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言排律 编辑

近体诗排律中的一种

五言排律五言排律

五言排律,是近体诗排律中的一种,它是由五言律诗扩大而成的,一般在十句以上。

五言排律最短要有十句(往往是两句押一韵),可以有六韵十二句,八韵十六句的排律等。唐人的排律多用整数,如十韵、二十韵、三十韵、四十韵、五十韵等。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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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五言排律

:五言律诗

特点:十句以上

类别:近体诗

产生时间:南北朝

成熟时间:唐朝

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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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诗的一种,由于按照一般律诗的格式加以铺排延长而成,故称排律,又叫长律。

排律和一般律诗一样,要严格遵守平仄、对仗、押韵等规则,但它不限于四韵,每首最短五韵十句,多的长达五十韵(一百句)甚至一百韵(二百句)以上。除首尾两联外,中间各联都用对仗;各句间也都要遵守平仄粘对的格式。由于限制过多,容易显得堆砌死板,历来极少名篇。

演变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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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律一般是五言,七言极少。五言排律由汉魏六朝五言古诗演化而来。刘宋时谢灵运的《湖中瞻眺》、梁代庚信的《奉和山池》,已具排律雏形,但体制较短,限于五韵十韵。杜甫以后,方告成熟,体制渐长,声律愈工,中唐白居易的《代书诗寄微之》竟长达一百韵。韩愈、孟郊等更用联句形式演为长篇(如《城南联句》),形式更加工巧,内容却日见贫乏。

排律之中,还有一种试帖诗,大都为五言六韵或八韵,以古人诗句或成语为题,冠以“赋得”二字(所以也叫“赋得体”),并限定韵脚,为科举考试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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