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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宪 编辑
王宪(1464年~1537年),字维纲,山东东平人。
明朝弘治三年(1490年),王宪考中进士,官至兵部尚书,追赠少保,谥号康毅。
全名:王宪
字:维纲
号:荆山
谥号:康毅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山东东平
出生日期:1464年
逝世日期:1537年
主要成就:安定边疆
主要作品:《督府奏议》
最高官职:兵部尚书
弘治三年(1490)进士。历任阜平、滑县知县。召拜监察御史,巡按苏州、松江。
正德初年,擢大理寺丞。升任右佥都御史。清理甘肃屯田。进右副都御史、辽东巡抚。丁外艰,起复,历任郧阳巡抚、大同巡抚。以应州御敌之功,荫锦衣卫,世袭百户。升任户部右侍郎、陕西巡抚。入为兵部右侍郎。京城附近有人作乱,王宪和太监张忠、都督朱泰抓捕他们,以功荫锦衣卫。明武宗南征,命率户部、兵部、工部郎官各一人督理军储。明武宗回京,以中旨代替王琼,出任兵部尚书。
明世宗即位,被给事中史道弹劾,罢官。
嘉靖四年(1525),廷推邓璋及王宪为三边总制,言官认为不可,但明世宗还是启用了王宪,下诏以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总制三边。部将王宰、史经击败吉囊入侵,明世宗玺书褒奖。吉囊率数万骑兵渡河从石臼墩深入,王宪率总兵官郑卿、杭雄、赵瑛等分据要害进攻,都指挥卜云断其归路。敌军至青羊岭,大败而去。五日四捷,斩首三百余级,获马驼器仗无数。明世宗大喜,加王宪太子太保,荫一子,王宪共获得三次荫锦衣卫世袭百户。中官织花绒于陕西,王宪请求废止。九庙成,王宪请求释放“大礼议”的罪臣,颇为士大夫所称道。张璁、桂萼想要起用王琼为总制,于是改任王宪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后诏入任左都御史。朔州告急,廷推王宪总督宣府、大同。王宪不肯出发,说:“我刚入中台,何见驱亟也。”给事中夏言、赵廷瑞弹劾王宪托疾避难,再次罢官回乡。
嘉靖十年(1531),明世宗追念王宪,召为兵部尚书。小王子入侵,王宪上陈平戎及诸边防御事宜。又请立京营分伍操练法,诸将不得藉内府供事,规避营操。得到明世宗的采纳。按照旧制,军功论叙,有生擒、斩首、当先、殿后、奇功、头功诸等,其后胡乱冒充日益增多。王宪确定军功袭替的规则,自永乐至正德,酌其轻重大小之差,分别剖析。明世宗下诏写入《大明会典》,成为定式。不久,兼督团营。西番诸国前来朝贡,称王号者百余人。王宪与礼臣夏进言请如成化、弘治年间的惯例,答敕止国王一人,限制贡期、人数。得到采纳。
大同兵变,王宪起初进言首乱当诛,其余宜遣散。而大学士张孚敬与总督刘源清力主用兵,王宪不敢坚持意见。刘源清攻城不能下,又遇上鞑靼入侵,请求别遣大臣抵御鞑靼,自己可以专心攻城。王宪支持他的上奏,很多论者纷纷赞赏王宪。明世宗明白大同是重镇,不宜破坏,于是搁置了该事,叛乱平定。刘源清得罪罢官。
七十岁时,王宪致仕。
七十三岁时,去世,赠少保,谥康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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