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翎 编辑

中国红楼梦学会秘书长

蓝翎蓝翎

蓝翎(1931年7月3日—2005年 2月 8日),原名杨建中,男,出生于山东省单县扬集。党的新闻、文艺宣传战线的战士,著名红学家、文艺评论家、人民日报原文艺部主任。

1949年6月考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领导的干部学校华东大学社会科学院三部,后学校与山东大学合并,就读于山东大学中文系,1953年毕业,1954年开始发表作品,198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著名红学家。

历任《人民日报》文艺编辑部编辑、河南省文联编辑、郑州大学副教授、《人民日报》文艺部主任和报社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中国作协理事、中国红楼梦学会秘书长。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党的新闻、文艺宣传战线的战士,著名红学家、文艺评论家、人民日报原文艺部主任、离休干部杨建中(蓝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5年2月8日在北京逝世,享年74岁。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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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蓝翎

国籍:中国

籍贯:山东单县

出生日期:1931年7月3日

逝世日期:2005年2月8日

毕业院校:山东大学

职业:红学家

出生地:山东单县扬集

代表作品:《红楼梦评论集》(合作)

性别:男

人物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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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被分配到北京师范大学工农速成中学任教。

1954年10月间,红楼梦问题的讨论上升为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阶级斗争。蓝翎与同学李希凡,及两人合写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它》《评〈红楼梦研究〉》,顿时轰动文坛。蓝翎随后调入《人民日报》社文艺部工作。

1957年,被定为右派分子,次年下放唐山柏各庄农场劳动改造。

1961年4月,蓝翎被召回报社,随即被分配到河南商业部门工作。

1980年5月,平反两年后,蓝翎重新回到《人民日报》,先后任文艺部编辑、评论组组长、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主任及报社第二届纪委副书记。

1986年,被评为高级编辑。

1991年8月,离职休养。

1992年10月,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

1955年,参加中国作家协会。

1984年第四次全国文艺代表大会当选中国作家协会理事,是中国作家协会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出版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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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评论集

作者名称 蓝翎

龙卷风

作者名称 蓝翎

作品时间1995-3-1

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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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翎是个地道的农家子弟。他1931年出生于山东单县杨集的一个农民家庭,从小就跟着父辈在地里爬,土里滚。那个地方解放得早,他17岁那年,中共山东分局领导的一所训练班式的干部学校在本地招生,他幸运被录取。从此,蓝翎走出了度过童年时期的农村。

后来这所干部学校并入山东大学,他转入了山东大学中文系,1953年毕业。当年就被分配到北京师范大学工农速成中学任教。

就在这时候,好运突然降临到了这个年轻人头上。原来,他和山东大学的同学李希凡两人合写了两篇文章《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它》和《评〈红楼梦研究〉》,对红学家俞平伯的《红楼梦简论》提出了不同意见,文章几经周折,后来在他们母校老师的支持下,在校刊《文史哲》上发表了。本来,这是关于红楼梦研究不同意见的一般讨论。不料,这件事竟传到了当时正热衷于抓意识形态斗争的毛泽东那里。1954年10月16日,毛泽东写了一封《关于红楼梦研究的信》,发给中共中央政治局的成员和其他同志,尖锐地把这件事上升为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阶级斗争。信中说:“这是三十多年以来向所谓红楼梦研究权威作家的错误观点的第一次认真的开火,作者是两个青年团员。”

由于毛泽东的干预,红楼梦问题的讨论顿时成了一件轰动文坛的大事。在《红楼梦》讨论后不久,紧接着又展开了对胡适思想的大规模批判。阶级斗争这根弦拉得越来越紧了。

《红楼梦》讨论使才23岁的“小人物”蓝翎一举成名。一向爱才的《人民日报》总编辑邓拓经过多方设法,把蓝翎调到了《人民日报》社,分配在文艺部当编辑。蓝翎的命运走上了一条全新的道路。

有一段时间,部领导要蓝翎负责杂文专栏的编辑工作。搞杂文,在那个年代是既有战斗性又有很大政治风险的。但蓝翎在这方面毫无提防,毫无顾虑地积极工作起来,组织文坛上的知名人士写稿。这些杂文大受读者的欢迎,也给蓝翎很大启发。于是他一面继续组织作者撰写杂文,同时自己也动手写了起来。他万万没有料到,不久,就是由于一篇自己写的没有发表的杂文招来了大祸。

1957年上半年,被称为“知识分子的早春天气”,突然变成了朔风怒号的寒冬。整风运动转变为一场无情的反右派斗争。《人民日报》社也不例外,编辑部各部门纷纷起而抓右派,大字报贴满了楼道两侧。但斗争发展不平衡,有的部门的领导人斗争性强,揪出的右派就多。比如记者部,挖出的右派最多,属全社之冠。而文艺部主任林淡秋,为人厚道,对部下从来和颜悦色,不整人,部里只勉强揪出一个右派漫画家沈同衡。可是,某些反右积极分子于心不甘,他们在底下说,别的部门右派揪出了七八个,五六个,为何文艺部只有一个?显然部领导人有右倾思想。

事有凑巧,国庆节前,编辑部收到了《北京文艺》杂志社的一封检举信,检举者本人已被打成右派。他在信上说,《人民日报》蓝翎曾经给他们写过一篇杂文《面对着血迹的沉思》,他们未采用,退还给了作者,“这篇杂文恐怕有问题”。反右积极分子拿到这封检举信如获至宝,他们既不去向蓝翎核对事实,也不问原稿上究竟写了些什么,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在内部刊物《编辑部生活》上刊登了检举信。紧接着,就在编辑部大楼里贴出了大批大字报,责令“蓝翎必须低头认罪”。

蓝翎的这篇杂文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1956年10月10日的《辽宁日报》上刊出了一篇《小兰之死》的报道,揭露了辽宁绢纺厂严重的官僚主义,把一个19岁的女工迫害致死的事件。《人民日报》转载了这篇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作家菡子写了篇《为小兰呼冤》的杂文,由蓝翎编发,在《人民日报》副刊刊出,也博得了好评。蓝翎觉得菡子的文章意犹未尽,他就又写了一篇,在本报不便发表,刚碰上《北京文艺》来约稿,就给了他们。这篇杂文的意思是,官僚主义不仅是一般的作风问题,在一定条件下,它还会酿成流血惨剧的。尽管蓝翎的文章并无错误,可是某些人却把文章掐头去尾,硬是定性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大毒草,再加上他写的其他几篇杂文,一概如法炮制。几年前曾经受到毛泽东表扬的“小人物”,年仅26岁的蓝翎,终于被定为右派分子。

1958年初冬的一天,蓝翎等几个人一起下放唐山柏各庄农场劳动改造。

1961年4月,先后被召回报社。蓝翎还戴着右派帽子,真有无颜见江东父老之苦。都被重新分配工作,他被分配到河南商业部门,改了行,从此一别就是十余年。

真是二十年河东,二十年河西。1976年,多灾多难的祖国终于结束了厄运,走上了健康发展的正途。1978年,党中央宣布给错划的右派分子改正,人民日报社29个右派全部回归人民队伍,蓝翎当然也不例外。整整二十年苦涩的右派生活至此结束。对于那篇曾经给他带来灭顶之灾的倒霉的杂文,在改正结论里是这样写的:“他是根据《人民日报》发表的‘小兰之死’等材料写成的,是针对当时辽宁绢纺厂兰培初被逼自杀等具体事件而发的议论,并没有把有官僚主义错误的干部和整个党等同起来,也没有把此事与社会主义制度联系起来,文章的中心思想是要严惩杀人者。”实事求是来得多么不容易啊!如今,蓝翎已走到另一个世界去了。

著作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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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翎对古典文学悉心研究,卓尔有成。但为广大读者所认同的还是他的杂文。著有评论集《红楼梦评论集》(与李希凡合作),杂文集《了了录》,回忆录《龙卷风》。文学评论集《断续集》《金台集》《风中观草》。杂文集《了了集》《静观默想》,论文集《红楼梦简论》(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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