玉饰等。从造型、纹饰看,亦都具西周早期特色。

3号墓

3号墓,墓口附近有相同的青铜2件,卜骨1片,鹿角制三孔器1件等。基圹内填土中发现线轴状骨器2件,灰陶网1件。墓主人骨架肩骨、胸骨、下颌骨等部有石、玉等饰物。棺椁间有铜器、原始青瓷豆、蚌饰、蚌泡等。

4号墓

4号墓,墓主骨堆下铺填黑陶刻划三角网纹罐残片四块,北端棺椁有蚌饰、蚌泡5件小孔式贝壳1件。

6号墓

6号墓,墓主随葬器物的分布和组合有一定规律,大致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器物位于北二层台面上,有铜器20件,陶器4件,瓷器1件及骨器、玉器等;第二部分器物在椁室北端有铜銮铃2件和不知名铜器1件;第三部分器物位于棺内,分布在棺室北端和墓主上身。玉琮、玉璜、玉璧等多放置在墓主胸部和头上方,玉戈等多放置在头部和左侧,玉笄放置在头左侧,玉镯放置在左腕部,玉鱼放置在腹部和头部,玉蚕放置在颈部。玉器总916件,中包括礼器、仪仗、工具、饰品等。

刘台子遗址出土的文物

文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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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台子遗址对了解和研究西周的葬礼制度、宗教信仰、青铜文化、陶瓷工艺等提供了有利的实物条件。

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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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刘台子遗址被济阳县人民政府公布为济阳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2年6月,刘台子遗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9年10月16日,刘台子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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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刘台子遗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曲堤街道刘台村西约150米处。

刘台村

交通

山东省济南市内乘坐公交济阳F302路,在刘台站下车,步行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