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可久 编辑

北宋官员

剧可久(887—963年),字尚贤,涿州范阳县(今河北省涿州市)人。五代到北宋初年大臣。

沉毅方正,熟悉律令,与冯道、赵凤为友。后唐时期,起家徐州司法参军,历任大理评事、大理正、登州司户参军、著作郎。后晋建立后,担任殿中少监、太子右谕德、大理少卿。后周时期,历任太仆卿、大理卿、太子右庶子。编成《刑统》30卷,复拜大理卿。用法平允,以仁恕著称。

宋太祖建隆三年(962),以光禄卿致仕,去世,时年七十七。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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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尚贤

所处时代:晚唐至北宋初年

出生地:涿州范阳

出生日期:887年

逝世日期:963年

最高官职:大理寺卿

本名:剧可久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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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唐时期

剧可久,字尚贤,涿州范阳人。深沉刚毅正直,通晓律令,和冯道、赵凤是朋友。

后唐同光初年,赵凤向朝廷举荐他,补位徐州司法,以才能闻名。后剧可久被征召为大理评事,朝廷赐给他绯色的官服。过了一年,升为大理正,犯了错误审理案件的罪受到责罚,被任命为登州司户。遇到赦免,召为著作郎。

后晋时期

在后晋做官,历任殿中少监、太子右谕德、大理少卿,朝廷赐给他黄金印章和系印的紫色绶带。晋高袓石敬瑭驾崩,剧可久正在生病请假期间,有关部门以他不参加国丧检举他,他因此被免官。没过多久恢复官职,升为大理卿。

后周时期

后周广顺初年,剧可久改任太仆卿,再次担任大理卿。适逢郑州百姓李思美的妻子到御史台告丈夫私卖官盐,罪行不至于被判死刑,而判官杨却将其处以死刑。有关部门拘捕惩治杨瑛,杨瑛全部承认。剧可久判断杨瑛是罪轻重判,减轻三等,判处徒刑两年半。宰相王峻想杀死杨瑛,召剧可久前来告诉他说:“死了的人不可能复生,杨瑛使他人受冤屈被杀,他能饶恕吗?”剧可久更加坚持自己的主张,杨瑛得以免死。因此违逆王峻,改任太仆卿,分管西京。

制定律法

周显德三年,剧可久举荐的官吏犯了贪污罪,剧可久连坐获罪被停职。显德四年,又被起用为右庶子。世宗柴荣认为刑法的条文深奥古老、条目烦琐细碎,难以查核。另外,前后的皇帝的命令或沼书、法律条文重复交错,也难以仔细考察。于是中书门下上奏说:“现在我们奉皇上的命令,删除确定法令,有用来显示严明刑法、整饬法度的意图。希望百姓不陷入法律条文,官吏有法可依。我们商议,希望根据皇帝的命令付诸实施。仍然任命太子右庶子剧可久等十人编辑新法律条文,编成卷册。”皇帝采纳了中书门下的建议。从此,剧可久等人在中书门下聚集讨论确定(法律条文)。显德五年,书编成,总共三十卷,名称叫作《刑统》。宰相请求颁行天下,与律、疏、令、式一起试行。剧可久再次被任命为大理卿。

宋初去世

宋朝建隆三年,剧可久年老辞官,改任光禄卿退休。去世时,享年七十七。

人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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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毅方正,明律令。在廷尉四十年,用法平允,以仁恕称。

个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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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统》三十卷。

史籍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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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卷二百七十 列传第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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