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用监 编辑

明代宦官官署名

御用监御用监

御用监,明朝宦官官署名。十二监之一,设有掌印太监,下设里外监把总、典簿、掌司、写字、监工等员。清顺治时期十三衙门亦有御用监,康熙即位后裁撤,改设广储司,属内务府。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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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御用监

释义:明宦官官署名

相关文物:玉海东青啄雁饰

玉饰:暗白色,月牙形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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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造办宫迁所用围屏、床榻诸木器,以及紫檀、象牙、乌木、螺甸等玩器。又有仁智殿监工一员。掌武英殿承旨所写书籍画册等。

相关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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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用监造”玉海东青啄雁饰,明,长5.5cm,宽3.5cm,厚1.4cm。 玉饰暗白色,月牙形,中间透雕一海东青啄大雁头,迫其降落于水,下部有水波与苇叶纹。作品背面边柱上有阴线“大明宣德年制”、“御用监造”款识。

“御用监”是明代宫廷内专司造办用品的机构,由此而知此物为明代宫廷督造的用品。传世的明代玉器中带有制造年款的非常少,而带有“御用监”款的作品仅此一件,因而非常珍贵。“海东青啄雁”的图案反映了我国北方地区养鹘捕雁的习俗,同类题材在辽、金玉器中大量出现。从造型判断此饰物应为妇女的头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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