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分 编辑

汉语词语

抽分,亦称抽解,指唐代及以后封建政府对国内外商贾征收的实物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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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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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抽分

别名:抽解

时期:宋元明

性质:实物税

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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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宗建中元年 (780年),户部侍郎赵赞奏请于诸道津要都令之处,设置官吏,查阅来往商人的财货,计钱每贯税20文。天下所出竹木茶漆等商货抽收1/10。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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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对外来商品先由市舶司征税,称为抽解,税率通常在1/10左右,有时高达十分之三四。对国内贩运的竹木、砖瓦、柴炭等抽十分之一。

元承宋制,对外国粗货,抽十五分之一,细货抽十分之一,也抽土货税。至元二十年(1283年)定“抽分法”,按值收税。

明设抽分厂,征收竹木、柴薪税。正德年间,对外国货物抽税十分之二。

清代对竹、木等商货和外国货物,都改征银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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