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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克溥 编辑
任克溥(1618~1703) ,字海眉,一字东旸,别号逊彭 ,山东聊城人,中国清代官员。
任克溥生于明万历四十六年(戊午,1618)八月二十九日,十六补博士弟子员,乙酉(顺治二年,1645)以易经魁乡荐,顺治四年(1647)举进士。 庚寅(顺治七年,1650)除南阳府推官。丙申(顺治十三年,1656),选第一,授吏科给事中。次年,历左右刑科。上任后,他首先对选举、推荐人晋阶之奏议严加审理,达到名副其实,量才录用。后任通政使、刑部侍郎等职,曾上疏建议裁减督捕。戊戌会试(顺治十五年,1658),充会试同考官。闱事竣,升礼科都给事中。己亥(顺治十六年,1659),以任太常寺少卿提督四驿馆。顺治十八年,父亲去世。服阙,补太常寺少卿
康熙六年(1667),上纳其言,并特谕河工毋得累民。康熙九年(1670)升通政司右通政。康熙十年,转左通政。康熙十一年(1672),升通政使。逾年,升督察院左副都御史。康熙十二年(1673),升刑部右侍郎、左侍郎。 康熙十八年(1679),京察以才力不及拟降调,命再议,改註不谨,遂夺官。康熙三十八年(1699),康熙皇帝南巡,前往接驾,后复原衔。康熙四十二年(1703),南巡还跸东昌,幸其所居园,赐松桂堂榜。以其年将九十,赐刑部尚书衔。逝于清康熙四十二年(癸未,1703)八月十五日,享年八十六岁。
全名:任克溥
字:海眉,东旸
号:逊彭
所处时代:明末清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山东聊城
出生日期:1618年
逝世日期:1703年
本名:任克溥
官职:太常寺少卿、刑部侍郎
顺治时期
顺治四年进士,除授南阳府推官,卓异行取,
十三年,授吏科给事中。疏言:“上励精图治,知亲民之官莫过守令,特择各府繁剧难治者,许三品以上各举一人,破格任用。使保举得当,一人贤则一郡安,人人贤则各省安,太平何难立致。乃为时未久,以贪庸劾罢者已有数人,前此保举不能秉公慎选可知。乞敕部察处。”十四年,转刑科,疏言:“抗粮弊有三:宦户、儒户、衙蠹。宜分三项,各另造册,申报总督、巡抚、巡按,宦欠者题参,衿欠者褫革,役欠者逮治。”复疏论顺天乡试给事中陆贻吉】与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交通行贿鬻举人,下吏部、都察院严鞫,贻吉、振邺、我朴与居间博士蔡元禧,进士项绍芳,行贿举人田耜、邬作霖皆坐斩。命礼部覆试不及程者,褫夺流徙又二十五人,考官庶子曹本荣、中允宋之绳并坐降调。
十五年,充会试同考官,出闱,疏言:“伏读上谕,令各衙门条奏兴利除弊。时近两月,仅见宗人府一疏,各衙门迟疑观望。窃谓其病有二:一则因循既久,发论方新,恐无以赎往日旷官之咎;一则瞻望多端,指陈无隐,恐无以留后来迁就门。臣子报国,止有朴忠,遇事直陈;稍一转念,便持两端,势必摭拾琐屑,剿说雷同,不能慷慨论列,又安望设诚致行?乞严饬不得浮泛塞责,并鉴别当否,示以劝惩。”又疏言:“近以各衙门胥役作奸犯科,诏令诸臣计议指摘。臣以为惩於弊后,不若杜於弊先,如吏部文选司推升原有定序,应先悬榜部门,序列姓名、资俸、荐纪、参罚,使共见共闻;考功司议处条例,亦画一颁发,使不得轻重增减。至各官开缺,以科钞为凭,向以发钞后先转移舞弊。如当逮问,先下刑部,与事止夺官、迳下吏部者迟速有异。应令即日钞发,使不容操纵。”上以所奏切中时弊,下部详议行。转礼科都给事中,疏言:“士为四民首,宜端习尚。请敕学臣,凡有请讬私书,许揭送部科,差满定为上考。并令举优当访学行著闻之士,惩劣则以抗粮为最重。”又疏言:“钱粮逋欠,非尽在民。臣前奏三款,部议分册申报,得旨允行;而造册奏报者,惟山西一省耳。诸省玩泄从事,不肯实心清理,徒以开荒增课,一时博优叙之荣,仍听其逋欠而不之问,请饬部察覈;又绅衿抗粮,定有新条,蠹役尤应加严,并请敕部定例行。”
十七年,迁太常寺少卿。
十八年,遭父丧。
康熙年间
康熙三年,起补原官。
六年,疏言:“朝廷欲薄赋,有司反加赋;朝廷欲省刑,有司反滥刑:皆由督抚不得其人。今方有诏令部院纠察,部院肯纠极贪大恶之督抚一人,天下为督抚者警;督抚肯纠极贪大恶之司道一人,天下为司道者警。督抚、司道廉洁,则有司不苦诛求,轻徭薄赋,政简刑清,自宽然有馀地矣。”
八年,应诏陈民生疾苦,言:“小民莫疾於加派,莫苦於火耗,已敕严禁矣。此外疾苦尚有数端:有司派殷户催粮,粮单中多列逃亡绝户,无可徵粮;且有粮册无名,按时追比,致倾家以偿者。邮传供应,原有钱粮,或侵入私囊,佥民养马应夫或充里长。使客往来,舟车饮食,责令设备。河漕附近,籍民应役,衣敝履决,力尽筋疲,而工食或至中饱。浅夫闸夫,卖富差贫,一名更至数十名,衙役捕系恫哧,民被累无穷。请敕督抚清釐惩禁。”上纳其言,并特谕河工毋得累民。寻迁右、左通政。
十一年,疏言:“嘉鱼知县李世锡告湖广巡抚林天擎索贿,以此知餽遗不绝,苞苴尚行,较世祖朝有司不敢餽遗督抚、不敢轻至省会风气迥殊。督抚初受命,群餽裘马、弓矢,而为督抚者亦饰观瞻、趋奢侈,一时费累万。上官后,为酬报取偿地,遂苛索属吏,贻累於民。请敕督抚赴官之先,屏绝餽送,勿铺张行色,以俭养廉。督抚参罚科条甚密,部院亦当知督抚艰难繁重,依例处分,毋过为吹索,俾得专心吏治民生,无旁顾之忧。”先后诸疏并下部议行。
十二年,擢刑部侍郎。
十八年,京察,以才力不及拟降调,命再议,改注不谨,遂夺官。
三十八年,迎跸临清,复原衔。
四十二年,南巡还跸东昌,幸其所居园,赐松桂堂榜。以克溥年将九十,赐刑部尚书衔。是岁卒,赐祭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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