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3年 编辑

年份

1053年是一个平年,是农历癸巳年(蛇年);契丹重熙二十二年;北宋皇祐五年;西夏福圣承道元年;大理正安元年;越南崇兴大宝五年;日本永承八年,天喜元年。它的第一天在星期四开始。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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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1053年

农历:癸巳年

生肖:蛇年

出生人物:晁补之

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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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词人、文学家 晁补之出生。(1110年逝世)

北宋诗人陈师道出生。(1101年逝世)

古罗斯政治家、军事家弗拉基米尔·莫诺马赫(真名为:弗拉基米尔·弗谢沃洛多维奇,Влади́мир Все́володович)出生。(1125年5月19日逝世)

中国南宋洛学大家杨时出生。(1135年逝世)

宋代理学家、教育家、书法家 游酢出生。(1123年逝世)

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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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永柳永

柳永(987年—1053年),原名三变,字景庄。后改名永,字耆卿。排行第七,又称柳七。北宋词人。

天衣义怀和尚(西元981~1053年) ,浙江人,俗姓陈。

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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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欧阳修

欧阳修撰成《新五代史》

《新五代史》,北宋欧阳脩撰,是唐代以后唯一私修正史。宋仁宗皇祐五年(1053年)成书,原名《五代史记》。因为私撰,故藏于家。修卒,家人上呈于朝廷。乾隆时,因薛居正《旧五代史》列为正史,欧史改称《新五代史》。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五代史阙文》、《唐余录》、《九国志》等,因此《新五代史》在《旧五代史》的基础上更加翔实。《新五代史》其中的列传实为“类传”,采用类比方式,最有特色,有:《家人传》、《臣传》、《死节传》、《死事传》、《一行传》、《唐六臣传》、《义儿传》、《伶官传》、《杂传》等,其中《唐六臣传》皆唐末助朱温篡唐者,虽名为唐臣,讽刺意味深远。《新五代史》改“志”为“考”,因为欧阳修认为五代的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故将“志”删除,仅有《司天考》、《职方考》二考,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和《郡县志》。欧阳修(1007年-1072年),字永叔,号醉翁、六一居士,谥文忠,中国吉州永丰(今属江西)人,北宋仁宗儒学家、作家、官员,曾继包拯接任开封府尹,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史料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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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皇佑五年(辽重熙二十二年)

春,正月,壬寅朔,御大庆殿受朝。

乙巳,辽主如混同江。

丁未,诏广南西路转运使移文止交趾助兵,从狄青之请也。青合孙沔、余靖兵自桂州次宾州。先是张忠、蒋偕皆轻敌取死,军声大沮。青戒诸将:“无得妄与贼斗,听吾所为。”陈曙恐青独有功,乘青未至,辄以步卒八千犯贼,溃于昆关,其下殿直袁用等皆遁。青曰:“令之不齐,兵所以败。”己酉晨,会诸将堂上,揖曙起,并召用等三十二人,案所以败亡状,驱出军门斩之,沔、靖相顾愕然。靖尝迫曙出战,因离席而拜曰:“曙失律,亦靖节制之罪。”青曰:“舍人文臣,军旅非所任也。”诸将皆股栗。

诏:“广南东、西、湖南、江西路新置转运判官四员,盖缘岭表用兵,均漕挽之劳,非久制也;候在任满三年,具逐人劳绩取旨,罢不复置。”

辛亥,观文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尚书右丞丁度卒。是日旬休,驾临奠,赠吏部尚书,谥文简。度性纯质,左右无姬侍,常语诸子曰:“王旦宰相十五年,卒之日,子犹布衣。汝曹宜自力,吾不复有请也。”

丙辰,以广南用兵,罢上元张灯。

丁巳,会灵观火。道士饮酒殿庐,既醉而火发。居宇神像悉焚,独三圣御容得存,乃诏权奉安于景灵宫。谏官贾黯言:“天意所欲废,当罢营缮,赦守卫罪,以示儆惧修省之意。”

狄青既戮陈曙,乃案军不动,更令调十日粮,众莫测。贼觇者还,以为军未即进。翼日,遂进军,青将前阵,孙沔将次阵,余靖将后阵,以一昼夜绝昆关。时值上元节,令大张灯烛,首夜宴将佐,次夜宴从军官,三夜享军校。首夜,乐饮彻晓。次夜二鼓,青忽称疾,暂起入内;久之,又谕沔主席行酒,少服药乃出,数劝劳坐客。至晓,各未敢退,忽有驰报者,云“三鼓已夺昆关矣”。

初,贼谍知青宴乐,不为备。是夜,大风雨,青既度关,喜曰:“贼不知守此,无能为矣。彼谓夜半风雨,吾不敢来也。”遂出归仁铺为阵。戊午,贼悉其众列三锐阵以拒官军,执大盾、标枪,衣绛衣,望之如火。及战,前军稍却,右将开封孙节死之。贼气锐甚,沔等惧失色。青起,自执白旗麾蕃落骑兵,张左右翼,出贼后交击,左者右,右者左,已而左者复左,右者复右,贼众不知所为,大败走。侬智高复趋邕州。追奔五十里,捕斩二千二百级,其党黄师宓、侬建中、智忠并伪官属,死者五十七人,生禽五百馀人。智高夜纵火烧城遁,由合江入大理国。迟明,青按兵入城,获金皇巨万,杂畜数千,招复老壮七千二百尝为贼所俘胁者,慰遣使归。枭师宓等首于邕州城下,得尸五千三百四十一,筑京观城北隅。时有贼尸衣金龙衣,众以为智高已死,欲具奏,青曰:“安知非诈邪!宁失智高,不敢诬朝廷以贪功也。”

青始至邕州,会瘴雾昏塞,或谓贼毒水下流,士卒饮者多死,青甚忧之。一夕,有泉涌寨下,汲之甘,众遂以济。智高自起至平,几一年,暴践一方,如行无人之境,吏民不胜其毒。先是谣言“农家种,籴家收”,已而智高为青所破,果如其谣。

当战于归仁也,右班殿直张玉为先锋,如京副使贾逵将左,西京左藏库副使孙节将右。既阵,青誓曰:“不待令而举者斩!”及节搏贼死山下,逵私念:“所部忠敢、澄海皆土兵,数困易衄,苟待令,必为贼所薄。且兵法,先据高者胜。”乃引军疾趋山立,立始定而贼至。逵拥众而下,挥剑大呼,断贼阵为二;玉以先锋突出阵前,而青指麾蕃落骑兵出贼后,贼遂大溃。逵乃诣帐下请罪,青拊逵背曰:“违令而胜,权也,何罪之有!”

壬戌,以知定州韩琦为武康节度使、知并州,徙判并州李昭亮判成德军,知成德军宋祁知宋州。琦至并州,首罢昭亮所兴不急之役。走马承受廖浩然,怙中官势,既诬奏昭亮,所为益不法,琦奏还之,帝命鞭诸本省。

命知制诰王洙修纂地理书。

甲子,遣使抚问广南将校,赐军士缗钱。

二月,庚辰,辽主如春水。

癸未,以宣徽南院使、彰化节度使狄青为护国节度使、枢密副使,依前宣徽南院使。

初,广西捷书至,帝大喜,谓宰相庞籍曰:“青破贼,卿议之力也。”遂欲擢青枢密使、同平章事。籍以为不可,力争之,乃罢。

甲申,赦广南。凡战殁者,给?彗椟护送还家,无主者葬祭之。免贼所过州县田赋一年,死事科徭二年;贡举人免解至礼部不预奏名者,亦以名闻。

乙酉,以孙沔、余靖并为给事中,仍诏靖留屯邕州,经制馀党,候处置毕,乃还桂州。狄青尝问沔何以破贼,沔曰:“使贼出上计,取其保聚,退守巢穴,当徐图之。据邕州以拒我师,犹为中计。若恃胜求战,此计最下。然贼有轻我心,必出下计。将成禽耳。”已而果然。沔与青夜谋幄中,昼则惟青治青,附贼者多诛杀。沔请与青分治,所免释数百人。命军中制长刀巨斧,人谓刀斧非所用,及战,贼皆翳大盾,翼两标,置阵甚坚,矢石不可动,竟赖刀斧杂短兵搏击,阵乃破。众皆叹服。

广南东、西、湖南、江西路安抚副使、入内押班石全彬及合门祗候狄谘、右侍禁狄咏并进官。谘、咏,皆青子也。赐青敦教坊第一区。

丙戌,诏广西都监萧注等追捕侬智高。

丁亥,下德音,减江西、湖南系囚罪一等,徒以下释之;丁壮馈运广南军需者,减夏税之半,仍免科徭一年。

戊子,诏:“文武官遇南郊,得奏荐子孙,而年老无子孙者,听奏期亲一人。”从知谏院李兑请也。

论广西弃城罪,壬辰,贷知邕州宋克隆死,除名,杖脊,刺配沙门岛。溪洞都巡检刘庄,除名,杖脊,刺配福建牢城。宾州推官、权通判王方,灵山县主簿、权推官杨德言,并除名免杖,刺配湖南本城,永不录用。

乙未,诏大宗正司,宗室有能习诗赋文词者以名闻。后二日,又诏通经者差官试验,虑其专尚华藻,不留意典籍也。

赠荆湖北路都监孙节为忠武军留后,官其子二人,从子三人,给诸司副使俸终丧。

三月,庚戌,右龙武大将军克悚上拟试诗、赋、论十卷,且请随举人赴殿试。帝曰:“宗子好学,亦朝廷美事也。”令学士院召试三题,既中等,迁左卫大将军。

古渭州距秦州三百里,道经哑儿峡,边臣屡欲城之,朝廷以艰于馈饷,不许。陕西转运使范样,狃于功利,权领州事,遽请修筑,未得报,辄自兴役。蕃部惊扰,青唐族羌攻破广岭堡,围哑儿峡寨,杀官军千馀人。

辛酉,赐进士安陆郑獬等及第、出身、同出身。壬戍,赐诸科及第、出身。丙寅,赐特奏名进士、诸科与广南特奏名出身及试衔文学、长史。

辽主如黑水泺。

夏,四月,庚午朔,陕西转运使、度支员外郎范祥降为屯田员外郎、知唐州,坐擅兴古渭之役也。议者谓责祥太轻云。

命陕西转运使须城李参制置解盐,代范祥也。时参为陕西转运使,阅五年矣。自军兴,诸路经略使多贷三司钱以佐军,谓之随军钱;军罢乃偿。参权庆州,钩考得所贷八万缗,悉偿之,遂废其库。又,戍兵多而食苦不足,参视民阙乏,时令自隐度谷麦之入,预贷以官钱,谷麦熟则偿,谓之青苗钱。数年,兵食常有馀。其后青苗法盖取诸此。朝廷患入中法岁费增广,参请立飞钱于边郡以平估籴,权罢入中。比参之法行,省榷贷钱以二千万计。

壬申,狄青还朝,置酒垂拱殿。

庚辰,御崇政殿,令蕃落骑兵布阵,如归仁铺破贼之势,观其驰逐击刺,等第推赏,仍以拱圣马三百补其阙。都大提举教阅阵法、右班殿直张玉,迁内殿承制。

枢密直学士、给事中孙沔还自岭南,帝问劳,解所御服带赐之。壬午,命知杭州,沔自请也。

戊子,辽主猎于鹤淀。

庚寅,诏毋得连用太宗、真宗旧名。

甲午,命参知政事刘沆、梁适监议大乐。

五月,乙巳,枢密使、户部侍郎高若讷,罢为尚书左丞、观文殿学士。

帝复欲用狄青为枢密使、同平章事,宰臣庞籍曰:“昔太祖时,慕容延钊将兵,一举得荆南、湖南之地方数千里,兵不血刃,不过迁官加爵邑,锡金帛,不用为枢密使。曹彬平江南,禽李煜,欲求使相,太祖不与,曰:‘今西有汾晋,北有幽蓟;汝为使相,那肯复为朕死战邪!’赐钱二十万贯而已。祖宗重名器如山岳,轻金帛如粪壤,此陛下所当法也。青奉陛下威灵,殄戮凶丑,诚可褒赏。然比于延钊与彬之功,不逮远矣。若遂用为枢密使、同平章事,则青名位已极,万一它日更立大功,欲以何官赏之?且枢密使高若讷无过,若何罢之?不若且与移镇,加检校官,多赐金帛,亦足以酬青功矣。”帝曰:“向者谏官、御史言若讷举胡恢书《石经》,恢狂险无行;又,若讷前导者殴人致死,何为无过?”籍曰:“今之庶僚举选人充京官,未迁官者犹不坐,况若讷大臣,举恢以本官书《石经》,未尝有所选也,奈何以此解其枢密哉!若讷居马上,前导去之里馀,不幸殴人致死,若讷寻执之以付开封正其法,若讷何罪!且陛下既已赦之,今乃追举以为罪,无乃不可乎!”参知政事梁适曰:“王则止据贝州一城,文彦博攻而拔之,还为宰相。侬智高扰广南两路,青讨而平之,为枢密使,何足为过哉!”籍曰:“贝州之赏,论者已嫌其太厚。然彦博为参知政事,若宰相有阙次补,亦当为之,况有功乎?又,国朝文臣为宰相,出入无常;武臣为枢密使,非有大过,不可罢也。且臣不欲青为枢密使者,非徒为国家惜名器,亦欲保全青之功名耳。青起于行伍,擢为枢密副使,中外咸以为国朝未有此比。今青立功,言者方息,若又赏之太过,是复召众言也。”争之累日,帝乃从之,曰:“然则更与其诸子官,如何?”籍曰:“昔卫青有功,四子皆封侯。前世有之,无伤也。”帝既从籍言,后数日,两府奏事,帝顾籍笑曰:“卿前日商量除青官,深合事宜,为虑远矣。”

是时适以若讷为枢密使,位在己上,宰相有缺当次补;青武臣,虽为枢密使,不妨己涂辙,故于帝前争之。既不得,退,甚不怿,乃密为奏言:“狄青功大赏薄,无以劝后。”又密使人以帝前之语告青,又使人语入内押班石全彬,使于禁中自颂其功,极言青与孙沔褒赏太薄。帝既日闻之,不能无信,于是两府进对,帝忽谓籍曰:“平南之功,前者赏之太薄,今以狄青为枢密使,孙沔为副;石全彬先给观察使俸,更俟一年除观察使;高若讷迁一官加近上学士,置之经筵;召张尧佐归宣徽院。”声色俱厉。籍错愕,对曰:“容臣等退至中书商议,明日再奏。”帝曰:“只于殿门合内议之,朕坐于此以俟。”籍乃与同列议奏,皆如圣旨。复入对,帝容色乃和。因诏:“军国大政、边防重事,候前殿退,请对后殿,先一日具所陈以闻。”故事,枢密使罢,必学士院降制,及罢若讷,止命舍人草词,后遂为例。

丙午,诏判河阳、宣徽南院使张尧佐归院供职。

丁未,以枢密直学士、给事中、知杭州孙沔为枢密副使。沔行至南京,召还。

以给事中、知桂州余靖为工部侍郎。时御史梁蒨倩数言靖赏薄,孙沔既与狄青继践二府,故靖亦加秩。

戊申,诏曰:“闻诸路转运使多掊克于民,以官钱为羡馀,入助三司经费,又高估夏秋诸物,抑人户输见钱,并宜禁绝之。”时三司常责诸道羡馀,淮南转运使张镶独上金九钱,三司怒,移文诋之甚急。镶以赋数民贫为对,卒不能夺。

戊午,翰林学士承旨王拱辰言:“奉诏详定大乐,比臣至局,钟磬已成。窃缘律有长短,磬有大小。黄钟九寸最长,其气阳,其象土,其正声为宫,为诸律之首,盖君德之象,不可并也。今十二钟磬,一以黄钟为率,与古为异。臣亦尝询阮逸、胡瑗等,皆言依律大小,则声不能谐。臣窃有疑,请下详定大乐所,更稽古义参定之。”

辛酉,知谏院李兑言:“曩者紫宸殿阅太常新乐,议者以钟之形制未中律度,遂斥而不用,复诏近侍详定。窃闻崇文院聚议,而王拱辰欲更前史文义,王洙不从,语言往复,殆至喧哗。夫乐之道,广大微妙,非知音入神,岂可轻议!阮逸罪废之人,务为异说,欲规恩赏。朝廷制乐数年,当国赋匮乏之时,烦费甚广;器既成矣,又欲改为,虽命两府大臣监议,然未能裁定得当。请以新成钟磬与祖宗旧乐参校其声,但取谐和近雅者合用之。”洙既与瑗、逸更造钟磬,而无形制容受之别,又数劝帝用新乐于南郊,而议者多以为非,后亦不复用。

癸亥,御史中丞王举正罢为观文殿学士、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初,狄青迁枢密使,举正力争之,既不能得,因请解言职。帝称其有风宪体,遣使就第赐白金三百两,而有是命。

以翰林学士孙拚权御史中丞。谏官韩绛论奏拚非纠绳才,不可任风宪。拚即手疏曰:“臣观方今士人,趋进者多,廉退者少,以善求事为精神,以能讦人为风采,捷给若啬夫者谓之有议论,刻深若酷吏者谓之有政事;谏官所谓才者,无乃谓是乎!若然,臣诚不能也。”帝察其言,趣令视事,且命知审官院。拚辞以任言责不当兼事局,乃止。

甲子,诏:“谏官、御史上章论事,毋或朋比以中伤善良。”

六月,辛未,还曹利用所籍乐游第宅。帝闵利用死非辜,既赐谥立碑,至是又以其第还之。

壬申,辽主驻胡吕山。

乙亥,御紫宸殿,奏太常寺新定《大安》之乐,召辅臣至省府馆阁学官预观之。仍观宗庙祭器,赐详定官器币有差。

壬午,右武卫大将军宗谔上《治原》十五卷,降诏奖谕。宗谔,允宁子也。

丙戌,新修集禧观成。初,会灵观火,更名曰集禧,即旧址西偏复建一殿,共祀五岳,名曰奉神殿。

壬辰,诏:“诸路转运使上供斛斗,依时估收市物,毋得抑配人户;仍停考课赏罚之制。”先是三司与发运使谋聚敛,奏诸路转运使上供不足者皆行责降,有馀则加升擢,由是贪进者竞为诛剥,民不堪命。帝闻之,特降是诏。

甲午,赠邕州司户参军孔宗旦为太子中允。知袁州祖无择始以宗旦死事闻故也。

乙未,诏:“河北荐饥,转运使察州县长吏能招辑劳徕者上其状,不称职者举劾之。”

秋,七月,乙巳,诏:“荆湖北路民因灾伤,所贷常平仓米免偿。”

己酉,诏曰:“朕思得贤才,故开荐举之路,虚心纳用。而比年以来,率多缪滥,或人才庸下而褒引乖实,或宿负丑愆而亟请湔洗,或职任疏远而推授过重,考其心迹,非炫鬻崇私,何以臻此!自今所举非其人者,其令御史台弹奏,当置于法。见任监司以上,毋得论荐。”

准布大王率诸部长献马驼于辽。

庚戌,帝谓辅臣曰:“顷闻诸州军常于夏秋之际,先奏时雨沾足,田稼登茂;后或灾伤,遂不敢奏,致使民税不得蠲除,甚非长吏爱民之意,宜申饬之。”

戊午,诏太常定谥毋溢美。

庚申,以庄宅副使开封赵滋权并代钤辖。初,滋授定州路驻泊都监,常因给军食,同列言粟不善,滋叱之曰:“尔欲以是怒众邪!使众有一言,当先斩尔以徇!”韩琦闻而壮之,以为真将相材。滋有是命,从琦所奏也。

辽主如黑岭。

闰月,戊辰朔,诏内侍省:“自今内侍供奉官至黄门,以一百八十人为额。”

诏:“广南经蛮寇所践而民逃未复者,限一年复业,仍免两岁催科及蠲其徭役三年。”从体理安抚周沆所奏也。先是民避贼,多弃田里远去;吏以常法,满半载不还,听它人占佃。沆曰:“是岂可与凶年逃租役者同科?”乃奏延期一年,已占佃仍旧还之,贫者官贷以种粮。初,帝诏沆:“广南地恶,非贼所至处不必往。”沆曰:“远民新罗荼毒,当布宣天子德泽。”遂遍行州县。

庚午,乌库贡于辽。

辛未,徙知青州文彦博知秦州,知秦州张智知青州。时方城古渭州,日议不合故也。御史中丞孙拚言:“朝廷昨者筑城境外,众蕃之心已皆不安。今又特命旧相临边,事异常例,是必转增疑虑,或生它变。闻知永兴军晏殊秩将满,不若遣镇关中,兼制秦凤事宜,庶蕃部不至惊扰,在于国体,实为至便。”

壬申,户部侍郎、平章事庞籍罢,以本官知郓州。

初,齐州学究皇甫渊获贼,法当得赏钱,渊上书愿易一官。道士赵清贶者,籍甥也,绐为渊白籍,而与堂吏共受渊赂。渊数诣待漏院自言,籍乃勒渊归齐州。有小吏告清贶等受赂事,籍即捕送开封府,清贶及堂吏皆坐赃刺配岭外,行至许州死。谏官韩绛言籍阴讽府杖杀清贶以灭口,又言事当付枢密院,不当中书自行,故罢之。然谓籍阴讽开封,覆之无实也。

以判大名府陈执中为吏部尚书、平章事,给事中、参知政事梁适为吏部侍郎、平章事。

甲戌,赠秘书监致仕胡且为工部侍郎,仍赐其家钱三十万,令襄州为营葬事。知州项城马寻,言旦家贫,久不克葬,故恤之。寻以明习法律称,其在襄州,会岁饥,或群入富家掠囷粟,狱吏鞫以强盗,寻曰:“此迫于饥耳,其情与强盗异。”奏,得减死论,遂着为例。

乙亥,诏:“诸路知州军武臣,并须与僚属参议公事,毋得专决,仍令安抚、转运使、提点刑狱司常检察之。”

丙子,以集贤校理李中师为淮南转运使。中师入辞,帝谓曰:“比闻诸路转运使多献羡馀以希进,然遇灾伤,不免暴取于民,此朕所不取也,其戒之。”出内藏库缗钱十万,䌷绢二十万,绵十万,下河北助籴军储。

庚辰,秦凤路言部署刘涣等破蕃部,斩首二千馀级。

戊子,诏礼部贡院:“自今诸科举人,终场问大义十道,每道举科首一两句为问,能以本经注疏对而加以文词润色发明之者为上;或不指明义理而且引注疏备者次之,并为通;若引注疏及六分者为粗;不识本义或连引它经而文意乖戾、章句断绝者为不通。并以四通为合格。《九经》止问大义,不须注疏全备;其《九经》场数并各减二场,仍不问兼经。”又诏:“开封府、国子监进士,自今每一百人解十五人,其试官亲嫌,令府、监互相送;若两处俱有亲嫌,即送别头。”

己丑,诏:“古谓塞修城卒,权给保捷请给,仍以蕃官左班殿直讷支蔺毡为本地分巡检,月俸钱五千,候一年,能弹压蕃部,即与除顺州刺史。”

蔺毡世居古渭州,密迩夏境。夏人牧牛羊于境上,蔺毡掠取之,夏人怒,欲攻之,蔺毡惧力不敌,因献其地,冀得戍兵以敌夏人。范祥欲立奇功,亟往城之。蔺毡先世跨有九谷,后浸衰,仅保三谷,馀悉为它族所锯。青唐族最强,据其盐井,日获利,可市马八百匹。蔺毡白祥:“此本我地,亦乞汉家取之。”祥又多夺诸族地以招弓箭手,故青唐及诸族皆怒,举兵叛。祥既坐责黜,张日请弃古渭勿城。夏人复来言:“古渭州本我地,今朝廷置州于彼,违誓诏。”帝遣傅求制置粮草,专度其利害,求言:“今弃勿城,夏人必据其地,更为秦州患。且已得而弃之,非所以强国戚。按蔺毡祖父皆受汉官,其地非夏人所有明甚,但当更名古渭寨,不为州,以应誓诏耳。”即召青唐等族酋,谕以“朝廷今筑城,实为汝诸族守卫,而汝叛,何也?”皆言:“官夺我盐井及地,我无以为生。”求曰:“今不取汝盐井及地则如何?”众皆喜,听命,遂罢兵。求乃割其地四分之一以畀青唐等族,卒城古渭。始加蔺毡以爵秩。

癸巳,辽于长春州置钱帛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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