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教育 编辑

培养师资的专业教育

师范教育师范教育

师范教育,培养师资的专业教育,包括职前培养、初任考核试用和在职培训,涵盖高等师范教育、中等师范教育与幼儿师范教育。始于1684年法国拉萨尔于兰斯创办的教师训练机构。1695 年德国法兰克于哈雷创设教员养成所。之后,德、奥各地出现短期师资训练机构。此种形式遂为西方其他国家所仿效。1794年秋,法国临时议会通过法令,1795年1月在巴黎设公立师范学校。1808年法国政府拨款,1810年在原巴黎师范学校基础上成立高等师范学校,并与巴黎大学建立组织联系。1845年改为巴黎高等师范学校。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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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师范教育

外文名:normal university

含义:培养师资的专业教育

性质:教育工作中的一项基本建设

开始时间:1904年 1月13日

实施院校:师范院校

教育层次:高等师范教育、中等师范教育、幼儿师范教育

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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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国家和民族的人民文化科学水平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水平。兴办师范教育是教育工作中的一项基本建设。

西方一些国家,如德国、法国在17世纪末已成立了一些训练教师的机构。到 18世纪 60年代工业革命以后,随着教育的普及、学校的大量设立,正规的师范教育在西方各国得到了迅速发展。起初的师范教育都属于中等教育性质。随着各国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师范教育逐步发展到高等教育范围。在师范学校,特别是高等师范学校的教学计划里,除了设置普通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外,还设置教育课程。其中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教育见习及实习等方面的课程。

中国的中等师范教育 1904年 1月13日,清政府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将师范学堂分为初级师范学堂(中等教育性质)及优级师范学堂(高等教育性质)两等,修业年限共为 8年。初等师范学堂培养小学师资,招收高等小学堂毕业生,修业5年。1907年颁布《女子学堂章程》,改变了过去师范学堂不许女子入学的规定。辛亥革命后,1912年中华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师范教育令》、《师范学校规程》,将初级师范学堂改称师范学校,修业年限仍为 5年。1922年,师范学校修业年限由 5年改为 6年,其中前后两段可以分别设立,称为前期师范学校和后期师范学校。接着又把后期师范定名为师范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3年。前期师范为简易师范学校, 招收高小毕业生,修业年限 4年。

1927 ~ 1949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人民政权对师范教育很重视。1932年中央苏区成立了中央列宁师范学校,徐特立任校长;同年又成立了闽瑞师范学校。1937年,陕甘宁边区成立了鲁迅师范学校,后改名为边区第一师范。至1941年,陕甘宁边区已有 5所师范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师范教育进行了有计划的建设工作。1952年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师范学校进行了改造,同时大力举办短期师资训练班,增设初级师范。在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着重发展中级师范,逐步减少初级师范,停办短训班。1956年前后,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颁布试行了 《师范学校规程》、《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条例》 和《师范学校教育实习法》,颁发了《师范学校教学计划》、《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编写出版了师范学校各科教学大纲和教材。60年代初,初级师范绝大部分已改办为中级师范,停止招收高小毕业程度的学生。在“文化大革命” 中,大多数师范学校被取消了。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各地中等师范学校逐步进行恢复、整顿、充实。1980年 6月教育部召开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 总结了建国 30年来办中等师范教育的经验,研究了如何办好中等师范教育的问题。会后,教育部颁发了会议通过的《教育部关于办好中等师范教育的意见》、《中等师范学校规程(试行草案)》、《中等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 和 《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这些文件对中等师范学校的性质、任务、学制、课程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规定:

①中等师范学校的性质属于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从事小学或幼儿教育工作必备的文化与专业知识、技能,热爱儿童、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身体健康的小学和幼儿园师资。同时,中等师范学校根据需要和可能承担培训在职小学教师和幼儿园保教人员的任务。

②中等师范学校的学制定为3年和4年两种,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

③中等师范学校设政治、语文及小学语文教材教法,数学及小学数学教材教法,物理、化学、生物、小学自然常识教材教法,外语、地理、历史、心理学、教育学、体育、音乐、美术、教育实习等课程。民族师范学校还增设民族语文课程。

据1982年统计,全国中等师范学校由1949年的 610所发展到908所;在校学生由15.2万人,增长到41.14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共培养中等师范毕业生312.8 万人,同时还大量培训了在职教师。

中国的高等师范教育 中国最早的师范学校南洋公学师范院(1897)和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02),都不是单独设校的。1904年颁布《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规定优级师范学堂应由省设立,各省城宜各设一所。事实上,各省优级师范学堂仍多与初级师范学堂合设,称两级师范学堂。

1912年 9月,中华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师范教育令》,规定设立高等师范学校及女子高等师范学校。1913年 2月,公布《高等师范学校规程》,规定高等师范学校分设预科、 本科、 研究科,而且可设专修科。预科及专修科均收中学毕业生,修业年限预科1年,本科3年,研究科 1年或2年,专修科 2年或3年,规程还规定了学生毕业后要有一定的服务年限。《师范教育令》公布后,优级师范学堂改称高等师范学校,全国划分 6个国立高等师范区,直接属于教育部管辖。

1922年,由于实行新学制,取消大学预科,中学由4年改为 6年(分初、高两级,各为3年),于是要求高等师范学校提高程度。1923年后,高等师范学校都先后改为师范大学或并入普通大学。这时有很多大学都设立了教育系。有的大学增设了师范学院或教育学院。后来还成立了一些独立的师范学院和教育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对高等院校的院系调整, 高等师范学校全部独立设置。 1952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高等师范学校的规定(草案)》,规定师范学院修业年限为 4年,主要培养中等学校师资;师范专科学校修业年限为 2年,培养初级中等学校师资。1953年与 1956 年曾先后两次专门召开全国高等师范院校会议。在此前后又颁发了有关高等师范院校教学改革的许多文件,制定了许多专业的教学计划(或教学方案)和许多学科的教学大纲,使高等师范教育更加正规化,教学质量不断提高。高等师范教育发展很快。1949年,中国高等师范学校仅12所,在校学生仅有 1.2万人,到1982年底,全国高等师范学校共有 194所,其中师范大学、师范学院66所,师范专科学校128所,在校学生共有28.18万人。

在全国高等师范学校设置的专业中,与中学课程相适应的通用专业有17种。此外,少数高等师范院校根据国家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也设置了其他一些专业,其中包括图书馆学、电化教育等。高等师范学校各专业设置以下 5类课程:①政治课,包括中国共产党历史、政治经济学、哲学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课等;②外国语课;③教育课,包括心理学、教育学、各科教材教学法、教育见习和实习;④体育课;⑤专业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

开展科学研究特别是教育学科的研究是高等师范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有的师范院校设有包括教育学科在内的各种研究所(室),对某些学科进行专门深入的研究。

为了给高等院校培养师资,并为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培养研究人员,有些高等师范院校设有研究生部,招收研究生,并授予硕士、博士学位。高等师范院校还通过举办函授、 夜大学、 培训班、进修班等多种形式承担培训中等学校师资的任务。此外,专门承担培训中等学校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人员任务的教育学院或教育行政学院,也属于高等师范教育的范围。

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南洋公学师范院、京师大堂师范馆和通州师范学校创立至今,中国师范教育已走过百年的历程,初步形成了以独立设置的各级各类师范学校为主体,多渠道、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师范教育体系。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师范教育,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把师范教育的地位提到了前所未有 的高度。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把发展师范教育和培训在职教师作为发展教育的战略措施"。为此,各级政府努力增加投入,为师范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经费保障。近10年来。中央政府还拨出21亿元人民币作为师范教育补助专款。同时引进外资贷款、援款约2.7亿美元,地方政府也相应投入大量配套资金,使各级各类师范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师范教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各级各类师范学校为中小学培养、培训了数以千万计的教师。1980年至1995年,各级各类师范学校共培养了561.76万毕业生。对510.3万中小学教师进行了学历教育、对广 大中小学教师进行了非学历教育,还对63万中小学校长进行了岗位培训,为发展基础教育,特别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教育质量得到全面提高。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各级各类师范学校转变教育思想,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加强学科、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加强科学思想、科学方法教育,加强专业思想教育,师德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全面提高了师资的培养和培训的质量。

--科学研究特别是教育科学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各级各类师范学校建立了一批科 研机构和教改实验基地,形成了以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为带头人的专兼结合的科研队 伍,承担了国家教育科学规划的重点研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等有关的课题研究,并取得了一批研究成果。

--学校管理纳入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各级各类师范学校加强校内管理,制定和完善 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良好的校容、校貌、校风、校纪。创造了优良的育人环境。

--教师队伍不断得到加强,思想业务素质明显提高。1995年,全国各级各类师范学校的专任教师总数为19.9万人。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院、中等师范学校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分别为29.7%、281%和12.7%。一大批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正在迅速成长。

--对外交流与合作领域进一步扩大,师范教育国际双边、多边合作不断加强,增进了中国对世界、世界对中国的了解。

师范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中国的师范教育支撑着世界上规模最庞大的基础教育,她的改革和发展必将有力地推动中国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必将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作出更大的贡献。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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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世界师范教育的发展与趋势,结合我国师范教育发展的实际,笔者以为,未来我国师范教育将会呈现如下发展走向:

师范教育结构日渐高层次化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之间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严重不平衡,而这种不平衡和差异又必然导致我国师范教育在发展规模、层次和质量上的差异。因此,由中师、师专、师院(师大)三个层次所组成的师范教育层次结构还将在一段时期内继续存在,但从未来我国社会经济、教育发展的需要以及世界师范教育的发趋势来看,我国师范教育结构将逐渐向高层次发展,逐步取消中师层次,加大专科层次特别是本科层次比例,这是未来我国师范教育层次结构变革的总体走势。

师范教育模式日益开放化

世界师范教育的发展表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师范教育模式必然从一元封闭走向多元开放。从我国师范教育的发展历史观之,我国的师范教育模式先是“仿日”,继而“仪美”,其后“学苏”,始终是模仿甚于独创,而模仿的对象在当时都是以一元封闭的师范教育体制为主体。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特别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一元封闭的师范教育模式所显露出的弊端日益突出,走多元开放的道路势在必行。这必将对现有封闭的师范教育体系带来很大的冲击,同时也预示我国的师范教育模式今后将向多元开放的方向演化。

教师职业日趋专业化

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它具有专门的理论和技能,具有独有的职业道德要求和在本行业内的专业自主权。我国教师职业的专业化还处于初级阶段。《教师法》已对教师就业的学历标准作了明确规定,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现有标准还不高,而且尚有一定数量的教师未达标。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教师培养、培训机构认定制度等的建立、实施与完善尚待时日。特别是还有相当一部分的行政官员并没有真正从思想上将教师作为专业人员来对待。当然,上述状况的改变并非遥遥无期。“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尤其是教育部推出的“跨世纪园丁工程”,都将有助于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使教师职业日趋专业化。

师范教育体系日渐一体化

20世纪60年代以来,终生教育逐渐成为一种国际性的教育思潮。近年来,受这种教育潮流的影响,我国在师范教育一体化方面作了理论与实践上探索。教育部在《关于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几点意见》中明确提出今后应“职前职后教育贯通”,由此来看,未来我国的师范教育体系将朝一体化方向演进,并逐步实现由职前培养到职后培训的重心转移,一个具有时代特征、符合中国国情的大师范教育体系终将形成。

师范教育课程日益综合化

当今世界科技发展的特点是既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并呈现出高度综合化的整体趋势。这一趋势反映在师范教育课程设置上,是世界各发达国家都注重将众多反映科学、技术、文化等最新成果的内容设置到基础课程中,加强普通基础课的地位。与发达国家的师范教育课程相比,我国师范院校的基础教育课程占总课程的比例太小(约15%左右);专业课程占总课程的比例过大(约70%左右),且设置单一,内容太专,难以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和科技文化的需要;教育专业课程比例偏低,选择余地小,且内容陈旧,教育实习和实践时数也不够,与中学教育教学改革极不适应。因此,未来我国师范教育课程改革的趋势是:优化基础课程,深化专业课程,强化教育课程,使师范教育的课程朝综合化的方向发展,以培养更多具有综合素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我国师范教育的产生虽比西方师范教育发展的历史要晚100多年,但各个时期的政府同样无不通过加强立法来规范师范教育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政府关于师范教育颁布了若干专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使我国师范教育初步走上了以法治教的轨道。当然,我国师范教育管理要完全走上法治化轨道,还需时日和努力。笔者相信,这一天终将到来。

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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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教育发展的趋势 世界各国师范教育的发展,有以下几个特点与趋势:

①对中小学教师提出了资格方面的要求。为了保证中小学的教育质量,很多国家都规定必须具有一定的教育程度,经过师范训练取得教员许可证,方得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师。在职教师或志愿当教师而不具备规定资格者,如果学校需要,也必须经过一定的检定制度,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教员许可证,才可正式充当教师。这些规定都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人们对师范教育的重视,提高了师范教育的地位。

②逐步减少中等师范学校,发展、提高高等师范教育。师范教育初兴办时,主要是设立中等师范以培养小学及幼儿园师资。随着文化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人民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许多国家都要求必须具有高等教育程度,如在大学读完一定课程、学分后,受一年教育专业训练,取得教员许可证,或得到学士学位乃至硕士学位者才可分别充任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师。

③重视在职教师进修。由于科学技术发展速度愈来愈快,在职教师虽已取得法定的资格,仍须在知识能力上不断更新。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形势的需要,许多国家都很重视在职教师的进修提高,并采取了种种措施。如给在职教师办短期、中期的进修班,或办函授及开放大学,或者送教师到一般大学里进修。有的国家规定,教师工作若干年后,带薪离职进修一年。有的国家还制定计划,要求在几年以内使全体教师都有一次为期一年的接受再教育的机会。

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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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教育更重要强调入职前的教师培养过程。教师教育是对教师培养和培训的统称,就是在终身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教师专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教师实施职前培养、入职培训和在职研修等连续的、可发展的、一体化的教育过程。

办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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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师范教育,主要有一下几种办学形式:高等师范大学;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其他学校所办的师范专业。

教育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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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师范教育概况

2000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师范院校3079所,在校生236.25万人。

2000年全国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基本情况

-

学校数

(所)

在校生数

(万人)

招生数

(万人)

毕业生数

(万人)

专任教师数

(万人)

高等师范学校

221

109.97

46.07

19.31

8.94

中等师范学校

683

76.98

21.02

31.14

5.26

教育学院

138

25.78

13.19

6.25

1.44

教师进修学校

2037

23.52

9.20

13.11

4.59

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6.86%、87.08%、68.43%,比1999年分别提高0.96、1.45、2.58个百分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小学教师占小学教师总数的比例为20.0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初中教师占初中教师总数的比例为14.18%,比1999年分别提高3.79、1.7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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