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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瑴 编辑
郑瑴(1080 —1129年7月28日) ,字致刚,建州建安(今福建建瓯市建安县)人。政和八年(1118年)中进士,授任安陆府教授,建炎年间为右司谏。宋高宗时,苗傅和刘正彦叛乱,郑瑴在朝廷上当面驳斥二位逆贼,拜为御史中丞,累迁签书枢密院事。
建炎三年七月丁亥(1129年7月28日)去世,宋高宗下诏令郑瑴的丧葬恩礼悉数依照郭三益的丧礼规格,并追赠郑瑴七官。
政和八年(1118年),郑瑴考中进士,随即被授任安陆府教授,代理信阳县尉,监管南康酒税。不久又被召为御史台主簿。张邦昌僭越帝号的时候,郑瑴只身一人到济州面见赵构,赵构继位后,郑瑴被提拔为监察御史,升迁为右司谏,升迁为谏议大夫。
建炎三年(1129年),刘正彦与苗傅发动“苗刘兵变”,郑瑴在朝廷上当面驳斥二逆贼,并上奏章请求离职,退朝后见到吕颐浩仍商议复兴国家的计策,太后下诏不同意他的离职要求,之后朱胜非上言郑瑴当面驳斥二凶的事迹,于是拜郑瑴为御史中丞。
当时苗傅、刘正彦用奸计迫使张俊被贬谪到郴州居住,郑瑴就私下派自己的亲信谢向改名换姓,扮作商人步行到平江当面告诉张俊等人城里发生的事,并将自己认为的上策具实以告,张俊等人听后都倍感振奋,做好了为国赴难的准备,郑瑴的这一行动也为宋高宗复辟积累了力量。
建炎三年四月戊申(1129年4月20日),宋高宗恢复帝位,提拔郑瑴为签书枢密院事。同年七月丁亥(1129年7月28日),郑瑴去世,宋高宗非常悼念他,对大臣说:“朕失去了长子,还能自己排解,对于郑瑴却几乎不能忘怀。”下诏郑瑴的丧葬礼节如同郭三益的办理。 诏赠太师,谥忠穆。
(元)脱脱《宋史》:高宗播迁,复有苗、刘之变,此何时也,郑瑴、王庭秀正色立朝,以争君臣之义,顾不韪哉!
《宋史·卷三百九十九·列传第一百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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