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氏盐商住宅 编辑

江苏省扬州市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汪氏盐商住宅汪氏盐商住宅

汪氏盐商住宅,又称汪鲁门故居,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南河下170号,占地面积约117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57平方米,是清朝时期的古建筑遗址。

汪氏盐商住宅,始建于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民国八年(1919年),汪鲁门从原主人刘氏手中购得此宅。汪氏盐商住宅坐北朝南,东、西两条轴线,中有火巷相隔,均为硬山顶。东轴线连门房前后五进,硬山顶。西轴线连门房前后六进。汪氏盐商住宅仪门两侧为汉白玉雕石鼓,门上角砖镌刻着琴、棋、书、画图案的浮雕。内部有丰富的砖雕、石雕、木雕、木格窗、雕花栏杆。汪氏盐商住宅是扬州现存规模较大的盐商住宅之一,是研究扬州盐商文化的重要实物依据。

2013年3月5日,汪氏盐商住宅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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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汪氏盐商住宅

地理位置: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南河下170号

所处时代:清朝

占地面积:约 1178 m²

保护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编号:7-0980-3-278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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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氏盐商住宅,始建于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民国八年(1919年),汪鲁门从原主人刘氏手中购得此宅,花费白银6500两;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家道中落,卖给夏寿龄。

抗战胜利后,汪氏盐商住宅被国民党部队接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解放军曾驻扎于汪氏盐商住宅。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汪氏盐商住宅被公管,交由医药公司用作仓库,医药公司退租后长年空关。

2007年,扬州市对汪氏盐商住宅进行了修葺工作。

建筑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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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航拍汪氏盐商住宅

汪氏盐商住宅,占地面积约117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57平方米。住宅坐北朝南,东、西两条轴线,中有火巷相隔,均为硬山顶。

东周线

汪氏盐商住宅有两个大门,东轴线大门为轿门,台阶较高,用于主人上、下轿使用。东轴线连门房前后五进,硬山顶。第一进,轿厅,面阔三间,进深五檩;第二、三进,均为“明三暗四”布局,小套间均在东侧,第二进面阔四间,进深七檩;第三进,面阔四间,进深七檩;第四进,为面南的二楼,楼上下八间一厢两间,面阔四间,进深九檩;第五进,楼上下六间两厢,面阔三间,进深七檩。第四、五进二楼之间有墙一堵,两侧各有长条形的天井,中有门出入,北侧天井内有水井一口。

西轴线

西轴线连门房前后六进,原大门在门房的最东面一间,在路南侧有八字形的照壁。第一进,门房面阔六间,进深七檩;第二进,厅房面阔五间,进深七檩,东、西及南侧大门上有披厢,大门外侧有二道门磨砖门楼;第二、三两进屋面为勾连搭形式,第三进对厅面阔三间,进深三檩;第四进,厅房面阔三间,进深七檩;第五、六进,均为三间两厢,第五进面阔三间,进深七檩;第六进,柴房面阔三间,进深七檩。西轴线每进西侧均有两间附房与主房相接,体量比正房略小,并耳门东、西相通。房屋外墙为青砖错缝砌墙,山墙上有马头墙,屋面为小瓦覆盖,基本保存较为完好。

金库

第四进住宅西侧一间残留的金库是日本人当年占领了之后修建的。金库面积约为20平方米,方方正正。四周墙体分为两层,内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外层墙体是与住宅其他部位一样的砖墙。金库设置了两道铁门,此刻依然可以看到铁门框近30厘米的厚度,外围是上下左右由粗铁制成的栅式门,里面还有铁门一道,而门的四周共有八个洞眼,是当年闩铁杠用的。因其“历史的见证”而被保留了下来。

文物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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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刻

汪氏盐商住宅仪门两侧为汉白玉雕石鼓,门上角砖镌刻着琴、棋、书、画图案的浮雕。内部有丰富的砖雕、石雕、木雕、木格窗、雕花栏杆。

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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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物

汪鲁门汪鲁门

汪鲁门宅原主人为汪泳沂(1859~1940年),字鲁门,安徽歙县人,曾任山阳(淮安)县令、海州(连云港)知州,后又在清江(淮阴)以二品侯补道协办漕运工程。汪鲁门弃官经商,曾任两淮盐业总商,成为扬州最后一批有影响的盐商之一。

文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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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氏盐商住宅是扬州现存规模较大的盐商住宅之一,是研究扬州盐商文化的重要实物依据。

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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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址碑遗址碑

2013年3月5日,汪氏盐商住宅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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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汪氏盐商住宅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南河下170号。

汪氏盐商住宅

交通信息

自驾:自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开车前往汪氏盐商住宅,路程约4.8千米,用时约1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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