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彦昭 编辑

晚唐宰相

崔彦昭崔彦昭

崔彦昭(?—878年),字思文,清河郡东武城(今河北省故城县)人。唐朝后期宰相,崔岂之子。

出身清河崔氏小房。精通儒术。大中三年(849年),考中进士,进入藩镇幕府,精于吏治,颇有政绩。

唐咸通三年(862年),授户部员员外郎,累迁官兵部郎中、知制诰,拜中书舍人。八年(867年),授户部侍郎、判度支。十年(869年),出任河阳节度使,迁河东节度使,镇抚沙陀部落,讨伐振武节度使李国昌

唐僖宗继位,授户部侍郎、诸道盐铁转运使。转兵部侍郎,进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支持杨收、萧仿改革弊政,迁门下侍郎兼刑部尚书,累迁右仆射、太清宫使、弘文馆大学士,与郑畋、李蔚同知政事,转左仆射、特进、司空公。

唐乾符五年(878年),出任太子太傅、分司东都。卒于任上。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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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崔彦昭

字:字思文

所处时代:唐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清河郡东武城(今河北故城)

逝世日期:878年

主要成就:晚唐宰相

籍贯:清河郡东武城(今河北故城)

家世:清河崔氏小房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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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彦昭,字思文,清河郡东武城(今河北省故城县)人。唐大中三年(849年),进士擢第,释褐诸侯府。咸通初,累迁官兵部员外郎,转郎中、知制诰,拜中书舍人,再迁户部侍郎,判本司事。

彦昭长于经济,儒学优深,精于吏事。前治数郡,所莅有声,动多遗爱。十年,检校礼部尚书、孟州刺史、河阳怀节度使,进阶金紫。十二年正月,加检校刑部尚书、太原尹、北都留守、河东节度管内观察等使。

时徐泗用兵之后,北戎多次寇边,沙阤诸部动干纪律。彦昭柔以恩惠,来以兵威,三年之间,北门大治,军民歌之。考满受代,耆老数千诣阙乞留。诏报曰:“彦昭早著令名,累更剧任。入司邦计,开张用经纬之文;出统藩维,抚驭得韬钤之术。自临并部,隐若长城。但先和众安人,不欲恃险与马。遂致三军百姓,沥恳同词,备述政能,唯恐罢去。顾兹重镇,方委长材。既获便安,未议移替,想当知悉。”

唐僖宗即位,就加检校吏部尚书。时赵隐、高璩知政事,与彦昭同年进士,荐彦昭长于治财赋。十五年三月,召为吏部侍郎,充诸道盐铁转运使。乾符初,以本官同平章事、判度支。

先是,杨收、路岩、韦保衡皆以朋党好赂得罪。萧亻放秉政,颇革前弊。而彦昭辅政数月,百职斯举,察而不烦,士君子称之。二年,因其转官,僖宗诫曰:彦昭历试有劳,佥谐无愧。涉于六月,秉是一心。修乃文可以兴文教,励乃武可以成武功。重整前规,两司大计,清能壁立,政乃风行。奸欺屏绝于多歧,请托销摧于正议。不烦内库,有助涓毫;不假外藩,有进丝发。军食所入,余剩于明年;郊庙所供,克办于今岁。颇符神化,真谓庙谋。不有良臣,安能富国?宜酬勋于黄阁,俾正位于紫垣。敬服诫词,永坚茂业,鸣呼!秉钧之道,何所难哉;覆军之涂,近已多矣!与其树党,不若修身;与其收恩,不如秉直。买暂胜者;贻其永败,沽小智者,囊其大愚。不贵及人,唯争自我;初诚润屋,寻以危家。金玉满堂,莫之能守,纵经营而得位,用枉挠而当辜。唯尔选自朕心,采于人望。宣诏既毕,闲门未知,来遂奔车,退无私谢。独推元老,曾请急征;以守道而自臻,实荣亲之最重。尔其坚持正直,允执规程。但畏幽阴,必归公当。甘言可惮,叙往可嗤。奖善须明,惩奸须锐。利于人者,虽难必举;利于己者,虽易勿为。频念孤寒,每思耕织,常自勤于数事,便有望于中兴。彰朕知臣,在卿匡国,必使恩从下布,法自上行。但立直标,终无曲影。苟致我于尧、舜,亦比尔于皋、夔。可中书侍郎,依前判度支事。累迁门下侍郎兼刑部尚书,充太清宫使、弘文馆大学士,与郑畋、李蔚同知政事,三加兼官,皆领度支如故。进阶特进,累兼尚书右仆射。罢相,历方镇,以太子太保、分司卒。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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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彦昭事母至孝,虽位居宰辅,退朝侍膳,与家人杂处,承奉左右,未尝高言。岁时庆贺,公卿拜席,时人荣之。

亲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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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彦昭出身清河崔氏小房。清河小房崔氏为唐代清河崔氏定著六房之一,北魏以来极尽煊赫。清河崔氏作为中原门阀士族“五姓七族”之一,魏晋以来家世非常显赫,到了唐代引起统治者的担忧,唐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下禁婚诏,禁止“七姓十家”互相通婚,崔宗伯二子(清河大房全部、清河小房全部)以及崔元孙二子(清河青州房部分)后裔被列入禁婚家范畴。实际上,禁婚诏的执行也是大打折扣的。《旧五代史·李专美传》记载:“专美之远祖本出姑臧大房,与清河小房崔氏、北祖第二房卢氏、昭国郑氏为四望族,皆不以才行相尚,不以轩冕为贵,虽布衣徒步,视公卿蔑如也。”他们仍然不顾禁令,互相通婚,保持了家族在北朝、隋唐至五代时期的显赫地位。

祖父:崔秩。

父亲:崔岂。

儿子:崔保谦;

儿子:崔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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