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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事参军 编辑
录事参军,古代官职名称。唐代地方监察制度,包括巡察使的监督和录事参军的监督两部分。
中文名:录事参军
性质:古代官职
代表人物:练何
始建时间 :唐代
练何,河内人,本东姓,贞观中为总管府录事参军,从李勣伐高句丽,献火功策辽东城遂破之,上以“精练军戎”之故,赐姓练,封岐山侯。(摘自957印景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二六三957一449页钦定四库全书万姓统谱卷一百二)
东不訾公九十六代嗣裔,东何,出于隋朝,居河内,赏以智名,当唐贞观时为总管府录事参军,从李勣伐高句丽,上以练军有功,赐姓练。(摘自外纪东氏直系图)。
练何,字子俊,本姓东,是舜友东不訾公九十六代嗣裔,本贯怀州河内县(今沁阳)县,以河内为郡。公智勇超常,於唐贞观时为总管府录事参军,贞观十八年(公元644年)十一月,从李勣伐高句丽,贞观十九年(公元645年)五月甲申日,献火政策辽东城,有功回朝,於贞观十九(645)年十月,在临渝关的汉武台刻石记功会上,唐太宗以“精练军戎”之誉,赐姓练,封岐山侯,封三世恩荣世袭骑尉将军。钦差大臣兵御尚书大总管帅李勣赞曰拜题:“舜友贤裔,岐山侯第,贞观恩及, 赐姓启宇,诗书冠冕,诒谋济美。”妣赵氏,封一品夫人,与夫合葬於怀州河内县紫金坛。生二子:练舜麒、练舜麟。
唐代总管府录事参军练何
唐代监察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唐代中央监察制度,包括御史台、谏官和封驳官三个部分。唐代地方监察制度,包括巡察使的监督和录事参军的监督两部分。录事参军,官名。晋置,亦称录事参军事。为王、公、大将军的属员,掌总录众曹文簿,举弹善恶。以后刺史如掌军开府,亦置此官。北魏至唐,各州亦均置录事参军。隋、唐各州、各卫府、东宫各率府,唐各都督府、都护府、羽林、龙武、神武各军府及王国,都有录事参军。京府的录事参军则改称司录参军。宋亦在京府为置司录参军,各州置录事参军。元废。此官名,《隋书》、两《唐书》于“参军”下有“事”字,《通典》、《通考》无“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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