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果 编辑

明代官员

李果,字尚用,河北成安县人。明朝大臣。

景泰元年,考中举人,担任平阳通判,分理易州。教化豪强,改恶从善。出任杭州同知期间,兴修水利,造福于民。升任济南知府,卒于任上。一生多有著述。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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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尚用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河北成安

主要成就:兴修水利教化豪强治理州郡

本名:李果

地位:平阳通判 杭州同知 济南知府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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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果,字尚用,河北成安人。明景泰元年(1450年),中举人,担任平阳通判,分理易州。当地有豪强,经常做恶,不思悔改。李果将利害祸福讲给他们听,提出做恶者必无好下场,使其幡然醒悟,改恶从善。李果任杭州同知期间,组织民众修筑湖堤,以防备水患,百姓非常感激和赞扬他。后升任济南知府。他一生多有著述。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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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湖伟绩千秋利,捍海高名万古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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