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阮传说 编辑

流传于天台县及周边县市的民间文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刘阮传说刘阮传说

刘阮传说,流传于浙江省天台县及嵊州、新昌、宁海等周边县市的民间文学,国家级非物质遗产之一。

刘阮传说是中国汉族地区的神话传说,它讲述了东汉年间,剡溪的刘晨、阮肇入天台山采药遇仙,并结为伉俪的故事。长期以来,“刘阮传说”就在民间口耳相传,后经文人的记叙而流传更广。唐代以后,出现了民间口耳相传与文人采写创作相互并存、相互推动的态势,传说中浪漫的人仙爱情以及对美好仙界的向往,在各种文学体裁中屡屡出现,“刘阮传说”也成了被中国古代文学引用最多的经典传说之一。“刘阮传说”除了民间口头相传,还衍生到民间戏剧、曲艺、工艺、美术等,有着广泛的影响。

2014年11月11日,刘阮传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Ⅰ-129。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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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刘阮传说

批准时间:2014年11月11日

非遗级别:国家级

遗产类型:民间文学

申报地区:浙江省天台县

遗产编号:Ⅰ-129

历史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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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阮传说发生在东汉永平五年(62年)。 刘阮传说源头都出自六朝时的志怪小说,如晋·干宝《搜神记》、陶渊明的《搜神后记》,南朝宋·刘义庆的《幽明录》,梁·吴均的《读齐谐记》等都有描述。

唐代以后,“刘阮传说”脍炙人口、流传甚广。

宋元祜二年(1087年),一位带福建口音的文人被任天台知县,他叫郑至道。这位痴迷于刘阮传说的七品县官在处理完公事后,便换上便服走出衙门,去乡间打听刘阮传说到底发生在何地。终于有一天在护国寺寺僧的指引下,他来到了桃源。他号召百姓沿溪开道,植桃筑亭,在桃花盛开之季,领着一帮文人徜徉于此,以传说命名峰潭泉石,吟诗作画。刘阮传说因为桃源具体实景的依托,而流传更为广泛。

元代,“桃源春晓”列为天台山八大景之一。神山秀水与优美传说互为映衬,山水因传说而富有内涵,传说因山水而得以延伸。

明万历年间,地理学家王士性在桃源为自己搭建了一间草庐,名曰“俪仙馆”,他选择了这一方式表达了对刘阮传说的钟情,该地成了百姓祭拜刘阮和二仙的庙宇。

音乐剧《天台遇仙》

文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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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内容

据说:刘晨、阮肇入天台采药,山高路远,一时难以回家。就这样风餐露宿地度过了13天,饿了,就摘山上的桃子吃;渴了,就喝山泉水。下山时途经一大溪,看见溪边有二绝色姑娘,见刘阮二人拿着喝山泉水的杯子,便笑着跟他们打招呼,竟然直唤刘晨、阮肇二人姓名。刘、阮两人大吃一惊,从来都没见过的二位姑娘怎么能叫出他俩名字,好像以前认识的一样,竟还问他俩:“来何晚也?”后因两姑娘的盛情邀请,刘、阮两人就随她们回家。到了姑娘家后,刘、阮两人发现她们家南、东二壁各有绛罗帐,帐角悬铃,上有金银交错,并各有数名侍婢服侍,还拿出胡麻饭、山羊脯、牛肉等美食款待他俩。显而易见是富庶人家,吃完美食,再饮美酒。更有侍女手拿桃子,笑曰:“贺汝婿来!酒酣作乐”。就这样,刘、阮二人过了10天神仙般的日子后,提出辞呈想回家了。结果还是被苦留半年。半年后,春暖花开,百鸟啼鸣,思乡情绪更浓。女主人也善解人意,指点归途,送他们回家。回家后竟发现物是人非,乡邑零落,子孙已过七代。后来重入天台山访女,结果踪迹渺然,遂留下千年的惆怅,化作惆怅溪水涓涓流淌。

历史遗迹

刘阮传说相传发生在在新昌(古称剡中)的刘门山,不少学者对此曾细加考证,予以确认。

溯“惆怅溪”而上,经桃墅坞,过“迎仙桥”,沿古驿道而至刘门坞。坞在浓荫掩映中,坞前有阮公坛、迎仙阁(今废),沿刘、阮之采药径盘曲而上即至刘门山,有后人纪念刘阮遇仙女之“刘阮庙”(即《嘉泰会稽志》所记之“刘阮祠”),经千年的屡毁屡建,仍存。由刘阮庙斜穿山腹至香岭,攀缘而上即至仙人洞(即刘阮与仙女所居处),旁有仙女弈棋石等,均为刘、阮和仙女之遗迹。

采药径采药径

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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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时起,“刘阮传说”就在天台民间口耳相传,后经文人的记叙而流传更广。除了民间口头相传,还衍生到民间戏剧、曲艺、工艺、美术等。

传承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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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价值

“刘阮传说”是古人留给今人的精神财富,它显示了台州人的文化情怀和地区风俗,也成为人们了解台州和天台山的一个窗口。

传承人物

张德兴,男,出生于1948年7月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刘阮传说”第三批省级传承人,传承人编号:03-Ⅰ-332。

保护措施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天台当地文化干部就深入到乡村采风,整理“刘阮传说”,并结集出版。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民间故事集《天台遇仙记》;与此同时,天台有三位业余编剧先后编写了三出有关刘阮遇仙的剧本《二度桃源》《刘阮上天台》《桃源梦》。1985年,天台县越剧团《桃源梦》公演了,并参加了市戏剧节的演出。

20世纪90年代,天台城里出现了雕塑“桃源双女”;不久有一位业余作家,创作了一部长篇小说《桃源梦》;天台文化馆一位搞舞蹈的姑娘编出了群舞《桃源春晓》;尔后,又有了桃源路、桃源桥、桃源花苑、桃源社区、桃源度假村……人们将对这一传说的美好情结,尽情地付诸在生活中。

歌舞剧《天台遇仙》歌舞剧《天台遇仙》

2016年7月26日,为了促进非遗保护,繁荣文艺创作,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利用独特的文化资源,打造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地域文化品牌,让“刘阮传说”融入更广阔的传播空间。天台县人民政府与浙江歌舞剧院联手打造歌舞剧《天台遇仙》,以歌舞剧的形式,演绎刘晨、阮肇与仙女的感天动地爱情故事。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台州市天台山文化研究会获得“刘阮传说”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刘阮传说项目保护单位台州市天台山文化研究会评估合格。

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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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记载

“刘阮传说”被写进了唐代不少诗人的作品之中,特别是晚唐诗人曹唐更把其作为自己游仙诗的主要创作素材,例如“玉沙瑶草连溪碧,流水桃花满涧香”“惆怅溪头从此别,碧山明月照苍苔”等。后世文人还把这段“仙凡艳遇”托诸管弦,赞颂幸福美满的爱情生活。晋代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唐代牟融的《桃源仙境》和曹唐的《拟刘阮洞中遇仙子》、宋代欧阳修的《阮郎归》等等,都是对“刘阮传说”不断的、更深层次的人文补充。

从南北朝的志怪小说开始,一直到王实甫的《西厢记》、曹雪芹的《红楼梦》、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都有“刘阮遇仙”的影子。刘阮传说成为中国古代文学被引用最多的典故之一。

重要演出

2017年1月10日,由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和天台县人民政府共同投资打造的音乐剧《天台遇仙》在杭州首度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