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朱家村遗址 编辑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朱家村遗址大朱家村遗址

大朱家村遗址,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店子乡大朱家村西, 属于大汶口文化遗址。

遗址东西长约300米,南北宽约200米,总面积约6万平方米。 共发掘墓葬36座,其中大汶口文化墓葬31座,战国墓葬3座,汉代瓮棺葬1座,时代不明的1座。出土陶器、石器等文物七百余件。随葬品数量相当悬殊,少的只有2件,多者则四五十件,有的甚至多达70余件,反映出当时社会上贫富分化现象已经相当突出。 大朱家村遗址的发掘,为进一步探索中国私有制的产生、文明的起、氏族社会向国家转变,提供了重要的资料。

2013年3月5日,大朱家村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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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大朱家村遗址

地理位置:山东省莒县店子乡大朱家村西

占地面积:约 60000 m²

保护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时代:新石器时代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编号:7-0224-1-224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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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大朱家村遗址被发现。

1979年,山东省博物馆会同莒县文物管理所对大朱家村遗址进行了发掘。

2022年,公布大朱家村遗址安防工程。

大朱家村遗址大朱家村遗址

遗址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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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朱家村遗址的坑口距地表较浅,破坏较为严重。除个别墓没有随葬品外,大多都有随葬品。随葬品主要为陶器,以泥制黑陶为主,夹砂红陶次之,大型器有瓮、尊,壶等,小型器物主要有鼎、单耳壶,高柄杯等。墓葬中普遍随葬猪下颌骨,少的1个,多的10个,一般4~5个。值得注意的是随葬品数量相当悬殊,少的只有2件,多者则40~50件,有的甚至多达70余件,反映出当时社会上贫富分化现象已经相当突出。5件刻划在大口尊上的图形文字。

大朱家村遗址大汶口文化墓葬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头向东南,葬式为单人仰身直肢,存在拔牙和较普遍的枕骨畸形现象。多数有数量不等的随葬品。从文化面貌看,属于大汶口文化系统,与当地的陵阳河遗址、杭头遗址年代一致;推定大朱家村大汶口文化墓葬的绝对年代大约距今4600~4800年前后;

文物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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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大朱家村遗址采集品

大朱家村遗址出土陶器、石器等文物七百余件。 大朱家村遗址出土三弧刃石铲、石斧、石纺轮、石刀、彩陶盆、羊乳形嚣、流口罐、高领罐、豆等文物,现藏于莒县博物馆。

砭石

砭石,石质,长6.6厘米,直径1厘米。

陶号角

陶号角全长32厘米,呈弯牛角形,号体中空,角尖一端最细,中央为圆形吹孔,角身逐渐粗阔,粗端呈喇叭状,口径8.5厘米。号身外表刻有三组凸旋线,旋线之间为两组斜线。此角乃依照牛角号制作,属新石器时代大汶口文化时期的遗物。是迄今所知年代最早的唇振气鸣乐器。

文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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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朱家村遗址的文化内涵和发掘意义与陵阳河遗址相同,陵阳河、大朱家村遗址同属大汶口文化晚期类型,处在大汶口文化向龙山文化过渡的时期。大朱家村遗址的发掘,同样为大汶口文化的分期、分区和社会性质的研究,对大汶口文化向龙山文化过渡等问题的研究,对研究中国文字的起源等都具有重大意义,也为进一步探索中国私有制的产生、文明的起源、氏族社会向国家转变,提供了重要的资料。

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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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大朱家村遗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3年3月5日,大朱家村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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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大朱家村遗址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店子乡大朱家村西。

大朱家村

交通路线

莒县内乘坐C202路支线/C202路,在小朱家村下车步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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