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士林 编辑

宋英宗高皇后弟

高士林高士林

高士林,宋英宗高皇后弟。曾任内殿崇班,殿直。英宗曾亲书“谨守法律”四字赐与士林,教诲说“能做到这四个字,就能成为好官”。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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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高士林

字:才卿

所处时代:宋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亳州蒙城(今安徽省蒙城县)

姐姐:宋英宗高皇后

儿子:高公绘、高公纪

官职:内殿崇班

追封:普安郡王

赠官:德州刺史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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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士林,宋英宗高皇后弟。曾任内殿崇班,殿直。英宗曾亲书“谨守法律”四字赐与士林,教诲说“能做到这四个字,就能成为好官”。英宗多次想提拔士林,都被高皇后制止。高皇后谢绝说:“士林能在朝做官,已经是过分的恩典了,怎么好援照前代推恩后族的惯例?”

高士林欢喜研究儒学,广泛阅读四书五经,历代史籍,深明大义,心灵手巧。他在扬州监督税收时,曾改良火印技术,使其更简便实用,为其他州郡广泛采用。高士林去世后,追赠德州刺史。神宗时又加封昭德军节度使。高宗绍兴初年(1131)追封普安郡王。

高士林生二子公绘、公纪。高公纪历任宁州刺史,永州防刺史,集庆留后,枢密副使等职,生活俭仆,常用自己的收入接济家族中贫穷困苦的人和孤儿寡母。高公纪死后,绍兴年初追赠新兴郡王。

高士林长子高公纪历任要职,绍兴年初追追赠新兴郡王。

宋史文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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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士林字才卿,宣仁圣烈皇后之弟也。累官内殿崇班、殿直,英宗书“谨守法律”四字诲之曰:“能此则为良吏矣。”每欲进擢,后屡辞辄止。喜儒学,涉阅经史,通大义,尤有巧智。尝监扬州召伯闸税,木旧用火印,士林改刃其印文,凿以为识,尤简便,傍郡皆效焉。卒,赠德州刺史。神宗立,加赠昭德军节度使。绍兴初,追封普安郡王。子公纪。

家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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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高琼

祖父:高继勋

父亲:高遵甫

姐姐:宣仁圣烈皇后高氏,宋英宗赵曙皇后

儿子:高公纪、高公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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