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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执中 编辑
吴执中,字子权,松溪县渭田乡吴村人,宋景祐元年(1034)出生,嘉祐八年(1063)中进士。为人刚直不阿,虽然同门婿吕惠卿是当朝权臣,但执中不趋炎附势,宁可在州县做了30多年地方官。直到绍圣年间,六十多岁时才入朝,先后任兵部库部司、吏部右司郎中。大观初,升兵部侍郎。大观二年(1108)任御史中丞。为一代敢于弹劾权贵的刚正名臣。
吴执中在地方及各部司任职多年,熟知官场种种腐败现象,初任御史,便上疏弹劾内侍省、大理寺、开封府等部司官员贪赃枉法,冒功领赏等行为。反对当时推行的“入粟补官法”及“轻赐予以蠹邦用,捐爵禄以市私恩”的弊政。
吴执中任御史中丞,虽是蔡京所荐,但执中却秉公直言,上疏弹劾蔡京引用姻亲宋乔年父子和门客刘炳兄弟等人的违法行为,奏请罢黜宋氏等人官职。蔡京弄权篡改新法,恐三省台谏阻难,请旨直下,各部司无人敢言,而执中却上书弹劾蔡京违制动用国库、卖官鬻爵、结党营私等不法行为。
吴执中的忠直言行,不但结怨蔡京,也触怒了其他权臣。任御史仅一年,便被攻讦,贬为滁州知州,后转越州(今绍兴市),再贬为洞霄宫提举。不久升为集资殿修撰、扬州知州,后加显谟阁待制改任河南府令。
宋大观四年(1110)五月彗星出现,徽宗以“天示灾异”为忧,逢执中入朝,徽宗询问星变之故。执中奏道:“推寻厥咎之由实自蔡京始。”数举蔡京为政“命令不信、刑罚失中、财政空虚、民力困匮、农桑失业、货财不通、征讨穷荒及兴建无已”等罪状,徽宗亦以为然,贬蔡京为太子少保,复任执中为御史中丞。
吴执中再任御史中丞后,针对当时任命官员,多靠私交推荐的弊端,奏请对这些官员严格甄核,按德才以定去留。执中所奏均被徽宗采纳并被提升为礼部尚书。
吴执中不但弹劾权贵,抨击弊政,而且对徽宗皇帝的奢侈扰民行为也敢直言谏阻。徽宗爱好园林和奇花异石,命朱□到江南搜罗珍玩,用漕船运送到东京(今开封),称“花石纲”。官吏乘机大肆勒索,弄得江南一带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吴执中上疏极力谏阻,促使徽宗下诏停征。
徽宗违反祖制任用外戚郑居中为同知枢密院事,吴执中上疏谏阻陈述其弊,徽宗退还奏章,执中仍据理力争,要求收回成命,以正纲纪。徽宗对执中的谏言也有所顾忌,以后每有需索,必先告诫左右“毋令吴某知”。
吴执中对学问渊博志行高尚的名儒,如游酢、毛注、胡安国等,极力推崇,和他们一起讲学论道,结为知交。
政和元年(1111),蔡京复任丞相,吴执中再遭弹劾,贬任越州知州。政和二年,复调黄州(今湖北省黄冈)知州。在赴任途中病逝于高邮,终年79岁。死后追复显谟阁待制,加枢密院直学士。
吴执中与父吴概、子岩夫三人,都先后在朝为官,人称“三代簪缨”,显贵一时。但他廉洁奉公,生活俭朴,家无田产,屋宇简陋,对地方公益事业却慷慨解囊,极力赞助。宋理学家朱熹在松溪县湛卢山讲学时,曾访问他的故居,题《尚书执中公显谟阁待制像赞》:“平生矢志自刚方,不恤身家爱庙堂;谏奉能耸九重悟,追封待制姓名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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