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和议 编辑

南宋与金朝订立的第二个屈辱和约

隆兴和议隆兴和议

隆兴和议,是继绍兴和议之后南宋与金朝订立的第二个屈辱和约。

宋孝宗即位后欲进攻金朝,收复中原,便起用老将张浚等发动“隆兴北伐”,却于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在符离被金军击溃。

朝臣汤思退等群起攻击张浚北伐误国,力主和议。孝宗动摇不定,下罪己诏,罢黜张浚,任用汤思退等妥协派执政,并下令撤防,遣使与金议和。

隆兴二年(公元1164年)十二月,在金朝大军胁迫下达成和议。主要内容为:

金宋两国皇帝以叔侄相称;改“岁贡”称“岁币”,银、绢各减五万,为二十万两匹;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邓(今河南邓州东)、海(今江苏连云港)、泗(今江苏盱眙北)四州外,再割商(今陕西商州区)、秦(今甘肃天水)二州与金。

因和议至次年即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正式生效,故又称“乾道之盟”。

隆兴和议之后,宋金两国维持了四十年的和平。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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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隆兴和议

别名:乾道之盟

签约时间:隆兴二年(1164年)十二月

正式生效时间:乾道元年(1165年)

签约双方:南宋和金朝

性质:不平等条约

背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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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金国海陵王完颜亮为了实现他“屯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山第一峰”的美梦,兵分四路南侵,不料在采石矶遇到了虞允文的抵抗,同时完颜雍在辽阳称帝,是为金世宗,使金兵发生了哗变,完颜亮被杀,南下之金军也无功而返。初登位的金世宗完颜雍无力对外用兵,故派出使臣首先提出和议。

南宋在采石矶战胜后,宋高宗于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传位于赵昚,是为宋孝宗。

宋孝宗即位后,改元隆兴,起用老将张浚为枢密使,主持“隆兴北伐”,却遭到符离之战的失败。

投降派汤思退向金朝示意,要金出兵两淮,迫宋议和。隆兴二年(1164年),金世宗派大军突破宋的两淮防线,再次逼近长江。

同年冬,宋廷经过多次争论,决定派魏杞赴金,重新订立和约,是为“隆兴和议”。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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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宋对金不再称臣,改称叔、侄关系;

(2)维持绍兴和议规定的疆界;

(3)宋每年给金的“岁贡”改称“岁币”,岁币为每年银绢各二十万两匹,比绍兴和议时每年少五万两匹。

(4)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邓(今河南邓州东)、海(今江苏连云港)、泗(今江苏盱眙北)、商(今陕西商州区)、秦(今甘肃天水)六州与金。

事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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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南宋来说,隆兴和议与绍兴和议一样,都是一种屈辱的不平等和议。此外每次金朝派遣使者出使南宋,南宋都要给金使赠送一定数量的财物,沿途产生的接待费用也全部由南宋承担。

隆兴和议签订之后,直到韩侂胄发动开禧北伐,宋金两国四十年都没有发生战事。宋朝在宋孝宗治理之下,太平安乐,一改宋高宗朝贪污腐败的局面,史称乾淳之治; 金朝也在金世宗用人唯贤、与民休息下达到盛世,史称大定之治 。金世宗因此被后人称为“小尧舜”。

这一时期,中华文明得到极大的提升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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