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亮 编辑

明朝礼部尚书

崔亮(?~1370),字宗明,藁城(今属河北石家庄藁城区)人,官至奉议大夫、礼部尚书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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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宗明

所处时代:元末明初

出生地:藁城(今属河北石家庄藁城区)

逝世日期:1370年

主要成就:制定明朝的祭祀礼仪

最高官职:礼部尚书

本名:崔亮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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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降明朝

崔亮本是元朝浙江行省的小吏。明朝军队到达旧馆,崔亮投降,授予中书省礼曹主事。历任济南知府,因母亲去世而归乡。

任尚

洪武元年(1368)冬,礼部尚书钱用壬请求退休,起用崔亮取代他。最初,崔亮在礼曹任职时,即位、大祀等礼仪的制定都由他筹划,丞相李善长将他举荐给朝廷,因此知名。到他担任礼部尚书后,钱用壬制订实行的一切礼制,崔亮都援引了典故,以制定其议。崔亮考证详细准确,超过了钱用壬。

制定祭礼

洪武二年(1369),商议命名明仁祖(朱元璋的父亲)的陵墓为英陵,又请求行祭告礼。太常博士孙吾与认为汉朝、唐朝没有执行此礼,而加以驳斥。崔亮说:“汉光武帝加封先人的陵墓名为昌陵,宋太祖也加封高祖父的陵墓为陵钦,曾祖父的陵墓为康陵,祖父的陵墓为定陵,父亲的陵墓为安陵,创业君主都尊崇他们的祖先,也尊崇他们的陵墓。既然尊崇他们的陵墓,则自然应该祭告。礼是因为人情而来的。”朝廷议论崔亮是对的。不久,崔亮说:“《礼运》上说:‘礼行于郊,则百神受职。’现应增设天下神祗坛于圜丘之东,方泽之西。”又说:“《郊特牲》上说‘器用陶匏’,《周礼疏》上说‘外祀用瓦’,现在祭祀的用瓷,与古代的说法相符。而槃盂的使用,与古代不同,应更换为瓷器,唯独笾使用竹器。”又请求大祀前七日,陪祭官都到中书受誓戒,戒辞依照唐代礼节。又依据《周礼》制定了五祀及四时荐新、裸礼、圭瓒、郁鬯之制,并说旗纛每月朔望致祭,繁琐而轻漫,应只于当祭之月举行。都批准执行。明太祖曾对崔亮说“:先贤有这种说法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现祭祀把牲畜放在神坛附近,心里不安。”崔亮于是考据省牲之礼,远离神坛二百步。明太祖大喜。

明太祖忧虑郊社诸祭,祭坛没有屋檐遮盖,有时突然下雨会淋湿衣服。崔亮引用北宋祥符九年(1016)南郊遇雨,在太尉厅望祭,元朝《经世大典》上说坛垣内外兴建房屋用以避风雨的典故,上奏。于是诏令兴建大殿于坛南,遇雨则望祭。而灵星诸祠也因崔亮所说而兴建了坛屋。当时明仁祖已配祭南北郊,而郊祀礼兴起在后,又到太庙恭谢。崔亮说应予取消,惟先祭三日,到太庙以配享告。诏令认可。明太祖认为太阳中有黑子,怀疑是祭天不顺所导致的,想增郊坛从祀之神。崔亮上奏汉朝、唐朝祀仪繁琐、轻漫,不宜效法,于是停止。

明太祖有一天问崔亮说:“我郊祀天地,拜位在正中,而百官朝参则班列东西,这是为什么?”崔亮回答说:“天子祭天,升自午陛,面向北,是答阳之义。祭社,升自子陛,面向南,是答阴之义。如群臣朝参,就应当回避君上之尊,故升降皆由卯陛,朝班分列东西,以避开驰道,这意义就不同了。”崔亮仓促回答,也引经据典,不厌其烦。

自郊庙祭祀外,朝贺山呼、百司笺奏、上下冠服、殿上坐墩诸仪及大射军礼,皆崔亮所制定。唯独大祀皇帝亲自省牲,中祀、小祀之牲当遣官代,皇上命令亲祭者皆亲省。又请求依照唐制,命令郡国奏祥瑞。明太祖认为差异关系甚大,命令有关部门用驿站传闻,与崔亮共同商议。

洪武三年(1370)九月,卒于任上。

史料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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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一百三十六 列传第二十四》

《国朝献徵录·卷之三十三·奉议大夫礼部尚书藁城崔公亮传(雷礼)》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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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明初之议礼也,宋濂方家居,诸仪率多陶安裁定。大祀礼专用安议,其余参汇诸说,从其所长:祫禘(禘祫)用詹同,时享用朱升,释奠、耕耤用钱用壬,五祀用崔亮,朝会用刘基,祝祭用魏观,军礼用陶凯。皆能援据经义,酌古准今,郁然成一代休明之治。虽折中断制,裁自上心,诸臣之功亦曷可少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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