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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大臣

林栗林栗

林栗,字黄中,亦字宽夫,南宋大臣,福州福清人。登绍兴十二年进士第,调崇仁尉,教授南安军。宰相陈康伯荐为太学正,守太常博士。孝宗即位,迁屯田员外郎、皇子恭王府直讲。《宋史》卷三九四有传。

林栗与朱熹同时代,但学术观点有所不同,林栗的观点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他一生著作甚多,著有《春秋经传集解》30卷、《论语知心》10卷、《林黄中奏议》5卷、《简肃集》30卷,皆散失。尚存《周易经传集解》36卷,录入清乾隆编纂的《四库全书》。民国期间选入《四库全书珍本初集》,由商务馆刊印。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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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林栗

别名:南宋大臣

字:黄中

所处时代:南宋

出生地:福州福清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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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栗,字黄中,福清(今属福建省)人。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年)进士,调崇安尉,教授南安军。二十八年,召为太学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九)。宋孝宗即位,迁屯田员外郎、恭王府直讲。

南宋绍兴十二年(1142)中进士,因在对策论文中有议论秦桧的地方,被列为下第,埋没在底层做小吏19年。南宋孝宗即位后,林栗才被起用,任屯田员外郎,皇子恭王府直讲。曾因进言得罪权贵,出知江州。后召还,为吏部员外郎兼庆王府直讲,迁太常少卿。除直宝文阁,出知湖州、兴化军,移南剑州,除夔路提点刑狱,改知夔州。淳熙九年(1182年),夔州属郡施州豪强谭汝翼与知恩州田汝弼交恶,聚兵攻战,栗坐受田氏金,夺职罢归(《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二之三五)。旋复直宝文阁,除广南西路转运判官,就改提点刑狱,又改知潭州、知隆兴府。十五年,召对,除兵部侍郎。会朱熹召为兵部郎官,二人论学不合,遂劾熹本无学术,妄自尊大。太常博士叶适上书辨之,侍御史胡晋臣乃劾栗,因出知泉州,改明州,奉祠以卒,谥简肃。

宋史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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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宋史卷三百九十四 列传第一百五十三》

时金人请和,约为叔侄之国,且以归疆为请。栗上封事言:“前日之和,诚为非计。然徽宗梓宫、慈宁行殿在彼,为是而屈,犹有名焉。今日之和,臣不知其说也。宗庙之仇,而事之以弟侄,其忍使祖宗闻之乎,无唐、邓,则荆、襄有齿寒之忧;无泗、海,则淮东之备达于真、杨,海道之防遍于明、越矣。议者皆言和戎之币少,养兵之费多,不知讲和之后,朝廷能不养兵乎,今东南民力,陛下之所知也,朝廷安得而不较乎,且非徒无益而已。与之岁币,是畏之矣。三军之情,安得不懈弛;归正之心,安得不携贰。为今日计,宜停使勿遣,迁延其期。比至来春,别无动息,徐于境上移书,谕以两国誓言。败之自彼,信不由衷,虽盟无益。自今宜守分界,休息生灵,不烦聘使之往来,各保疆场之无事,焉用疲弊州县,以奉犬羊之使乎,”

孝宗惩创绍兴权臣之弊,躬揽权纲,不以责任臣下,栗言:“人主莅权,大臣审权,争臣议权,王侯、贵戚善挠权者也,左右近习善窃权者也。权在大臣,则大臣重;权在迩臣,则迩臣重;权在争臣,则争臣重。是故人主常患权在臣下,必欲收揽而独持之,然未有能独持之者也。不使大臣持之,则王侯、贵戚得而持之矣;不使迩臣审之,争臣议之,则左右近习得而议之矣。人主顾谓得其权而自执之,岂不误哉。是故明主使人持权而不以权与之,收揽其权而不肯独持之。”至有“以鹿为马、以鸡为鸾”之语。方奉对时,读至“人主常患权在臣下,必欲收揽而独持之”,孝宗称善,栗徐曰:“臣意尚在下文。”执政有诉于孝宗曰:“林栗谓臣等指鹿为马,臣实不愿与之同朝。”乃出知江州。

有旨省并江州屯驻一军,栗奏:“辛巳、甲申,金再犯两淮,赖江州一军分布防托,故舒、蕲、黄三州独不被寇。本州上至鄂渚七百里,下至池阳五百里;平时屯戍,诚哲无益,万一有警,鄂渚之戍,上越荆、襄,池阳之师,下流增备,中间千里藩篱,诚为虚阙。无以一夫之议,而废长江千里之防。”由是军得无动。

以吏部员外郎召。冬至,有事南郊,前期十日,百执事听誓戒;会废节,有旨上寿不用乐,迨宴金使,乃有权用乐之命。栗以为不可,致书宰相,不听,乃乞免充举册官,以状申朝廷曰:“若听乐则废斋,废斋则不敢以祭。祖宗二百年事天之礼,今因一介行人而废之。天之可畏,过于外夷远矣。”不听。

兼皇子庆王府直讲,有旨令二王非时招延讲读官,相与议论时政,期尽规益。栗以为不可,疏言:“汉武帝为戾太子开博望苑,卒败太子;唐太宗为魏王泰立文学馆,卒败魏王。古者教世子与吾祖宗之所以辅导太子、诸王,惟以讲经读史为事,他无预焉。若使议论时政,则是对子议父,古人谓之无礼,不可不留圣意。”

除右司员外郎,迁太常少卿。太庙祫享之制,始祖东向,昭南向,穆北向,别庙神主祔于祖姑之下,随本室南北向而无西向之位。绍兴、乾道间,懿节、安穆二后升祔,有司设幄西向。逮安恭皇后新祔,有司承前失,其西向之位,几与僖祖相对。栗辨正之。

除直宝文阁、知湖州。栗朝辞,曰:“臣闻汉人贾谊号通达国体,其所上书至于痛哭流涕者,考其指归,大抵以一身谕天下之势。其言曰:‘天下之势方病大瘇。非徒瘇也,又苦〈足炙〉灸盭。又类辟,且病痱。’臣每见士大夫好论时事,臣辄举以问之:今日国体,于四百四病之中名为何病,能言其病者犹未必能处其方,不能言其病而辄处其方,其误人之死,必矣。闻臣之言者不忿则默,间有反以诘臣,即对之曰:今日之病,名为风虚,其状半身不随是也。风者在外,虚者在内,真气内耗,故风邪自外而乘之,忽中于人,应时僵仆,则靖康之变是也。幸而元气犹存,故仆而复起,则建炎之兴是也。然元气虽存,邪气尚盛,自淮以北皆吾故壤,而号令不能及,正朔不能加,有异于半身不随者乎,非但半身不随而已,半身存者,凛凛乎畏风邪之乘而不能以自安也。今日论者,譬如痿人之不忘起,奚必贤智之士,然后与国同其愿哉,而市道庸流,口传耳受,苟欲尝试以售其方,则荡熨针石,杂然并进,非体虚之人所宜轻受也。闻之医曰:‘中风偏废,年五十以下而气盛者易治。盖真气与邪气相敌,真气盛则邪气衰,真气行则邪气去。然真气不充满于半存之身,则无以及偏废之体。故欲起此疾者,必禁其嗜欲,节其思虑,爱其气血,养其精神,使半存之身,日以充实,则阳气周流,脉络宜畅,将不觉舍杖而行。若急于愈疾而不顾其本,百毒入口,五脏受风,风邪之盛未可卒去,而真气之存者日以耗亡,故中风再至者多不能救。’臣愚有感于斯言,窃谓贾谊复生,为陛下言,无以易此。”

知兴化军,又移南剑,除夔路提点刑狱,改知夔州,加直敷文阁。夔属郡曰施州,其羁縻郡曰思州。施民谭汝翼者,与知思州田汝弼交恶,会汝弼卒,汝翼帅兵二千人伐其丧。汝弼之子祖周深入报复,兵交于三州之境,施、黜大震。汝翼复缮甲兵,料丁壮,以重币借兵诸洞,而乞师于帅府。栗曰:“汝翼实召乱者。”移檄罢兵,乃选属吏往摄兵职,以渐收汝翼之权。命兵马钤辖按阅诸州,密檄至施,就摄州事。汝翼不之觉,已乃皇遽遁入成都。事闻,孝宗亲札赐栗及成都制置使陈岘曰:“田氏犹是羁縻州郡,谭氏乃夔路豪族,又且首为衅端,帅阃不能弹压,纵其至此。如尚不悛,未免加兵,除其元恶。”时汝翼在成都,闻之逃归,调集家丁及役八砦义军,列陈于沱河桥与官军战,溃,汝翼遁去,俘其徒四十有三人,获甲铠器仗三万一千。栗取其巨恶者九人诛之。田祖周由是惧,与其母冉氏谋献黔江田业,计钱九十万缗以赎罪,蛮徼遂安。

既而汝翼入都诉栗受田氏金,诏以汝翼属吏,省札下夔州。栗亲书奏状缴还,并辨其事。上大怒。会近臣有救解者,寻坐栗身为帅臣,擅格上命,镌职罢归。既而理寺追究,事白,贷汝翼死,幽置绍兴府。

居顷之,诏栗累更事任,清介有闻,复直宝文阁、广南西路转运判官,就改提点刑狱,又改知潭州。除秘阁修撰,进集英殿修撰、知隆兴府。召对便殿,奏乞仿唐制置补阙、拾遗左右各一员,不以纠弹为责。从之。除兵部侍郎。朱熹以江西提刑召为兵部郎官,熹既入国门,未就职。栗与熹相见,论《易》与《西铭》不合。至是,栗遣吏部趣之,熹以脚疾请告。栗遂论:“熹本无学术,徒窃张载程颐之绪余,为浮诞宗主,谓之道学,妄自推尊。所至辄携门生十数人,习为春秋、战国之态,妄希孔、孟历聘之风,绳以治世之法,则乱人之首也。今采其虚名,俾之入奏,将置朝列,以次收用。而熹闻命之初,迁延道途,邀索高价,门生迭为游说,政府许以风闻,然后入门。既经陛对,得旨除郎,而辄怀不满,傲睨累日,不肯供职,是岂张载、程颐之学教之然也,缘熹既除兵部郎官,在臣合有统摄,若不举劾,厥罪惟均。望将熹停罢,姑令循省,以为事君无礼者之戒。”

上谓其言过当,而大臣畏栗之强,莫敢深论。太常博士叶适独上封事辩之曰:“考栗之辞,始末参验,无一实者。其中‘谓之道学’一语,无实最甚。盖自昔小人残害良善,率有指名,或以为好名,或以为立异,或以为植党。近忽创为‘道学’之目,郑丙唱之,陈贾和之。居要路者密相付授,见士大夫有稍务洁修,粗能操守,辄以道学之名归之,殆如吃菜事魔、影迹犯败之类。往日王淮表里台谏,阴废正人,盖用此术。栗为侍从,无以达陛下之德意志虑,而更袭郑丙、陈贾密相传授之说,以道学为大罪。文致言语,逐去一熹,固未甚害,第恐自此游辞无实,谗言横生,善良受害,无所不有,愿陛下正纪纲之所在,绝欺罔于既形,摧抑暴横以扶善类,奋发刚断以慰公言。”于是侍御史胡晋臣劾栗,罢之,出知泉州,又改明州。奉祠以卒,谥简肃。

栗为人强介有才,而性狷急,欲快其私忿,遂至攻诋名儒,废绝师教,殆与郑丙、陈贾、何澹刘德秀、刘三杰、胡纮辈党邪害正者同科。虽畴昔论事,雄辩可观,不足以盖晚节之谬也。

个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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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皇帝挽词 其一

仓猝扶宗社,艰危启圣神。

英雄归驾御,狂狡愿和亲。

泛扫妖氛净,恢张治化新。

倦勤三纪外,头白尽遗民。

高宗皇帝挽词 其二

周汉中兴胜,唐虞内禅高。

髀消从马腹,屣脱等鸿毛。

弓剑悲长在,羹墙慕转劳。

龙髯攀莫及,四海共唿啕。

高宗皇帝挽词 其三

兼爱无南北,全能冠古今。

典坟供夜览,烽火自宵沉。

睿藻成章焕,宸钧寓意深。

万年垂琬琰,谁识至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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