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祐 编辑

东汉官员、名士

刘祐(?—169年),字伯祖,中山郡安国县(今河北安国市)人。东汉时期大臣。举孝廉出身,补任尚书郎,对天子奏议,应对敏捷, 被同事们所赞赏,任扬州刺史。敢于揭发贵族的罪行,平反冤假错案,历任河东太守、尚书令、河南尹、司隶校尉、大宗正、大司农。汉灵帝建宁元年,拜中散大夫,支持陈蕃辅政,拜河南尹。陈蕃失势之后,罢官回乡。建宁二年(169年)在家中去世。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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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刘祐

字:伯祖

所处时代:东汉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中山安国

逝世日期:169年

主要成就:打击犯法权贵,支持陈蕃辅政

官职:尚书令,河南尹,司隶校尉,扬州刺史 等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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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经历

刘祐,字伯祖,中山郡安国县人。安国县后来别属博陵。刘祐被举为孝廉,补尚书侍郎。他熟悉史事,文书尤为所善长,平常对天子奏议,应对敏捷,被同事们所赞赏。出任城令,兖州举荐他为优异的人才,升任扬州刺史。

朝廷任职

会稽太守梁旻是大将军梁冀的从弟,刘祐揭发他的罪行,梁旻因此被征召。又升刘祐为河东太守。

延熹四年(161),任尚书令,外任为河南尹,调司隶校尉。刘祐威行朝廷。任宗正,三调大司农。

朝廷下诏授中散大夫,于是杜门绝迹人事。三公出缺,天子都属意刘祐,因被人诽谤,没有任命。延笃写信给刘祐说“:从前太伯三让,百姓怀念他,延陵季子揖让,华夏称述他的高尚的风格。您有蘧伯玉‘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的德行,体认宁武子‘邦无道则愚’的精神,微妙玄通,深不可识,道冲而用之或不盈,三光不足为明,哪有闲暇把天下看作一回事呢。纯笃自强,难能可贵啊。”

党人罢黜

建宁元年(168),汉灵帝初年,陈蕃辅政,任命刘祐为河南尹。陈蕃失败之后,刘祐被罢黜回乡,死在家里。

建宁二年(169),大肆杀害党人,刘祐幸而没有遭到祸害。

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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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模范:刘祐所属县令长大多是宦官子弟,危害百姓。刘祐到任,把那些权势强暴之徒,该撤职的撤职,该判刑的判刑,平反冤假错案,政治为河东、河内、河南“三河”的模范。

历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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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闲练故事,文札强辨,每有奏议,应对无滞。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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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镇权贵

刘祐上任司隶校尉,权势富贵子弟听说他的威名,从州郡罢退回京师的,一到边境,这些人就改换服装,把财宝隐藏起来。

得罪权贵

中常侍苏康、管霸在朝廷内掌权,占天下良田美业,山林湖泽,百姓穷困,州郡不敢吭声。刘祐发文到他们所占的地区,依法按类没收。汉桓帝大怒,判刘祐送左校劳改。后来赦罪出来,再历三卿,往往托病辞却,请求归田里。

史料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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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 卷六十七 党锢列传第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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