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田 编辑

清朝时代状元

姚文田姚文田

姚文田(1758年—1827年),字秋农, 号梅漪。归安(浙江兴)人。清代状元。姚文田清朝嘉庆四年(1799年)己未科进士第一名,世称文状元。翰苑名贤,文坛巨匠。是清代一代蜚声朝野的著名学士,他于嘉庆年间高中状元,官至礼部尚书。这位德高望重老先生治学严谨,为官耿直,一身正气。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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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姚文田

别名:姚秋农

出生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县

主要成就:翰苑名贤,,文坮巨匠,,官声极品

主要成就:著《说文声系》《古音谐》《易言》等书

国籍:清朝

民族:汉族

毕业院校:乾隆恩科状元,,嘉庆4生文状元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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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田(1758—1827)字秋农, 号梅漪。归安(今浙江省湖州市)人 。

姚文田像姚文田像

少时家贫,父客游他方,母沈氏亲自授经籍。有时生不起火,揭不开锅,人们劝她卖掉旧屋地,沈氏说:“等我儿子作官时,留此地盖一品坊哪!”

乾隆59(1794)年,皇帝出巡天津。姚文田以举人应召试,获得第一名,授职内阁中书,充任军机章京。而后,其真正成了天下第一。

嘉庆4年(1799),姚文田考取状元,授翰林院修撰。

嘉庆5(1800)年,出任广东乡试正考官。

嘉庆6年(1801)出任福建乡试正考官。后任广东学政。

嘉庆11年(1806),充任日讲起居注官。

嘉庆12年(1807),出任山东乡试正考官。 不久,姚文田因父丧丁忧归故里。

嘉庆15年(1810),三年丧服孝满,姚文田迁任詹事府右春坊左中允、充任日讲起居注官。出任河南学政。

嘉庆16年(1811),迁翰林院侍讲,转侍读。

嘉庆17年(1812),擢詹事府右庶子。

嘉庆18年(1813),姚文田升任国子监祭酒,入值南书房。

嘉庆年间多受“林清之变”影响,皇帝下召书求众官进言。姚文田指出当时百姓负担沉重,南方赋税重,北方徭役多。解决的办法是重在任人,管理好地方。此议得到嘉庆帝赞赏而被升为詹事,姚文田充文渊阁值阁事。

合并图册合并图册

嘉庆19年(1814),姚文田又上疏勿施酷刑,爱民养民方能长治久安。嘉庆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立刻下诏书加紧发展农业、桑业、减缓苛政、减轻刑狱。姚文田任兵部右侍郎,转任户部右侍郎,后升任内阁学士兼任礼部侍郎。

嘉庆22年(1817),充任殿试读卷官,提督江苏学政。

道光年间,姚文田上奏漕运浮收弊端,道光皇帝听从其建议,颁诏禁止浮收,裁革了运丁的陋规,严禁勒索州县。

道光3年(1823),姚文田充经筵讲官。

道光4年(1824),充任都察院左都御史。

道光5年(1825),姚文田充任顺天乡试副考官。

次年,姚文田署工部尚书。

当他奉旨担任科举主考官时,总要在试场大门的两边贴上醒目的对联:科场舞弊,皆有常刑,告小人毋撞法网; 平生关节,不通一字,诫诸书勿听浮言。 可谓铁面无私,令人敬畏。

姚文田博学多识,著述甚多,长天考据。其学问无所不贯通,以程朱理学为宗。

道光7年(1827),姚文田官至礼部尚书。同年病逝于所任职期间。谥“文僖”。

姚文田著有《说文声系》《古音谐》《四声易知録》《易言》《广陵事略》《邃雅堂学古録》《邃雅堂文集》及《春秋经传塑闰表》等。

个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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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田自题联】

世上几百年旧家,无非积德;

天下第一件好事,还是读书。

——姚文田自题书房

【姚文田撰题联】

碧云怀旧侣;

明月定前身。

——姚文田手书墨迹联

拳石书拔黄子久;

胆瓶花拯紫丁香。

——姚文田手书墨迹联

过如春草芟难尽;

学似秋云积不多。

——姚文田手书墨迹联

此联墨迹现刻于上海文庙庑殿内。

科场舞弊皆有常弄,告小人毋撄法网;

平生联节不通一字,诫诸生勿听浮言。

——姚文田题省试、乡试考场

姚文田,为官清正,他在二十多年的宦海生涯中,曾多次出任省学政及乡试主考。每到一处,主持考试前,他都要在试院门口题这样一副对联。这实际是一篇简短的布告,告诫那些想搞小动作的人:法律无情,不要抱侥幸的心理去自讨苦吃,在我这里是打不通任何关节的。他说得到又做得到,所以考生们都不敢去找他走门路,也不敢胡来。这样他每次主持试事都能顺利进行。

【题咏姚文田联】

姚文田号秋农,彭邦畴号春农,两个农夫,空想田畴之乐;

帅承瀛字仙舟,何凌汉字仙槎,一行仙吏,同登瀛汉之天。

——清·佚名题嵌姚文田等四人名字联

史籍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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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田,字秋农,浙江归安人。乾隆五十九年,高宗幸天津,召试第一,授内阁中书,充军机章京。嘉庆四年一甲一名进士,授修撰。迭典广东、福建乡试,督广东、河南学政,累迁祭酒。

十八年,入直南书房。会因林清之变,下诏求言,文田疏陈,略谓:“尧、舜、三代之治,不越教养两端:为民正趋向之路,知有长上,自不干左道之诛;为民广衣食之,各保身家,自不致有为恶之意。近日南方患赋重,北方患徭多,民困官贫,急宜省事。久督抚任期,则州县供亿少,宽州县例议,则人才保全多。”次年复上疏,言:“上之於下,不患其不畏,而患其不爱。汉文吏治蒸蒸,不至於奸,爱故也。秦颛法律,衡石程书,一夫夜呼,乱者四起,畏故也。自数年来,开上控之端,刁民得逞其奸;大吏畏其京控,遇案亲提,讦诉不过一人,牵涉常至数十,农商废业,中道奔波,受胥吏折辱,甚至瘐死道毙。国家慎刑之意,亦曰有冤抑耳。从前马谭氏一案,至今未有正凶,无辜致毙者累累。是一冤未雪,而含冤者且数十人。承审官刑挞横加,以期得实,其中冤抑,正复不少。欲召天和,其可得乎?顷者林清构逆,搜捕四出,至今未已。小人意图见长,不能无殃及无辜,奉旨严禁,仰见皇上如天之仁。臣以为事愈多则扰愈众,莠民易逞机谋,良善惟增苦累。应令大小官吏,可结速结,无多株引,庶上下相爱,暴乱不作矣。至所谓养民之政,不外於农桑本务。大江以南,地不如中原之广,每岁漕储正供,为京畿所仰给者,无他,人力尽也。兖州以北,古称沃衍;河南一省,皆殷、周畿内;燕、赵之间,亦夙称富国。今则地成旷土,人尽惰民,安得不穷困而为盗贼?岁一歉收,先请缓徵,稍甚则加蠲贷,又其甚则截漕发粟以赈之,所以耗国帑者何可算也。运河屡淤,东南漕未可恃,设有意外,何以处此?臣见历来保荐州县,必首列劝课农桑,其实尽属虚谈,从无过问。大吏奏报粮价,有市价至四五千钱,仅报二两内外,其於收成,又虚加分数,相习成风。但使董劝有方,行之一方而收利,自然争起相效,田野皆辟,水旱有资,岂必尽资官帑,善政乃行哉?民之犯刑,由於不率教;其不率教,由於衣食缺乏而廉耻不兴。其次第如此,故养民为首务也。”奏入,仁宗嘉纳之,特诏饬各省以劝课农桑为亟,速清讼狱,严惩诬枉。

20年,擢兵部侍郎,历户部、礼部。22年,典会试。24年,督江苏学政。道光元年,江、浙督抚孙玉庭等议禁漕务浮收,明定八折,实许其加二。文田疏陈积弊曰:“乾隆30年以前,并无所谓浮收。厥后生齿日繁,物价踊贵,官民交困,然犹止就斛面浮取而已。未几而有折扣之举,始每石不过折耗数升,继乃至五折、六折不等。小民终岁勤动,事畜不赡,势必与官抗。官即从而制之,所举以为民罪者三:曰抗粮,曰包完,曰挜交丑米。民间零星小户、贫苦之家,拖欠势所必有。若家有数十百亩之产,竟置官赋於不问,实事所绝无。今之所谓抗粮者,如业户应完若干石,多赍一二成以备折收,书吏等先以淋尖、踢脚、洒散多方糜耗,是已不敷;再以折扣计算,如准作七折,便须再加三四成,业户必至争执。间有原米运回,州县即指为抗欠,此其由也。包完者,寡弱之户,转交有力者代为输纳。然官吏果甚公正,何庸讬人?可不烦言而自破。民间运米进仓,男妇老幼进城守待,阴雨湿露,犹百计保护,恐米色变伤。谓其特以丑米挜交,殆非人情。惟年岁不齐,米色不能画一,亦间有之。然官吏非执此三者,不能相制,生监暂革,齐民拘禁,俟其补交,然后请释。不知此皆良民,非莠民也。此小民不能上达之实情也。然州县亦有不能不尔者,自开仓讫兑运,修整仓廒芦席、竹木、绳索、油烛百需,幕丁胥役脩饭工食,加以运丁需索津贴滋甚,至其平日廉俸公项不能敷用。无论大小公事,一到即须出钱料理。即如办一徒罪之犯,自初详至结案,约须百数十金。案愈巨则费愈多。递解人犯,运送粮鞘,事事皆需费用。若不取之於民,谨厚者奉身而退,贪婪者非向词讼生发不可,吏治更不可问。彼思他弊获咎愈重,不若浮收为上下咸知,故甘受民怨而不惜。其藉以自肥者固多,而迫於不获已者盖亦不少。言事者动称‘不肖州县’,州县亦人耳,何至一行作吏,便行同苟贱?此又州县不能上达之实情也。州县受掊克之名,而运丁阴受其益,然亦有不能不然者。昔时运道深通,运丁或藉来往携货售卖以赡用;后因黄河屡经倒灌,运道受害,虑其船重难行,严禁多带货物。又从前回空带盐,不甚搜查;近因盐商力绌,未免算及琐屑,而各丁出息遂尽。加以运道日浅,反多添夫拨浅之费。此费不出之州县,更无所出。此又运丁不能上达之实情也。数年前因津贴日增,於是定例只准给三百两。运丁实不济用,则重船不能开,州县必获咎戾,不免私自增给,是所谓三百两者虚名耳。顷又以浮收过甚,严禁收漕不得过八折。州县入不敷出,则强者不敢与较,弱者仍肆朘削,是所谓八折者亦虚名耳。然民间执词抗官,官必设法箝制,而事端因以滋生,皆出於民心之不服。若将此不靖之民尽法惩处,则既困浮收,复陷法网,民心恐愈不平。若一味姑容隐忍,则小民开犯上之风,将致不必收漕,而亦目无官长。其於纪纲法度,所关实为匪细。”疏入,下部议。时在廷诸臣多以为言,文田持议切中时弊,最得其平。诏禁浮收,裁革运丁陋规,八折之议遂寝。

四年,擢左都御史。七年,迁礼部尚书。寻卒,依尚书例赐恤,谥文僖。

文田持己方严,数督学政,革除陋例,斥伪体,拔真才,典试号得士。论学尊宋儒,所著书则宗汉学。博综群籍,兼谙天文占验。林清之变未起,彗入紫微垣;道光初,彗见南斗下,主外夷兵事:文田皆先事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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