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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城城址 编辑
共城城址,位于河南省辉县市市区中北部,为战国时期魏国共邑城垣遗存。城池创于战国中晚期,废于五代宋初,延用达千余年,一直为共邑(县)、共城县县治所在地。
共城城址城垣呈矩形,南北长1500米,东西宽1100米,面积46.2多万平方米。城池周长5000多米,面积160多万平方米。现存西城墙北段,北城墙东、中、西三段,东城墙南、中、北三段,以及西、北、南三个城角,现存城墙基宽50~70米,墙高6~10米。出土筒瓦、板瓦、铜镞、铁䦆、陶罐、陶豆、公字布币等战国时期遗物。共城城址为研究战国时期城市布局、功能设施以及先秦时期共地的历史地位、共城与共县及共城县的传承关系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2006年5月25日,共城城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文名:共城城址
地理位置:河南省辉县市
所处时代:周
占地面积:约 1600000 m²
保护级别: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编号:6-0143-1-143
1994年,经调查试掘。
1988年,在城址内发现战国时期铸铁遗址及烘范炉1座。
2021年11月,辉县市文物保护中心对共城城址进行加固保护。
共城城址
辉县在相当一段历史时期被世人称之为“共城”。汉代置县,称“共县”;隋代置“共城县”,唐代设“共州”,两宋改称“共城县”;金明昌三年(1192年)改称“苏门县”,贞祐三年(1215年)升县为州,因百泉卫源庙有神殿“清辉殿”,故以“辉”为名,改称“辉州”。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州立县,改称“辉县”。自此, “共城”被“辉县”之名取代,直至1988年改称 “辉县市”。
保护碑
1976年,共城城址被辉县革命委员会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9月20日,共城城址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共城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5月25日,共城城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地理位置
共城城址位于河南省辉县市市区中北部。
共城城址
交通信息
乘坐辉县市内公共交通辉县5路至文昌广场站,下车步行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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